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燃一盞明燈
《三字經》的開頭六字為:“人之初,性本善。”現在世界上有太多的罪惡,每天見報、新聞總是這裏殺了人那裏又拐賣少女、兒童,總之是五毒俱全。小時候的我很天真,總認為有胡子的人就是壞人,對你笑的就是好人,在我開始對這個世界有所了解的時候,我眼中的斑斕五彩褪色成了太多的罪惡。
一個漫長的暑假,埋頭在習題裏的我,本無暇顧忌課外書籍。父親再三推薦,我從堆積了老灰的角落裏找出了它——《悲慘世界》。
我終於看完的時候,長籲一口氣,放下手中的書。我不得不被書中的真善美所打動。我親眼看見了一次愚昧無知走向善良與高尚的經過。我才又發現,原來這個世界還是有真善美的,而真善美似乎可影響一個人最深處的東西——靈魂。
人沉淪為小偷、殺人犯,之前,生來就一定是壞人嗎?當然不是,如今鑄成的大錯,是從小錯的積累開始。很多人沒有冉阿讓的幸運,沒有遇上米裏哀主教那樣的對苦難世界永存著愛心的善者,也就更沒有人去引導他們改弦更張。這是世界的錯,是每一個作為世界的一員的錯。當我在新聞媒體上看到種種犯罪記錄的時候,我沐浴在日月星辰的輝光裏,卻分明看見他們的哀愁和絕望,還有眼睛中閃爍的淚珠。這淚水或許是渾濁的沒有常人的清澈與透亮,可它畢竟瞬間洗滌了它的主人的心靈,因而,這淚水卻常人的反倒更加珍貴。
我開始反思這個法律的世界了,一個人做了壞事是本該受到懲罰的,但我們的目的是為了拯救他們,而不是讓他們受盡折磨,在靈與肉的被踐踏中死去。我們應當有這份善意和良知,即便你的親人或朋友什麽的遭受了迫害,他畢竟已經死了,人死不能複生,與其判罪者以重刑,還不如挽救這個靈魂,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即便是其罪當誅,也不能喪失理性地去**人的尊嚴,始終要用人類最美好的思想來震撼他的心靈,讓他恢複本善的一麵,真正是“朝聞道,夕死可也”。 這種對生命價值的確定和鍥而不舍的精神,曾經鼓舞了一代又一代誌士仁人,同樣也可以用來教育那些迷途的人們。社會上因過失而犯罪最終像冉阿讓一般醒悟的人,畢竟是多的,他們幹出了一番事業,也福澤一方。
應該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點亮一盞明燈,心燈所在,世界將會真的是一片光明。反之,熄滅一盞心燈,是多麽的輕易。這種對人及其價值的蔑視,完全背棄了現代文明,是社會的倒退。讓我們永存著人生的美好,去追求人格的高尚和真理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