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羅伯特·列文在《時間地圖》裏說,“時間不是絕對的,時間帶著口音發言,每種文化都有一套獨特的時間紋路。”
的確,當我穿過一種文化,來到另外一種文化,最大的觀感,恰恰是對時間的感受。
我現在的地方,是普吉。
我是看到太陽開始懶洋洋的往下移動時,才走出酒店的。整個上午,我都不知道在做什麽,電視在開著,我躺在**,頭腦裏什麽都沒想。和這裏所有的人一樣,頭腦裏什麽都沒想。
我走在通往Karon海灘的路上。薄如蟬翼的草綠長紗裙上,鬆鬆垮垮地用一條橙色棉布帶係在腰上,頭上是一頂長似屋簷的草帽,把陽光濾到我腳下的時候把地麵切割的七零八落。和日常的我不同,在這裏,我拒絕一切堅硬冰冷的麵料,要和我的心情一致,衣服一定要軟軟的。
一隻流浪狗發現了我,它夾緊了尾巴跟著我,小心翼翼地踩著我的腳印,且沿著陰涼的邊界。我扔給它一塊牛肉條,它嗅了嗅,吃了,衝我咬著尾巴。
這裏是普吉最清靜的海灘,我找了一塊好地方,躺下去,把身體漸漸埋到沙子裏,感受沙子在身體上滑過的感覺。沙子是最好的戀人,如果單單從觸感上講。它用最舒緩的方式取悅你,但是什麽也不會謀求。
一把大陽傘下麵,是一對白人帥哥相互依偎著,看著遠方的海。他們的感情看著就很好,因為他們的手一直是握著,他們枕在同一個枕頭上。這種感情彌足珍貴,我是不是接受無所謂,但對於他們,顯然是美好的。
一個肉嘟嘟的小孩子,**身體在沙灘上跑,他和他的媽媽在玩追逐遊戲,他胖胖的小腳丫不時踩到躺在沙灘上的遊人,有時自己還會摔倒,但是立刻笑嘻嘻地爬起來,去追他的媽媽。
這裏的時間就是停滯的,不是嗎?每一天的所謂出行,隻是從室內的那張床轉移到室外的沙灘上,我做的事情,在這幾天,就是躺著,什麽都不想。
其實,那眷戀我的流浪犬,那繾綣的斷袖帥哥,那天真的小胖寶寶,那所有周遭的人,他們並不知道我,在兩天前,還是另外一副模樣。也許他們兩天前的模樣,也和現在很不一樣,不是嗎?
從屋村出生時的我,就明白,這座城市是建立在輪子上的,急匆匆的營生,是在這座城市立足的根本。
老爸工作很努力,在1980年代末期,終於攢了一筆大錢,於是全家移民,所以後來的我,長大在溫哥華,地球的另一側。
但是,我要回來,我好似出生就喜歡那種急匆匆的生活節奏,我喜歡忙碌,我喜歡充實,我喜歡沒事找事地想下一步怎麽做,我喜歡追求自己想都不敢想的夢想,所以,大學畢業,我就回來了。
在我的時間坐標裏,時間就應該是爭分奪秒的,生活就應該是匆匆忙忙的,事業就應該是勇攀高峰的,單向,快速,專注,加油。
然後突然有一天,一個聲音告訴你,你要停下來。
好啊,那我停下來。
停下來了,突然感到很舒服,前所未有的舒服。不是嗎?
沙子很溫暖,也很柔軟。我喜歡。
我是Sara,我的職業曾經是投行,我是一個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