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福爾摩斯的判斷
福爾摩斯搓著雙手說:“華生,現在我們還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必須得好好的利用起來。我已經告訴你了,這樁案子基本上完全弄明白了,但是咱們也不要過分自信,免得搞錯了。現在看起來似乎非常簡單,其中也許還藏著更多的奧妙呢。”
我納悶地問他:“簡單?”
他就像老教授對學生講解一般地回答:“當然非常簡單!聽我說給你聽,請你坐到屋角那邊去,小心腳印,別把證據破壞了。現在就開始工作吧!第一件事,這些人是怎麽進來的?又是怎麽離開的?屋門從昨晚開始就沒有開過,那麽窗戶呢?”他拿著燈向前走著,根本不像是在跟我講話,倒像自言自語地大聲嚷嚷著:“窗子是從裏麵關好的。窗框也相當結實。兩邊沒有合葉。咱們來打開它。近旁沒有下水管道。房頂也非常遠。但是,卻有人站在窗台上過。昨天晚上下過小雨。看,窗台上有個腳印,這兒有一個圓形的泥印,地板上也有,桌旁還有一個。華生,瞧這裏!這個應該是最好的證據啊。”
我看了看那些清晰的圓形的泥印,說:“不對,這根本就不是腳印。”
“沒錯,這就是留給我們的更重要的證據。一根木樁的印痕。你瞧窗台上麵的是靴子印……一隻後跟鑲著寬鐵掌的厚底靴,一旁是木樁的印跡。”
“啊,難道這就是那個裝著木腿的人?”
“是的。而且,還有另一個人……一個非常身手敏捷、智慧超凡的同謀。醫生,請問你能從那堵牆爬上來嗎?”
我探出頭向窗外看了看,月光明亮,依然照在原來的那個屋角上。根據目測,我們離地最少有六丈多高,而且牆麵非常光滑,連個磚縫也沒有,因此我答道:“不能,這裏根本沒有辦法爬上來。”
“對!如果沒有人幫忙,是不可能爬上來的。可是這裏如果有你的一個朋友,用放在屋角的那根粗繩,一頭緊緊地係在牆上的大環上,另一頭扔到你手上,我想隻要你有點力氣,哪怕裝了一條木腿,也一定能順著繩子爬上來。下去的時候當然也可以按照同樣的方法,然後你的同夥再把繩子拉上來,從環子上解下,關上窗戶,從裏麵關牢,再按照原路離開。”
他接著說:“別忘了,還有一個重要的細節,那個裝著木腿的家夥雖然爬牆的技術還可以,但絕對算不上一個非常好的水手。他的手可不像習慣了爬桅杆的水手的手掌那樣堅實。用放大鏡可以看到繩子上有不止一處的血跡,特別是末端更加明顯。所以,可以斷定,他在順繩下滑的時候,速度非常的快以致於把自己的手掌皮磨破了,可見他心情非常的著急。”
我說:“這麽說聽上去沒什麽問題,但事情怎麽越來越玄乎了呢。那他的同夥是誰呢?他又是怎麽進的屋呢?”
福爾摩斯沉思著重複道:“他的同夥是誰呢?還有那個同夥!這個人的確有點意思。他把這件案子弄得非常不尋常。我想這位同夥給我國的犯罪方法又開辟了一條新路子——隻不過這在印度是有過先例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森尼幹比亞曾發生過一模一樣的案子。”
我又接著問:“那他到底是怎麽進來的呢?門鎖著,窗戶也非常的高,難不成是從煙囪爬進來的?”
他答:“我也想過這個可能性,但是煙囪太窄,人是無法通過的。”
我追問:“那究竟是怎麽進來的呢?”
他搖著頭說:“你啊,總不按照我的方法研究。我不是跟你說過非常多次嗎?把絕不可能的因素都排除以後,不管最後剩下的是什麽——不管這多麽難以置信的——它就是事實!我們剛才說了,他不是走門進來的,也不是從窗戶進來的,更不是從煙囪爬進來的。咱們也知道他不會事先躲在屋裏邊,因為屋裏根本沒有可以藏身的地方,那他是從哪兒進來的呢?”
我叫道:“難道是從屋頂那個洞裏進來的?”
