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墨子全解

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①。侯王若能守之②,萬物將自化③。化而欲作,吾將鎮④之以無名之樸⑤,無名之樸,夫亦將不欲⑥。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注釋】

①無為而無不為:“無為”是指順其自然,不妄為。“無不為”是說沒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為的。

②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③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長。化:化育。

④鎮:端正、安定。

⑤無名之樸:“無名”指“道”。“樸”形容“道”的真樸。

⑥不欲:本作“無欲”。欲:欲望、貪欲。

【譯文】

道永遠是順任自然而無所作為的,卻又沒有什麽事情不是它所作為。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則為政治民,萬事萬物就會自我化育、自生自滅而得以充分發展。自生自長而產生貪欲時,就要用“道”來鎮住它。用道的真樸來鎮服它,就不會產生貪欲之心了,萬事萬物沒有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達到穩定、安寧。

【解析】

本章是《道德經》中“道經”的最後一章,本章中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實到他理想的社會。在老子看來,統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則來統治國家,不妄加幹涉,百姓們將會自由自在地發展,國家也會越來越昌盛。

無名之樸,亦即無為、無欲之道。在上位的人其居心若出於無欲、無為,人民自然會順從,不化而自育。大自然中的太陽、月亮、江河、川穀,它們無為無欲地運行著,但若碰到外力的幹預、催化的話,那麽整個世界也就失去了它的秩序。由此看,這並不是僅僅代表某一個階級或階層的利益和意願,而是從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角度考慮問題。這表現出老子內心深沉的曆史責任感,因而這是進步的、積極的。

德

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