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中的民主關係
如何對待孩子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很多家長會習慣於用處理彼此關係的方式去對待孩子,然而這並不十分合適,我們可以分析一下:
良好的婚姻應該是一種民主關係。在和諧的婚姻關係中配偶互相支持、尊重、信賴,並在平等的前提下互相合作。要知道婚姻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組織家庭,體驗相愛與被愛的感覺,以及進行彼此分享的學習與體驗,而伴侶更是互相成就,互相支持,而非競爭性的。在婚姻關係中,親密感和信任感與權力分享高度相關,以防控製另一方是人們最不願意看到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前麵的話得到了證實。不過,一旦孩子加入之後,狀況就不再那麽純了。
可是究竟應該怎樣對待新的家庭成員孩子呢,是不是也要以民主的方式對待呢?如果是,對他們的平等又應該到什麽程度呢?很多初為父母甚至一道中年的父母常常會發出這樣的疑問。特別是經常聽到專家的號召“平等對待孩子”時,他們的認識就會更加無所適從,他們感到了摸索路程的艱難畢竟聽著“難道孩子的需要不是和父母同等重要嗎”的 質問,聽著進一步的爭論和勸誡,“如果不能平等對孩子,他們的自我會受到傷害,並且會心懷怨恨。父母和孩子之間應該用溝通和協商的方式解決歧見,不是要求孩子照你的話做,是要提供他們選擇的機會。不然,他們要怎麽學會自己做決定,將來又怎麽能成為一個負責的成人呢?”,誰會不為之所動呢?
然而,我們必須明白這一點:太過強調民主,隻會讓做父母的備感罪惡,並不斷想達成這個不可能的任務;再反觀孩子,在這樣的過程中,他們得到的是不安和困惑,他們感到壓力重重,而不是信心滿滿。
在家庭結構中,父母和孩子並不是站在同等的權利位置上,也不該是如此。孩子在家庭裏有被愛、被尊重、被照料的權利,但這並不意味在做決策、製定方向和解決問題上,他們也享有同等的權利。生活中的事情不是樣樣可以自由選擇,也不是每一個問題都可以坐下來商量的。
我接觸過的數百名父母和孩子大多數認為,親子關係和理想的婚姻關係不同,它不應建立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這一點心理學家蘇曼和希波在他們合著的《如何做到沒有罪惡感的規範》一書中講得很明白:“盡管我們喜歡把家庭或學校當成民主的係統,但孩子卻能意識到這個係統中存在著上下層的權力關係,而他們必須適應。”這一段話貼切地道盡了親子之間的權力關係。大部分的孩子會在某種程度上挑戰父母的權威,但隻要父母“發威”,孩子自然懂得要收斂。這種運作機製對父母孩子雙方都好。
父母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教養孩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特別是年輕家長們必須明白,孩子有得到愛和照料的權利,但同時他們也需要被保護、教導、指引和約束。
明白父母在當家作主對孩子來說特別重要,當然這並不是說父母在家中決定一切,孩子沒有自己的自由空間。想一下父母的關愛與不易:在麵對危險和困難時,父母要能挺身而出,父母要能提供家庭所需,並在重大的事情上做正確的決斷。孩子的安全感是從這裏產生的,而不是以平等的態度和父母協商的過程。基於實際、健康和安全的理由,父母必須當家。當親子雙方能在這一點建立共識,合作和信任便會因此增長,而非削弱。至於那些拋棄令牌的父母,不管當初他們是否用心良善,終究要招致更多的衝突,帶來更多的不安,導致雙方更多的問題。
孩子就是孩子,很多時候他們會自由地表現出孩子的天性,以至於在我們成人眼裏他們情緒表達不夠成熟,自我中心,衝動且任性。這並不是說孩子“不好”,很大程度上這是他們年齡的附屬品。大人如果表現出自私、衝動、情緒化的行為,我們會說他真像個“孩子”,這就帶有批評的意味。在某個年齡範圍內,孩子有這些行為是正常的,能被大家接受。隻是他們需要接受教育,學習負責、適當的行為:孩子不是天生具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和社交技巧,這一點做父母的都明白。
給孩子以恰當的教養,或者說讓孩子逐步的社會化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包含著很多內容。這過程包括教授他們各種知識和技巧。他們要學習尊重規範和權威,學習計劃和思考的技巧,學著能忍受報酬延後,為更遠大的目標努力,並且體諒尊敬其他人的權益。在塑造孩子行為成熟的過程中,父母要投入大量的關懷與注意,既要有愛心,也要製定紀律,約束行為,並且要經年累月地執行。很顯然,父母無疑是處在老師的地位,既是指導者,必要時也是孩子的上司,而絕對不是朋友的關係。也許要等到孩子長大成人,父母和孩子之間才能建立真正的友誼。在那之前,孩子需要的是遠比朋友重要的角色!父母!