“毋庸置疑!當然是從那洞進來的。你來拿燈,我們到上麵的小屋去看看——就是發現財寶的那間屋子。”他邊說邊爬上梯子,雙手按住椽木,一用力翻上了屋頂的密室。再彎腰向下接過燈,我也跟著爬了上去。屋頂的密室大約十英尺長,六英尺寬。椽木鋪架的地板中間鋪了一些薄木條,上麵積了一層灰泥。我們走在裏麵必須踩著一根一根的椽柱。屋頂是尖形的,這個也就是這房子真正的屋頂了。屋裏沒有任何陳設,由於灰塵長年累月的堆積,積得非常厚。
“瞧,這就是一扇通向屋頂外的暗門,把這個暗門拉開,外麵就是坡度不並不是非常陡的屋頂,也就是那個人進來的路,我們來找一下,看他有沒有留下一點什麽痕跡。”夏洛克·福爾摩斯手搭在斜麵牆上說。他拿燈向地板上照著,今晚我第二次見到了他臉上出現的驚詫表情。我隨著他的目光所指的地方看過去,也被嚇得混身一陣陣發冷。
滿地都是沒穿鞋的赤足腳印,一個一個非常清晰,非常完整,但是還不到平常人腳的一半。
我輕聲說:“福爾摩斯,是個小孩子做這麽可怕的勾當!”
他神色稍定之後說:“開始時我也吃了一驚,其實這件事是非常正常的。我一時間忘記了,其實本應預料到的。這裏已經沒有什麽可察看的了,我們下去吧。”
回到下麵後,我著急地問他:“關於那些腳印你有什麽看法呢?”
他帶點不耐煩地回答:“華生,請自己分析一下吧。你明白我的方法,按照這個辦法實踐,然後咱們互相對照結論,這樣兩人也可以多得出一點經驗。”
我回答:“在這些事實麵前,我推斷不出什麽來。”
他不假思索地說:“過不了多久你就會完全清楚了。我想這兒應該沒有什麽重要的線索了,但我還得再看一看。”他掏出他的放大鏡和皮尺,跪在了地上。他細長的鼻子,離地麵隻有幾英寸高,圓溜溜的閃光的眼睛同鳥眼一樣。他在屋裏來回測量、比對和觀察著。他那敏捷的動作、無聲和鬼祟的行動真象一隻訓練有素的獵犬在找尋氣味。我不禁聯想起來:如果他的精力和才智不是去用於維護法律而是去犯罪的話,他將是一個非常可怕的罪犯!
他一邊查看,一邊自言自語,最後突然暴發出一聲歡快的喊叫。他說:“咱們真的是非常的幸運,問題不大了。第一個人不走運踏在了木餾油的上麵。你應該能看見,在這堆難聞的東西右邊,有小腳印。這裝油的瓶子破了,裏邊的**流了出來。”
我問:“這個又該怎麽解釋呢?”
他說:“沒有什麽,不過咱們馬上就要逮住他了。我知道:一隻狗通過嗅覺可以順著氣味找到盡頭;狼群沿著氣味便能夠找到食物,那麽一隻經過專門訓練的獵犬順著這麽強烈的氣味,難道不是更簡單嗎?這是個定理,結果肯定是……但是,喂!警察到了。”
下麵傳來了沉重的腳步聲、說話聲與關門的聲音。
福爾摩斯說:“趁他們還沒有上來,你伸手摸一下屍體的胳膊,還有兩條腿。感覺怎樣?”
我答:“肌肉堅硬得就象木頭。”
“是的。這是非常強烈的‘收縮’,比一般的‘死後強直’還厲害,臉部的扭曲和慘笑,你有什麽結論呢?”
我回答說:“他中了植物性生物鹼的劇毒——一種類似番木鱉鹼的毒,會造成破傷風性症狀的毒物而死的。”
“我一看到他麵部肌肉收縮的樣子,就猜到這是中了劇毒。進屋之後我馬上就設法弄明白毒物是怎樣進入死者體內的。你也看到我找著了那根不用費力就可以刺進或者射入他的頭部的荊刺。死者好像當時是直坐在椅子上,你看那針刺入的地方正對著天花板上麵的洞。你再仔細看一下這根荊刺。”
我非常謹慎地把它拿在手中對著燈光仔細察看。一根長而尖細的黑刺,一端上麵有一層發亮的仿佛是一種已經幹了的膠質。鈍的一頭被刀削過。
他問我:“在英國有這樣的荊刺嗎?”
