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蒸餾酒
風月樓,天字一號房內。
李饒手裏握著酒杯,坐在椅子上,翹起二郎腿,想著一會怎麽好好玩玩林映雪那個賤人。
這時,外麵突然傳來一陣熙熙攘攘的聲音。
“你們放開我!放開我!”
李饒一聽,連忙站了起來,往門口走去,嘴角時不時勾勒出殘忍的微笑。
這聲音,就是林映雪那個賤女人的!
“動作還挺利索,這麽快就把林映雪綁過來了。”李饒一臉興奮的走到房門口。
然而剛打開門,還沒等看見外麵是什麽,就被一個黑布蒙住了頭。
隨後腿上一疼,跌倒在地上。
緊接著就是一陣狂風暴雨般的襲擊,打在它身上,拳拳到肉!
“誰!誰踏馬敢打我,我爸是李易!”
“我爸是李易!”
李饒瘋狂的叫喊著,卻沒有人回應,隻有猛烈的拳腳,不斷從他身上落下!
打了好幾分鍾,打的李饒滿臉是血,打的他渾身青一塊紫一塊,打得他躺在地上,嘴裏不斷嗚咽著。
不知什麽時候,李饒感覺旁邊好像沒有人了,連忙將頭上的黑布扯了下去。
李饒咳了幾聲,感覺渾身上下哪裏都痛,到處都傳來撕裂的酸痛感,讓他痛不欲生!
地上還留著一張紙條。
“李公子,妾身給你的禮物,喜歡嗎?”
不用猜,都知道是林映雪留下的。
李饒表情猙獰,憤怒的吼道:“賤人!我早晚有一天弄死你!”
……
“主人,剛才將李饒打的那麽慘,會不會出事啊?”林映雪有些擔心,畢竟李饒是丞相的兒子。
贏天將兩隻手背在腦後,臉色平淡。
“放心,丞相的兒子去青樓玩女人,被人給打了,這種事他敢說嗎?”
“除非他不怕被整個京城的人笑話!”
林映雪點了點頭,有道理。
走到皇子府,贏天剛走進門,就見一個小黑影撲進了他的懷中。
““小黑子””搖著尾巴,伸著舌頭舔來舔去,對贏天很是親密。
贏天逗弄它一番後,見林映雪對““小黑子””也十分感興趣,就把““小黑子””遞了過去。
林映雪自然很欣喜的將“小黑子”抱入懷中。
瞬間,一石激起千層浪!
林映雪胸前的軟肉被“小黑子”拱的波濤洶湧。
贏天看見這一幕,氣的咬牙切齒,老子還沒摸呢,你先摸上了?
贏天抓著“小黑子”的脖子,就將它扔到一旁。
“小黑子”還想要再撲回來,贏天一瞪它,委屈巴巴的坐在地上。
林映雪臉上笑意盎然的看了贏天一眼,嫵媚萬分。
贏天挑了挑眉,這女人還真不簡單,人一顰一笑都充斥著勾人的韻味。
媚意十足。
攝人心魄……
天色尚早,兩人進府後,林映雪被秀兒帶下去換衣服。
贏天則坐在石凳上,開始思索。
全德樓還有一個月才能開業,趙義莊的商隊,如果情況順利,也需要一個月時間返回京城。
趙義莊這個人,贏天並不擔心,他在商路上是老油子,更何況呼延玥兒還在自己手上,蠻國人不敢為難他。
這兩個生意,都需要一個月才能夠帶來收益。
雖然有了林映雪的一萬八千兩,可坐吃山空,並不是贏天的習慣。
還是要想一想賺錢的生意。
刹那間,贏天眼神一亮,忽然想起了在風月樓喝的酒。
那些酒大多數都是發酵的酒,過濾一下直接拿出來飲用售賣的,度數極低。
比現代的啤酒度數還低!
酒也很渾濁。
甚至有些窮酒鬼,直接買最便宜的酒糟去吃,沾沾酒味……
這東西,壓根不是酒!
自己要是能在這個基礎上,做一個蒸餾器,提升酒精濃度,絕對能勝過京城,不,是全大夏的酒業!
說幹就幹,贏天找來秀兒,讓她帶人去買酒。
贏天自己則從後廚拿了一把長刀,走向後院,砍掉裝飾後院的竹子。
蒸餾,簡單來說就是燒!
將發酵酒中的水分燒出去,讓酒精的含量提高。
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
古人喝燒酒,也是有原因的。
現在找不到玻璃製品,隻好用竹子代替。
想到玻璃,贏天愣了一下,造玻璃也是一個可以賺大錢的活!
玻璃在古代,那就是傳說中的“琉璃”!
琉璃玉佛,琉璃盞,琉璃瓦……
千家獻黃金,萬匠磨琉璃!
琉璃,隻有富人和皇族,才能夠用的起。
自己要是能造一大批琉璃出來,賣給京城的人,銀票還不是像天上掉下來一樣簡單?
但自己現在手裏的錢比較有限,還是先把酒弄出來,再去想琉璃的事……
很快贏天就做出了一個簡易的蒸餾裝置,雖然無法達到後世的蒸餾機器那麽完美,但至少能把發酵酒的口感,提高一到兩倍。
做完蒸餾器,幾個丫鬟手裏也抱著幾壇酒,從門外走回來。
贏天把酒倒入竹筒,點火,開始蒸餾。
林映雪見贏天忙的熱火朝天,麵露好奇,忍不住看著他,呼延玥兒也跟在她身後。
女人之間的關係很奇怪,才過了一小會,她們兩個就在一起說說笑笑,交談甚歡。
隻是呼延玥兒看向贏天的目光很是不悅。
她不知道林映雪的真實背景,隻是把她看作一個可憐的青樓女子,被贏天這個好色的皇子看上,色心頓起把她擄來……
“主人,你在做什麽?”林映雪問。
贏天正全神貫注的控製著火紋,隨意道:“做酒。”
林映雪一愣,用竹子燒一燒就能做酒?
這方式也太奇怪了……
可她看見贏天專心致誌的模樣,也不忍出聲打擾,站在一旁默默看著。
贏天見溫度差不多了,拿起一個竹筒,裏邊是初步蒸餾過的酒。
他將酒倒入一旁的瓷碗中,碗中的酒清澈透明,已經沒了發酵酒渾濁的樣子。
贏天端起瓷碗嚐了嚐,眼前一亮。
酒香濃鬱,入口辛辣!
這酒蒸餾過後,大概有二十多度,繼續蒸餾的話,三十多度,應該沒什麽問題。
這個時代的人,常年喝的都是十幾度的米酒。
三十度這個階段,既有酒精的猛烈口感,又有糧食的醇厚香氣,最適合不過。
幾人看著贏天酒碗中的酒,聞著酒香味,不禁眼神一亮。
呼延玥兒在蠻國皇宮內,喝的酒都是宮廷大師釀造,卻不如贏天的酒香!
林映雪在風月樓中,見過無數好酒,也不如贏天的酒水清醇!
秀兒跟在贏天身邊十幾年,從沒聞到過這樣的美酒……
“這酒好喝麽?”呼延玥兒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蠻國最喜歡飲酒吃肉!
他們在草原搭起帳篷,烤羊,燒酒……
現在聞到贏天的酒香,想起了在草原的日子。
贏天看著呼延玥兒那熱切的眼神,將酒碗遞給了她。
呼延玥兒接過酒碗,一口飲盡!
酒水剛入肚,臉頰就泛起一片嫣紅……
“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