指導和監督應該盡量做到恰當到位
為了孩子的更好發展,他們必須要受到一定的規範和限製,實踐證明規範和限製也確實能幫助孩子成長得更順利。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樂意被約束,所以你準備接受挑戰吧。我敢打賭,你一定會常常聽到孩子抱怨,說你定的規矩多麽不公平,他朋友的父母沒有一個像你這麽“差勁”!盡管如此,為了孩子的利益和你平靜的生活,規範和限製絕對有其必要。想想看,如果你事事都給孩子“自由選擇”的機會,結果會是什麽?孩子每餐吃垃圾食物,熬夜到三更半夜不睡覺,一直到電動玩具打夠了,電視節目看夠了才做功課?至於幫忙做家事!!開玩笑,現在誰還有時間做那玩意兒?所以,父母就要有良好的指導監督,必要時要約束孩子完成基本該做的事。
保護、教育我們的孩子是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責任,就我和很多人的看法而言,在這個過程中最好加入體貼和關愛之情,當然不要因此心存歉疚,更不要忽視它的極端重要性。所有的孩子都仰賴父母的照顧,年幼者尤然。即使他們沒有說出口,但在感情的層麵上,孩子還是依賴父母的。再就基本的生存麵來看,孩子仰賴父母提供食物、衣服、住所,所有生活上的必需品。一旦這些基本的供應消失,孩子便常落入極糟的下場,難免會在街頭流浪,甚至於加入幫派組織,乃至於和毒品、犯罪混在一塊。
雖然社會在這方麵也做出了一些重要的努力,但是,毋容置疑,那些並不能替代父母的作用。保護孩子的責任仍然要落在父母身上同時教育和傳授生活技巧也是父母的工作。當然,學校在這方麵扮演重要的角色,可是他們無法像父母一樣,在孩子的情感和道德塑造上,發揮那樣大的影響力。父母始終都是孩子心中最具分量的人,將來也是如此。
如何滿足孩子對自由的向往與追求
在孩子的成長進步中,自主學習是極為重要的一環,切不可忽視。究竟如何做呢這對父母提出了那些要求呢?這樣的答案或許比較合適:孩子要在他們能夠處理的生活部分中學會自主。到底哪些事情是他們能自主的,就要看他們的年齡和成熟度如何。也就是說,孩子有多大的自由度,父母扮演著重要的決定者的角色。到底怎麽做最適合、對孩子最有利,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討論協商的,不過最終還是需要父母依孩子的利益作最後的裁決。這麽做和專製無關,完全是基於負責的態度。
可惜現實生活中,有些父母怕自己的做法專製,阻礙孩子的成長,所以處處自我懷疑,過分寬容孩子的作為,最終和孩子彼此間的關係惡。如上麵所說,這種關係對父母和孩子雙方都無益。寬容型的父母總是滿懷罪惡感,逃避任何會和孩子發生衝突的機會。孩子從這樣的互動中學到什麽呢?隻要他們在父母身上製造罪惡感,或者和父母吵鬧,他們的目的就能得逞。父母以“公平”和“支持”的善意出發,結果卻演變成一場長期抗戰,孩子不視他們為必須尊重和服從的長輩,卻當成共同競爭的同伴。惡性循環下,演變出更具操控性、壓力和製造罪惡感的把戲。
嚇唬會影響到孩子的安全感和自我價值認識
當然,實際生活中也難免會有那種過分專製的父母,更糟糕的是他們往往落入恐嚇和專製的手法,而不是展現恰當的威信。正如希波和惠勒博士在《如何做到沒有罪惡感的規範》一書中所講到的,有些父母會利用恐嚇或讓孩子產生罪惡感的方式,迫使孩子照自己的意願去做。這種方法具傷害性,不該使用。恐嚇會威脅到孩子的安全感和自我價值,導致孩子以妥協和消極反抗的方式響應。