“絕對不是。”
“好了,現在基本可以得出比較合理的結論了。這些信息是最主要的,剩下的就太好解決了。”他一邊說著話,腳步同時到達了通道。
這時,一個穿灰衣服的胖子進了屋。他身材魁梧,稍顯有點肥胖,臉色發紅,腫脹的凸出的眼泡中間閃爍著一對小小的眼睛。跟在後麵的是一位穿製服的警長和哆哆嗦嗦的塞笛厄斯·舒爾托。
他喊道:“太不像話了!這算怎麽回事!這些都是什麽人?屋子裏鬧哄哄,發生什麽事了?”
福爾摩斯低著聲音說道:“阿瑟爾尼·瓊斯先生,您還記得我吧?”
“當然記得了!這不是大理論家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嗎?我當然記得您,怎麽會不記得呢!那次您向我們講述關於主教門珍寶案的起因和推論的結果,實在是太精彩了。您的確把我們帶入了正途,不過我還是認為,那次主要是您自己幸運,您說是吧?”他一口氣說了一長串的話,明顯沒有喘過氣來。
“那不過是件非常簡單非常好理解的案子。”
“哦,哦,得了吧!得了吧!您看您還不好意思承認!不過,這裏是怎麽了?情況非常的糟糕了!真相都擺在眼前,我看用不著用理論來推測了。真幸運,我正巧為了其它的案子來到上諾伍德!接到報案的時候我正好在分局,那麽這個人是怎麽死的呢?福爾摩斯先生,說說您的看法吧!”
福爾摩斯慢條斯理地說:“哦,聽您剛才的意思,這個案子好像不用我給推論啊?”
“啊,用不著,用不著……不過,我們還得承認,有時候,我是說有時候,您還真能一語中‘的’呢。據我了解,這門一直鎖著的,價值五十萬鎊的寶貝被盜了,那麽窗戶的情況怎樣呢?”
“從裏麵反鎖,不過窗台上有明顯的腳印。”
“好!那麽既然窗戶是關著的,腳印自然就與本案無關了,這應該是基本常識嘛。依我看,這個人非常有可能是在盛怒之下死亡的,關於珠寶的丟失。哈!我有個解釋。有時候我也可以靈機一動呢。請你先出去,警長,舒爾托先生,也請出去,不過您的醫生朋友可以待在這兒。福爾摩斯先生,說說吧,您覺得這是怎麽回事兒?舒爾托說昨天晚上他跟哥哥見過一麵。假設他們當時發生爭執,在爭執中他哥哥一時衝動,情緒失控,就在盛怒之中死去了,於是舒爾托就趁機把珠寶拿走了。您認為這個解釋怎麽樣?”
“而且這個屍體還非常細心地站起來把門反鎖上。”
“哼!的確有破綻。但是,我們照常理分析,這位塞笛厄斯曾經跟他哥哥住在一起過,兩人還有過爭執,這是我們所知道的。現在哥哥死了,珠寶被偷了,這也是我們知道的。自從塞笛厄斯離開後,就再也沒有其它人看見過他哥哥了,而且床也沒有人睡過,非常明顯塞笛厄斯是非常不安的,表現也非常反常。您看著吧,我對塞笛厄斯發動四麵夾攻,他就法網難逃了。”
福爾摩斯說:“不對,您根本還沒有有完全弄清事情的真相呢!看這個,我有絕對充分的理由認為這是一根帶毒的木刺,我們剛剛把它從死者的頭皮上取下來,傷痕還在。還有這張紙,您看,寫著什麽,這是在桌子上撿的,另外還發現了這根鑲了石頭的奇怪的木棍。請問,您如何把這些東西用到您的理論上去呢?”
