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我畫皮仙

第三十章 河神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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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偵司,皇權直掌,獨立於六部之外。

除了鎮守地方妖邪之外,還有一個極為可怕的權利,便是監查百官。

所以,即使是梁平安這樣的世家權貴子弟,都是削尖了腦袋想往裏鑽,原因很簡單,被別人監查,不如自己來監查。

當然,這並不是說進入夜偵司就能監守自盜,但提前收到些風聲,以便應付準備還是可以的。

江朝歌跟著梁平安走進夜偵司衙門後,便徑直到了案贖庫。

作為查閱卷宗的地方,案贖庫門口進進出出的巡夜人並不少,裝扮上皆是一襲黑衣,上麵又繡有不同的雲紋。

至於武器,夜偵司並沒有標配錦衣衛那樣的鏽春刀,顯得有些五花八門。

江朝歌甚至看到一個巡夜人手裏提溜著兩個大銅錘,走起路來左搖右晃,看起來甚是威武霸氣。

梁平安便露出羨慕的眼神:“等著,等我通過了考核,我也能穿上這身巡夜衣!”

“笑死,梁公子怕不是考了有三次了吧?”正好路過的銅錘巡夜人,笑著給了梁平安一記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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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個甚?我這次對付的鬼物,連姬如雪都拿她沒辦法,你行你上啊!”梁平安惡狠狠的回了一句。

“聽說了,就是不知是何鬼物?梁公子說說唄?”

“笑死,你以為我會告訴你嗎?”

梁平安馬上回以顏色,於是,提溜著銅錘的巡夜人便苦笑了一聲,快步離去,並沒有要去詢問江朝歌身份的意思。

江朝歌心中頗有些意外。

但很快,他便明白了,夜偵司這種地方你敢進來,那就是代表你能進來,至於鬼物……哪敢靠近?

……

案贖庫是一幢五層的閣樓。

梁平安帶著江朝歌進了案贖庫的大門後,便拿出了一份手書遞給了守門人。

江朝歌看了一眼手書,上麵標明了他和梁平安查閱卷宗的權限範圍,落款處寫的是姬如雪的名字,上麵還蓋有印鑒。

“第一層和第二層,兩位可以隨意翻閱。”

守門人說完就將手書接了過去,意思很明確,上麵的都不行。

江朝歌便問道:“不知這一層和二層,有何區別?”

“一層是山精鬼怪,分為留存卷宗和新進卷宗,留存的在左邊,新進的在右邊,二層是百官檔案,至於官品,你看了就知道了。”守門人回道。

江朝歌點了點頭,又道了一聲謝,接著,轉向一層的左邊方向。

而梁平安則向著右邊跑去:“江兄,我就不陪你了,我得去右邊看看最近有沒有新的案子,嘿嘿。”

江朝歌知道,梁平安這是想再去碰碰運氣,若是運氣好,撿個漏,這巡夜人的考核便算是過了。

比如上次,他的運氣就很好,撿了個蕭山村!

“預祝梁兄好運。”

“多謝。”

於是,兩人分左右而行。

江朝歌進夜偵司案贖庫的原因,自然不僅僅是為了救周縣令,因為,他此生最大的心願其實還是修成鬼仙,重塑肉身。

而想成為鬼仙,道路便隻有兩條:一是自己修煉,二是找鬼。

然後,他又一次選擇了,兩個都要!

自己要努力修煉,但鬼也要找!

但他現在有一個弱點,就是他製服鬼物的手段太過於‘新手’,鬼物可能傷不到他,可他想把鬼抓住,其實也挺難的。

白無常就是個典型的例子,白無常打不死他,可想跑卻可以直接跑。

如果他有足夠強大的手段呢?一下把白無常給困住,死抓著白無常在地上撕扯,估計地府現在已經沒了無常。

當然,這事也就想想,無常本不壞,何必要弄死?

“想學習抓鬼的手段,夜偵司毫無疑問是現階段最好的選擇,官方抓鬼,道德上同樣沒有任何瑕疵,畢竟,若是好鬼,沒有犯案,也進不了夜偵司的案贖庫。”

可惜,夜偵司並不是想進就能進!

江朝歌特意的了解了一下,夜偵司辦的案子,根本不會讓地方縣衙參與,他想進夜偵司,唯有一個辦法,讓夜偵司主動找他。

於是,他便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斬河神!”

周縣令的銀子正好就掉在了河裏,而且,周家小姐也是墜河而亡,似乎於公於私,他都有跟這位河神接觸一下的必要。

可謂是一舉兩得!

江朝歌在產生這個想法的時候,腦子裏就閃過一個念頭,立即大聲的對外宣布:“我江某人,欲斬河神!”

如此一來,定能受到夜偵司的關注,接著,再引來一陣嘲諷,最後,他一刀斬河神,震驚天下。

然而,想法可以大膽,現實畢竟很殘酷。

這河神到底是個什麽東西,實力如何?有沒有為害地方?

他其實都不知道。

穩妥起見,他決定還先到夜偵司看看有沒有河神的卷宗,萬一他江某人話放出去了,結果打不過,豈不是很尷尬?

隻有萬全的準備,才是製勝的關鍵。

故事裏麵那種主角大喊一聲“河神納命來”,然後,一劍便將大河劈成兩半,血染大河的事情,他是做不到的。

畢竟,他江某人又沒有開掛?

江朝歌心裏的想法是,若是河神還算善良,周家小姐也並非祂所害,那就想辦法跟祂談談條件,看看有沒有可能找回丟失的賑災銀子。

若是為惡一方,那試試幹祂一下!

“不急,我江某人永生不滅,最不缺的就是時間!”

江朝歌到了左邊後,便開始按照木櫃上的標注查找,很快,他就看到了一個蓋滿了灰塵的卷宗。

……

墴河有支,名曰:慶。

慶河,經淮安,止曲林。水濁而沙急。雖築堤壩,收效卻微,連年河水大漲,淹蓋良田無數。

大秦曆二百六十四年,夜偵司巡案,查河中有一物,大如山,生利齒,有鱗甲,喜吞活物,性凶殘。

眾人曰:此乃河神!

大秦曆二百六十五年夏,四十三巡夜人,領刀甲,欲捕之,死二十七,返。

大秦曆二百七十八年春……

大秦曆二百九十四年……

大秦曆三百二十五年秋,七十八巡夜人備鐵索,銀網,駕三船,終引三船翻其二,又有三十六名巡夜人落入河中,生死未知。

……

最近的一次是大秦曆二十五年的事情,距今已有八年時間,七十八名巡夜人一次死了三十六名。

江朝歌看著手裏的河神卷宗,心驚不已。

他好像有些明白了,為什麽梁平安沒有建議他去撈銀子,而是建議他去補窟窿,先把周縣令救出來再說。

好家夥,這河神超凶的啊!

從最早發現到現在都過了六十九年了,四次圍殺,四次皆是無功而返,死在這河神口裏的巡夜人都有三位數。

而且,這河神在進入慶河之前,到底修煉了多少年誰都不知道。

不出意外的話,這至少是一隻百年老怪!

“幸好我夠穩健!沒有沙逼到對外宣布,我江某人要斬河神!”江朝歌直接就把卷宗放了回去:“打擾了,我江某人生性不好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