穿書七零:胖軍嫂成全軍模範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硬撐圖個啥呢

醫院,夏部長又來了到了林小月的病床前。

“你現在有什麽打算?”

“我身體養好後就帶著孩子回家。”

林小月眼淚又流下來了。

來時滿懷憧憬 也有幾分忐忑,回時,她的路更難更苦……

“如果有什麽困難,你可以提出來,我們部隊會想辦法解決。”

“我們沒有困難,我自己可以解決,就不給部隊添麻煩了。”

楊彩鳳……太懂事委屈的也隻能是她自己。

同時覺得夏部長這官腔打得太順溜了。

光嘴上說說頂什麽用?

她咋就沒困難了呢?

回家鄉去,未必就是最好的出路。

嘴上說得再光鮮都沒用!

她現在要能吃飯的工作, 要能遮雨的住所。

“那你現在有什麽打算?”

夏部長還是蠻負責的,歎息一聲問林小月。

林小月搖了搖頭,她現在體弱,心傷,還要帶一個出生幾天的孩子,而且,她還沒有奶水。

是的,在治療乳腺炎時她吃了藥炎症好了,奶水沒了。

“我先帶著孩子回家鄉,走一步算一步。”

林小月腦子裏一片空白,麵對夏部長的關心她隻回了這一句。

楊彩鳳……還是那句話,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偏偏林小月連哼都不哼一聲,主打一個:“不給部隊添麻煩,不能丟了鍾向陽的臉。”

這讓夏部長都很敬佩,也很內疚。

“林同誌,現在鍾營長的身世已經明朗 了,而且這次也揭開了他們醜陋的嘴臉,你帶著孩子回家鄉去,你還能住進鍾家嗎?未來你帶著孩子怎麽過日子?”

楊彩鳳想起了那個叫鍾大柱的男人,一看麵相都不是一個好東西。

林小月長得嬌小斯文……都說寡婦門前是非多,鍾家就是一個是非窩。

“我……”林小月愣了一下,茫然點頭:“我大概隻能回娘家住一段時間。”

是的,是一段時間,娘家也不可能會長住。

等弟弟長大一點要談親事了,誰願意養一個大姑姐和一個小侄兒啊,所以到那時候……她會不會被迫再嫁……

未來,她有嗎?

看到林小月這麽迷茫,夏部長到底於心不忍。

“這樣吧,林同誌,你先養病,等病好後再想想怎麽安排。”

家屬院是僧多粥少,鍾向陽活著自然是可以安排一個屋子給他們家。

但是,現在鍾向陽已經沒了,如果安排他的遺孀進去住……並不是所有的烈士家屬都通情達理的,像鍾家四口那樣的偶爾也會遇上一兩個。

這口子不能開口,一是他沒這權限,二是破了這個例後患無窮。

夏部長頭痛得很。

管,他管不了這麽多這麽細;不管,看著烈士的遺孀無依無靠於心不忍。

奈何,他個人能力有限啊。

“多謝首長的關心,我沒事兒,我可以的,我一定能戰勝困難將孩子撫養長大成材。”

林小月如此對夏部長說,更是在對自己說。

“有困難就提出來,我們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

夏部長羞愧不已,明知道家屬覺悟高不會訴苦,自己還要說些官場上的話。

抬眼看到了可以楊彩鳳,腦子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楊同誌。”

“夏部長?”

楊彩鳳正替林小月歎息:這麽硬撐圖個啥呢?

你又不是我,你又沒我那樣的爆脾氣,你不趁機帶著孩子請首長幫忙留在軍區,回鄉下去幹嘛?

那根本就是一個狼窩虎穴好不好?

結果就聽到了夏部長喊她,疑惑的抬頭看著他。

“楊同誌,那片軍區開荒種菜的事兒……”

“夏部長,我現在還沒有頭緒,等兩天吧。”

楊彩鳳也是服氣了,這就是領導,角色轉換這麽快!

前一刻在安慰著烈士遺孀,後一刻就盯著上她的工作安排了。

“是這樣的,楊同誌,我們軍區有三十多畝的荒地,你一個人能種多少?”

楊彩鳳……我又不是耕種機,若是讓她一個人種一分地都嫌累。

“我一個人種不了多少,但是我可以發動一些家屬來種。”楊彩鳳道:“隻是到時候需要部隊作證,我是在為部隊做事。”

別給她扣個什麽帽子,自己頭小,戴不了。

“這是自然。”夏部長道:“我的意思是這樣的,你看林同誌一時半會兒的可能回去不了,不如讓她留下來給你做一個幫手,這樣的話……”

好好好,你幹脆起來,你的位置讓我坐算了!

夏部長還真是踢得一手好球!

林小月茫然的看著楊彩鳳,彩鳳妹子已經幫了她很多了,再麻煩她真的好嗎?

“夏部長真是一個好首長,替家屬考慮得很周到。”

既然好人都讓她做了,拍拍他的馬屁又如何?

“隻是,夏部長,您看到時候鍾嫂子住哪兒呢?家屬院能不能分她母子倆一間屋子?”

來呀,相互傷害啊,我給工作機會,你提供住宿,這不過分吧?

“部隊家屬院的房子有限,沒辦法在那兒解決。”

夏部長的話讓林小月的眼神黯淡了下來,旋即苦笑了一下。

人家幫忙安排是情分,不幫忙安排是本分,畢竟,自己說好的不給部隊添麻煩。

“不過,我覺得有辦法可想。”夏部長道:“可以給林同誌母子倆在當地老百姓家中租一間屋子住。租金的話,我們可以支付半年的。”

夏部長想了很多,部隊是沒有這個規定,但是辦法總比困難多,這半年租金不多,實在不行,他當做好事了,自己掏腰包墊付好了。

“嗯,我看行,這個辦法好。”

楊彩鳳一瞬間就想到了街上那兩間屋子,那可是自己的。

沒錯,找到了那半塊玉佩,拿回來了一拚,真正拚出了原主的身世:原主確確實實是潘姨的女兒。

那這兩間屋,真的就是原主的。

可諷刺的是,這屋子,她不能合理的擁有,得有鈔能力解決。

周明華已經答應她會想辦法解決了。

嗯,對了,夏部長說要給林小月租房,那這兩間屋子可以先“租”給林小月,然後再通過林小月的手將屋子買回來……完美解決曆史遺留問題!

所以,幫人也是在幫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