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意外的達成
和張明結束交談後,差不多也是午飯時間了。
吃完午飯,蘇晨正準備午睡,微信裏有了魏本佳的信息。
“蘇晨,築夢後台發的音樂節消息,你看了嗎?
你要不要報名參加?我已經報名了。”
“參加什麽?”今天他還沒打開過築夢平台呢,下意識問了一句。
魏本佳回答:“每年築夢都會舉辦一次音樂節。音樂人通過後台的申請鏈接,或官網的報名鏈接都可以進行報名的……
具體解釋起來太麻煩,你自己上去看吧。”
“好的。”
蘇晨回應了一句,立即打開了築夢音樂。
點開消息通知,第一排顯示的,是一個“築夢音樂節即將盛大開啟”的標題。
蘇晨連點了兩下標題。
畫麵頓時跳轉到了築夢官網,一個通告頁麵裏。
他仔細看了下通告內容。
一年一度的築夢音樂節,即將開啟了。
今年的音樂節,會在8月20號當天,在寧州體育館舉行。
現在距離舉行日期還有25天,平台正式開啟了音樂節的報名計劃。
報名時間半個月。提交音樂人信息後,官方會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進行審核。
通過審核的音樂人,官方提供來往路費以及住宿生活費。根據官方的安排,前去寧州體育館,在相應的時間段上場演唱。
最後麵的一段,就是報名的地址鏈接。
“音樂節嗎……”蘇晨覺得,去看看也不錯。
這一個月的訓練,他的唱功比起之前提升了不少。雖然吧,和那些專業歌手比還有一定距離,不過正常發揮的話,也不至於讓人聽不下去。
蘇晨上台表演的經曆不多,但前身的表演次數不少,綜合他的記憶後,蘇晨也不至於怯場,反而隱隱有一些激動和期待。
況且,想在這條路上走得更遠,現場的演唱自然是避不開的。
加上這次是築夢所有的音樂人都能報名的,每年舉行一次的音樂節,關注的人自然不少,露下臉也能漲漲人氣。
想到這些,蘇晨點擊了最下麵的鏈接。
畫麵跳轉,讓輸入音樂人的賬號信息。
蘇晨填了。
隨後,屏幕一變,有了幾個問題。
第一個,是確認操作者是不是當前賬號的音樂人,參與報名後會給該綁定手機發短信。
蘇晨當然直接確定了。
第二個,是詢問音樂人擅長的,適合上台演唱自己哪些作品。至少填一首,最多填三首。
蘇晨想了一下,填了《山水之間》《江南》《無歸》。
《杏花弦外雨》因為他是男女聲轉換唱的,現場沒把握表現,所以沒選。
《刹那芳華曲》比較適合女生唱,而且情緒心境不好拿捏,也放棄了。
《逍遙歎》的話,風格不夠明顯…
之後便是一些不怎麽重要的問題了,蘇晨一一填寫後點了提交。
弄好之後,蘇晨退出築夢,和魏本佳聯係了一下。
“我也報名了。到時候咱們寧州見【微笑】”
魏本佳很快回了:“【敲頭】見倒是能見,不過見麵的方式不一樣。”
“哪裏不一樣?”蘇晨問。
魏本佳:“又不是報名了就能通過的,還要審核啊大哥。
審核和音樂人的作品、人氣、風格這三個關係最大。
我一萬粉絲不到,屬於自己的歌就一首,風格也不突出,基本上沒太大希望通過審核了【沮喪】
你歌多,銷售額也高,又有自己的風格,肯定穩了【羨慕】。
到時候我自費去台下呐喊,你官方邀請台上表演,不就見麵方式不一樣嗎【斜眼】”
聽對方這一說,蘇晨笑了。
不過明麵上的安慰還是要說的:“別那麽悲觀嘛,說不定大家都能通過呢?”
“我滴哥哥,這可是整個平台的音樂人都想去音樂節,你讓我這種小透明怎麽能有信心?
我報名,就是抱著買彩票中五百萬的心態去的。”魏本佳回。
蘇晨:“……”
一個下午很快過去了。
吃完晚飯,七點左右的時候,蘇晨的電話響了。
他拿起一看,是張明打來的。
蘇晨連忙接了:“張主編你好。”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隨後才道:“蘇晨,你這首歌,公司和易之豬談過了。
他們最終選擇的,既不是購買版權,也不是購買表演,網絡傳播之類的授權。”
“談不攏嗎?”蘇晨詢問。
張明回道:“也不全是。
他們想購買歌曲的完整改編權。”
張明繼續解釋道:“易之豬公司是這麽說的,他們覺得有些歌詞不適合公司的遊戲,需要稍做改動。
還有這首歌感覺更適合女歌手,想自己找個女歌手來演唱。
而你給出的兩個選擇都沒法達成這些條件,所以想向你你購買歌曲的改編權。”
蘇晨沉思著問道:“完整改編權是指哪些呢?”
“差不多可以這麽說:原創作人授權別人改編權之後,改編後的歌曲版權,和原創基本沒關係了。
而原創自己的作品,也和改編後的作品沒什麽關係,相互不侵權。
當然,改變後的歌曲,原創也不是什麽也沒留下。改編的歌曲會標注歌曲的改編來源作品。”張明闡述道。
“這樣的嗎……”蘇晨陷入了沉思。
這相當於,對方基於這首歌,創作另一首歌了。
好處在於,自己的原版歌還是自己的。
而對方改編之後,獲得的收益,肯定超過單純的授表演權和網絡信息傳播權……
當然,這收益也不會大於購買全版權的收益。
畢竟改編權是版權中的一種。如果兩者花費相同,那別人自然要買全版權了,買全版權再改編,這相當於獲得了兩首歌。
想明白後,蘇晨詢問了一句:“主編,對方願意出多少錢購買改編權?”
“多次商討之下,易之豬最終願意給出的價格,是二十萬。”張明回道。
“二十萬……”聽到這個數字,蘇晨眼中有了思索之色。
自己要求的全版權三十萬,單純授權十萬。
二十萬的改編權,和他能接受的價格,差不多。
至於虧不虧,得看從哪方麵想了。
至少原歌的版權還是自己的。
而且改編權也不是隻能出售一次,隻要有人買,就可以一直出售下去。
不過,一首歌,基本上也隻能出售一次改編權了。
都被人改編過了,其他金主再買來改編的可能性極低極低。
除非你的歌,實在太吊炸天了,找不到替代品。
“我接受。”想著之前的買車計劃,他也沒過多糾結,答應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