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多忍讓避免第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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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誌之間有時閑聊。一個問:“在家裏,你們夫妻二人誰說了算?”聰明人說:“誰的意見對誰說了算。”又問:“如果都認為自己對咋辦?”聰明人又說:“商量著辦。”“商量不通咋辦?”“去法院……”兩人在一陣大笑中結束交談。
細想想,“誰的意見對誰說了算”,這話太官樣、太原則了。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意見對,沒有人會認為自己的意見錯而硬要堅持到底的。關鍵是都認為自己的意見對,下步如何處理。“商量著辦”,這也對,可是,有句名言說得好,“家庭不是講理的地方”。夫妻之間充滿著愛,有了愛,一切都會化解。如果互不相讓,唇槍舌劍地爭起是非,論起理來,那隻好“去法院”,法院是講理的地方。夫妻一旦走進法院,也就等於把“愛”送進墳墓,把婚姻送上斷頭台。所以,在夫妻之間出現分歧、矛盾時,首先打出白旗投降,肯於退讓的人,不是軟弱的人,而是最聰明、最有理智的人,也是最愛對方的人。
夫妻之間的日常生活,無非是吃、穿、住、睡,還有雙方的親友、老人以及如何對待孩子等一些瑣事。在這些問題上,如果說夫妻的意見永遠都完全一致,這是假話。有了分歧意見一商量就通,這也不真實。比如晚飯後夫妻二人坐在家裏看電視,一個要看新聞,另一個要看電視劇,咋辦?講大道理商量嗎?其實,很難商量通。其中一個不考慮對方身體、不十分珍愛這個家庭、愛對方不到位的人,思想修養差、謙讓精神較少的人就會不顧一切地論起是非,沒完沒了地跟對方講大道理,或者索性不理對方,我行我素。而那個深愛對方的人、思想修養素質好的人就會首先退讓,何必惹你生氣!氣壞了身體咋辦?都是你對,一切都依著你還不行嗎!
當然,夫妻之間的分歧意見不會都這麽簡單,複雜的問題也會有。比如,如何對待雙方的父母?這沒有什麽可說的,贍養。可是,雙方的父母生活水平不一樣,一方窮,一方富。對其中的一方可能要給不少錢財,甚至要接到家中來居住;而另一方,可能很富裕,有時還會得到富裕一方老人的幫助。對於雙方的父母、兄弟姐妹、親友,在金錢物質上可能會表現出不均等,這時夫妻之間產生矛盾咋辦?確實需要商量、交談。談不通咋辦?確實需要動動腦筋,想出好辦法解決。動不動就吵一場、打一架,這不是最好的辦法。如果遇到比這再複雜的問題,假如一方婚外戀,或者因沾花惹草患了性病,或者有吸毒、賭博、犯罪等行為咋辦?
退讓,是解決夫妻之間分歧、矛盾的總原則,但遇到不該退讓的問題也不能總退讓。不退讓,並不是說非得離婚不可。必須承認,用爭吵、打架的方法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夫妻之間的吵嘴、打架,是無能的表現。問題解決不了,即使是再無法繼續生活了,到了必須離婚分手的程度,也應當是心平氣和地離婚。不能成為夫妻,還可以成為朋友;不能成為朋友,畢竟是曾經相識的人,沒有必要把對方當做敵人。特別是有了孩子以後,對方畢竟是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從孩子的角度來看,他不希望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受到傷害。
夫妻之間的分歧或者矛盾,沒有達到需要離婚的程度,這時的爭吵、打架,就更不對了。須知,夫妻之間隻要有了第一仗,那麽,就會戰事連綿,很難休止。每場“戰爭”,都會把夫妻關係向離婚的境地推進一步。戰事不斷,吵架次數的變化很容易引起質的變化。越來越多的糾紛會把婚姻關係迅速推向破裂、毀滅。因此,細看看那些遭遇婚姻不幸的人,聰明人應當警醒。為了不使悲劇落到頭上,必須避免夫妻之間第一仗。如果已經有了第一仗,那麽,不想離婚的人在夫妻之間別再開戰。讓夫妻之間的矛盾、分歧,在商談、退讓、寬容、理智中得到正確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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