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戀愛到婚姻的關鍵

試男人用女人試女人用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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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婚外戀不少見。所謂婚外戀,是指在現存的婚姻關係之外,愛戀其他異性的心理和情感。婚外戀的對象,可以是已婚者,也可以是未婚者。起初的婚外戀,隻是“戀”而已,並不打算結為夫妻,這一點與一般的戀愛明顯不同。但有些婚外戀發展下去,有可能打破原有的婚姻家庭關係,使婚外戀者得到滿足,而使無辜的另一方遭到家庭破碎、妻離子散的厄運。

從人民法院審理的離婚案件看,婚外戀和性格不合是導致離婚的最主要原因。而所謂性格不合,有的也隱藏著婚外戀的因素,是先有婚外戀,而後才出現性格不合,歸根結底也還是婚外戀起到了重要作用。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錯綜複雜。不管什麽原因,從傳統的倫理道德、民族風俗,從它對婚姻家庭所帶來的危害、對人們的工作、學習造成的影響來看,我們都必須旗幟鮮明地提出:不管社會怎樣前進,人的觀念怎樣更新,必須肯定,婚外戀是一種滋生糾紛,危害社會安定的醜惡現象,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與社會規範根本不相容,必須堅決反對。

產生婚外戀,如果單單從外部找原因,人們不難發現:在和睦的夫妻關係中較少,在經常發生紛爭的夫妻中多見;在貧困的夫妻中,妻子有外遇的多,丈夫有外遇的少;在富裕的夫妻中,丈夫有外遇的多,妻子有外遇的少;在夫妻二人中,如果其中一人事業心極強,另一方產生婚外戀的較多。

為什麽會是這樣,原因很簡單。有些夫妻經常吵嘴鬧糾紛,男人心情不愉快則沒有性欲望,無法滿足妻子的性要求;有時男人有了性欲望,妻子予以拒絕。人有性欲望,這是生理和心理健康的正常表現,如果在婚內不能得到滿足,在婚外一旦遇到適當機會,婚外戀就會產生。婚外戀是夫妻關係出現裂縫的產物。

夫妻一方有了外遇,常常能從另一方那裏找到原因。夫妻對某些問題有爭議,這很正常,關鍵是要用正確的方法去處理,要重視家庭和睦。當出現分歧意見時,夫妻都應當有意避開在這些問題上的交鋒。

有的女強人,整天忙於事業,認為丈夫能夠獨立生活,不像孩子那樣需要照料,因此常常使丈夫遭到冷落。丈夫由於得不到妻子的溫柔和關愛,內心孤獨、寂寞,就有一種想找人說說話的渴望。一旦有了機會,能與異性接觸、攀談,就有可能產生婚外戀。不管男女,既然結婚了,心裏就應該有對方的位子,長時間冷落對方,這也是導致對方有婚外戀的重要外部原因。對此,應該承認自己多多少少也有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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