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謀殺
和警員們想的一樣,許默確實是發現了疑點。
因為柯南體質的原因,許默從一開始,就在主觀上認為這大概率是人為縱火,而不是單純的失火。
即便現場的種種跡象都表明,這完全有可能是意外失火,但他還是在堅持自己的想法,從進門開始便在找尋著各種蛛絲馬跡。
紙簍起火,鼓風機加快火勢蔓延,沼氣爆炸進一步加大火勢,現場還有一輛裝滿易燃物的清潔車……韓飛的這些分析都有道理。
但這些分析,以及他們看到的這些所謂線索都一定真嗎?
不一定!
如果許默是縱火犯,他若是想讓人認為這就是一起意外火災,也會選擇在衛生間裏放一個鼓風機加速火勢蔓延,也會弄一輛裝滿易燃物的清潔車放在衛生間裏。
讓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麽的理所應當,以此來達到瞞天過海的目的。
所以,到目前為止,他們注意到的一係列所謂線索,都有可能是假的,是人為布置出來的,為的就是誤導他們將這起火災定性為意外失火。
現場的一切都有可能是人為布置的,是假的。
但唯有一樣東西不會‘說謊’,那便是——屍體!
恰好,許默就精通法醫知識,他會驗屍。
許默伸手指了指那具屍體:“這個人不是被燒死的。”
話音剛落,一旁的王大川便提出了質疑。
“不是燒死的還能是怎麽死的?他就死在火場,肯定是燒死的啊。”
“你聽許默把話說完,插什麽嘴?”,韓飛皺了皺眉頭,緊接著看向許默:“繼續。”
隨後,許默簡單解釋了一下。
“被燒死的人會因為全身曲肌強直而呈現拳鬥姿勢,四肢屈曲,就像拳擊手那樣,但你們看這具屍體,四肢明顯是舒展開來的,他明顯是在是死後才被人丟進了衛生間,衛生間裏的這場火隻是凶手為了掩蓋罪證而放的,凶手想毀屍滅跡。”
“被燒死的人會四肢屈曲……我明白了,就像新鮮的蝦入鍋之後會蜷縮起來那樣?”,陳恪捏著下巴道。
“對。”,許默點點頭:“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雖然這具屍體已經被燒的麵目全非了,但從屍體的形態上就能分辨出來,他一定不是被火燒死的,而是在被火燒之前就已經死了。”
聽到這話,韓飛的表情凝重了。
如果真跟許默說的一樣,這具屍體不是被燒死的,而是起火之前就已經死亡了。
那這起火災,就一定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縱火。
至於原因,無外乎是想毀屍滅跡。
凶手想一把火燒了現場,讓人們誤以為這是一場再正常不過的意外火災。
“你確定他不是被燒死的嗎?有沒有可能……是你判斷錯了?”,韓飛指著那具屍體問許默道。
韓飛很清楚,這具屍體的死因十分關鍵。
倘若是燒死,那這就極有可能是一場意外火災。
但要不是,那這就是謀殺了!
並且,韓飛他們對上的,還是一個心思縝密的凶手。
許默表情認真的點了點頭:“我確定。”
雖然許默不是正兒八經的法醫。
但他在這方麵的造詣,是毋庸置疑的。
甚至於,要論專業,警局裏的法醫都不一定比許默強。
韓飛知道許默在法醫方麵有些造詣,見許默那麽肯定這人不是被燒死的,韓飛的表情更加凝重了:“所以這就是謀殺了,鼓風機和清潔車都是凶手安排好的,為的是讓火燒大點燒快點,好毀屍滅跡。”
“看來今晚大家有的忙了。”,陳恪看了眼屍體道。
尋常的失火,他們警方當然是不會管。
但涉及到謀殺,他們就必須得管了!
他們得把這個凶手揪出來繩之以法。
韓飛先是看向了帶他們來的救火員。
“同誌,那個……”
話還沒說完,救火員就笑著點頭道:“我明白,正好我的事也忙完了,那我就先撤了,你們放心,我嘴可嚴,剛才聽到的那些不該聽的話我也一定不會泄露出去。”
“感謝理解!”,韓飛說道。
“客氣啥啊,都是服務人民,你們忙著,有什麽需要找我了解的隨時找我就行,隻要我沒出警去救火,隨叫隨到。”,說完,救火員便轉頭離開了。
警方辦案,無關人員是不能在旁邊待著的,這是規定。
救火員離開後,現場剩下的就隻有警員了。
韓飛對著警員們依次吩咐了起來。
“給法醫打電話,讓他回隊裏待命吧,來活了。”
“確定一下死者身份。”
“讓痕檢的人來看看還有什麽能用得上線索,老樣子,現場記得拍下來。”
“之後把屍體運回去供法醫解剖,看看具體死因以及有沒有其他新發現,順便通知一下家屬。”
“這一層樓的所有監控全部拷貝一份,還有電梯監控也要。”
“……”
這起凶殺案,凶手的掩蓋作案的手法雖然比較高超。
如果救火隊來得晚,導致屍體被徹底燒焦,亦或者警方沒能發現異常,那這起謀殺案的凶手,很有可能會逍遙法外。
這就無限趨近於完美犯罪了。
但這凶手都沒想到的是,消防部門的人在屍體在徹底被燒焦之前趕到,並且撲滅了大火。
這才讓警方發現了蹊蹺,發現了死者並不是被燒死的,而是死亡之後才被人丟進火場裏的。
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案!
當然了,這還得感謝一下許默。
如若不然的話,警方和救火員很有可能會把這起火災定性為意外起火。
畢竟,不是被發現的所有屍體都會送去給法醫鑒定死因。
警方很快展開了行動。
清理完現場,並且拍照後,立馬將現場用警戒線封鎖了起來。
那具屍體則是被運回隊裏供法醫解剖,查看死者的真實死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刑事案件中,解剖死者,無需征得家屬同意,對於刑事案件中家屬不同意警方解剖的做法, 警方有權強製解剖,並進行屍檢,隻需要通知家屬即可。
畢竟,直係親屬就是凶手的案子,也不是沒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