這個胖偵探一聽,踱了幾步說:“每個方麵都得到了證實。這間屋子裏到處都是印度古玩,如果這根木刺有毒的話,別人可以用它殺人,塞笛厄斯也一樣能用它殺人,而這張破紙條不過是一種騙人的把戲,用來故弄玄虛的。我認為,唯一值得產生疑問的是,他是怎麽出去的呢?啊!對了,房頂上還有個洞。”他又矮又胖,一定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梯子,然後從洞口塞進了屋頂室。接著我們就聽到他非常高興地喊著他發現了通入屋頂的暗門。”
福爾摩斯無奈地說:“有時候,他也能找到這些所謂證據,有時候,他也會有點模模糊糊的分析。法國有句俗話:‘與沒有思想的傻瓜更難相處。’”
阿瑟爾尼·瓊斯爬了下來,說:“瞧,事實勝於雄辯!我的推斷完全得到了印證:屋頂有一扇暗門,而且門還是半開著的。”
“是我剛剛打開的。”
“啊,是嗎!這麽說您也看到暗門了。”他表情稍微有些失望,“行了,無論是誰發現了暗門,都說明這就是凶手離開的路徑。警長!”
甬道裏傳出一個聲音回答:“在!長官。”
“舒爾托先生,請進來吧。舒爾托先生,現在我有責任告訴您,您所說的任何話都可能對您不利。因為您哥哥的死亡,我代表政府正式對您實行拘捕。”
這個可憐的禿子,渾身一下子抖得像篩豆子似的,似乎在用最後的力量向我們兩個叫道:“我說嘛!怎麽樣?我早就知道會這樣。”
福爾摩斯說:“請不要著急,舒爾托先生,我想我能夠為您洗清罪名。”
這位胖偵探立刻說道:“我的大理論家先生,奉勸您一句,這可不是件隨隨便便就能答應的事,事實恐怕並不像您想象的那麽簡單。”
“瓊斯先生,我不僅要證明他是無罪的,還要告訴您兩個真凶中一個人的姓名和特征。我推斷認為其中一個真凶名叫喬納森·斯莫爾。他個子不高,行動靈敏,右腿被截,裝了隻木腿,而且文化程度非常低。木腿的裏側已經被磨掉了一塊。他左腳的靴子下麵釘了一塊粗糙的方形前掌,後跟還釘著鐵掌。他的年紀四十歲左右,是個中年男人,皮膚非常黑,以前一定做過囚犯。這些情況和一些從他手掌上磨掉的皮也許可以幫您了解更多情況。關於另外的那個……”
阿瑟爾尼·瓊斯顯然是被福爾摩斯的分析吸引了,但他依然用一種心口不一的嘲笑的態度問著:“聽上去還不錯,那另外那個人呢?”
夏洛克·福爾摩斯轉了個身:“另外那個人,非常古怪,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介紹這兩個人給您認識了。華生,借一步說話。”
跟著他,我們來到樓梯口,他說:“發生了這件意外,我們差點都忘了來這兒是幹什麽的了。”
我說:“沒錯,我還認為,莫斯坦小姐不該再繼續留在這個恐怖的地方了。”
“你立刻送她回家。她住在離這兒不遠的希瑟爾·弗裏斯特夫人的家裏——下坎伯韋爾。我在這兒等你回來,不過你是不是太累了,還能回來嗎?”
“不不不,一點兒也不累,不弄明白這事的真相我是不會休息的。說實話,我也經曆過危險,但今天晚上發生的一連串的事實在是太怪了,完全把我給弄糊塗了。事已至此,我願意幫你結案。”
“太好了,你留下來,對我的幫助非常的大,我們需要單獨進行,至於這個瓊斯,就隨他去吧。你把莫斯坦小姐送回去之後,到河邊萊姆貝斯區平欽巷三號去,找到一個做鳥類標本的瓶子右側的第三個門,那兒有個叫謝爾曼的人。在他的窗戶上有一幅鼬鼠抓小兔的圖案。你得把那個老頭兒叫醒,然後跟他說我向他借托比用一下,請你務必把托比給帶來!”他回答說。
“托比?一條狗嗎?”
“沒錯,一條奇妙的混血狗,它嗅覺極其靈敏。這隻狗可比整個倫敦的全部警察還有用。”
我說:“明白了,我一定把它帶過來。不過現在都一點鍾了,如果可以換一匹新馬,三點之前我一定可以回來。”
福爾摩斯說:“我這時候還要從那位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兒找一些新材料。塞笛厄斯先生曾告訴我,那位仆人就住在旁邊的那間屋頂室。回來我們再研究這位偉大的瓊斯的方法,再聽他的諷刺吧。‘我們早就已經習慣了,有些人對於自己不明白的事情卻偏要挖苦一番。’歌德的話總是這麽簡明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