一個負責任的父母不應該采取這這種態度,他不應該要求孩子事事照自己的意願去做,他應該更多的關注孩子的利益。通常,習慣恐嚇孩子的父母,本身就可能有自卑的問題需要克服。威信型的父母在這點上和他們不同,他們時時以孩子的利益為標準,是在這樣的前提下,采取最好的互動模式。
還有一種父母,為了逃避責任和衝突,會製造罪惡感迫使孩子順從自己的意願。譬如對孩子說,他的行為多麽讓父母傷心:這麽做也許能稍微改變一下孩子的行為,但卻製造孩子的罪惡感,甚至對自我價值產生懷疑。就因為和父母吵架,或者沒有把自己的房間整理幹淨,就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個“壞孩子”,這對孩子心理造成的傷害,遠比他們的行為帶給我們的困擾要大得多。
父母在使用這些伎倆時,多是出於對孩子的關愛,有時候是不自覺,也由於受自己父母影響的原因,所以他們會覺得那樣做是“理所當然”。但請牢記一點,不管你說什麽、做什麽,如果批評、貶低、羞辱到孩子的人格,對孩子的自我價值,以及你們之間的感情都將是莫大的傷害。最好的方式是直接說出你對孩子的期望和要求,針對孩子的行為直接施以處罰和獎賞,不批評、不怪罪、不製造孩子的心理負擔、不製造罪惡感。
建立和恰當運用自己的威信
父母應該對自己具有充分的信心,對做一名威信型的父母有恰當的理解。一名威信型的父母並不代表專製,也不是虐待兒童。威信型的父母是對孩子愛之、教之、導之,而消極、滿懷罪惡感的父母帶給孩子的則是一種散漫的氣氛,讓孩子在感情缺乏安全甚至危險的領域獨自流浪。可惜,在現實情況中,對這一點很多父母的認識並不太清楚。每一個為人長者都應該明白,孩子要尊重父母的權威,父母自己也要懂得自重
做個好父母要從何處著手?事實上,這要從建立一個互信互愛的配偶關係開始。互信互愛的配偶關係能促進安全和穩定的情感。我們往往能從破裂或離異的夫妻關係中看到孩子對這種安全和穩定的強烈需要。除了安全之外,父母需要提供引導和秩序。在這麽做之前,也許你必須先想一想,你想做什麽樣的父母,然後定下家規和你對孩子的期望。規矩期望訂得簡單明確,執行得公平確實,如此一來,你的孩子會看重它們,尊重你們,也會自我尊重。
父母要明白一些基本的前提。父母不能要求孩子什麽事都按著自己的意思去做。父母可以設定界限,但要挑選戰場。父母的威信能展現到什麽程度,能發揮多少作用,當然有它的限製在。重要的是,什麽時候威信不足,什麽時候威信過度,做父母的要能分辨得出來。不能要求孩子事事隨自己的設計和慣性,尤其是孩子逐漸長大,接近青少年的階段。父母如果妄想控製一個正努力要建立自我感的青少年,無疑是自找苦吃,親子之間必然展開長期的權力爭奪戰。唯有事關重大時,父母才要拿出他們的權威來,至於其它的地方,應該隨著孩子成熟的程度,給予自由決定的空間。如果已經演變到暴力和虐待的程度,就需要專家涉入,給予協助。有些孩子有情緒的困擾,或者有酒精和藥物濫用的問題,這些也需要專家幫忙,不是單靠父母就能解決。智慧型的父母知道什麽時候該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