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特船長的兒女

第六章 食人肉習俗的理論探討

約翰的第一個嚐試慘遭失敗,必須馬上采用第二個辦法!事到如今,既然他們已經沒有辦法讓麥誇裏號浮起來,那麽他們隻有放棄這艘船。守在船上等待毫無把握的救援,是不明智甚至是荒唐的做法。而守在那裏等有船來更像在等待一個不可能發生的奇跡一樣,很可能在救援或者船到來之前,麥誇裏號就已經被海浪拍打成碎片了!隻要海上風再大一點,或者波浪再大一些,船就會被拋在沙礁上,散了架,隨海水漂走。最終約翰決定,要趕在船被衝壞之前想辦法上岸。

他建議再造一隻木筏,其實,就是造一隻簡易的“劃子”。但這隻劃子必須非常結實,因為它要能運載全部乘客和足夠他們在新西蘭海岸生活的食品。大家立即開始動手造筏子。當夜晚來臨時他們的工程已經大有進展了。

快八點時,大家已經吃完晚飯。格雷那凡夫人和瑪麗·格蘭特小姐在甲板艙的臥鋪上躺著休息,帕噶乃爾和他的朋友們則在甲板上走來走去,談論一些重大問題。羅伯特這個忠誠的少年堅決不肯走開,全神貫注地聽著大人們談話,並且時刻準備著為大家效力,就算犧牲生命也再所不惜。

帕噶乃爾問約翰·孟格爾:“可否乘坐木筏沿著海岸一直劃到奧克蘭,不要上岸。”約翰·孟格爾回答說:“這不可能,因為木筏太簡陋了,經不起長途跋涉。”

“乘木筏不行,那乘船上的小艇可以嗎?”帕噶乃爾又問。

“應該可以,”約翰說,“但隻能在白天航行,晚上必須停泊靠岸。”

“如此說來,那幫壞蛋竟然把我們扔在了船上……”

“哼!”約翰·孟格爾憤怒地說,“他們當時都喝醉了,更何況又是在漆黑的夜晚,我想,他們也許已經為他們不仁不義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他們活該!”帕噶乃爾說,“不過我們也夠倒黴的,那隻小艇對我們而言可是大有用處的。”

“沒別的辦法了,帕噶乃爾,”格雷那凡說,“看來我們隻能乘木筏上岸了。”

“上岸是我最不願麵對的事。”地理學家哭喪地回答道。

“怎麽?難道我們走過了潘帕斯草原,穿過了澳大利亞,在經受過了那麽多艱險和勞累之後,這區區二十海裏的路程能難倒我們嗎!”

“朋友們,”帕噶乃爾用激昂的話語鼓舞著早已身心疲憊的眾人,但仍然提醒眾人,“我從來都未曾懷疑過我們的勇敢,更不懷疑兩位女伴的膽量。二十海裏!如果是在別的任何國家旅行的話,這段路程根本不算什麽,可是在新西蘭……當然了,我並不是膽小懦弱之輩!我曾經帶領大家穿過了南美洲和澳大利亞。可是,在這裏,我不得不再強調一遍,幹什麽都比去這個萬惡之地冒險好。”

“可什麽都比在一條擱淺的船上等死強啊。”約翰·孟格爾說。

“為什麽我們要那麽害怕新西蘭呢?”格雷那凡不解的問道。

“因為那裏有野人。”帕噶乃爾回答,目光裏透著深深的恐懼。

“野人!”格雷那凡反駁道,“我們不能就沿著海岸走,盡量避開他們嗎?再說,十幾個武器精良、勇敢自衛的歐洲人,不至於被幾個可憐的野人嚇倒吧?”

“不,他們絕對不是可憐蟲,”帕噶乃爾搖著頭說,“新西蘭人集合在一起形成了很厲害的部落來抵抗英國的統治,抵禦入侵者。他們總在打勝仗,並且殘忍地吃掉俘虜。

“吃人的人?”羅伯特不可思議的驚叫道,“吃人肉!”接著就聽見他不斷低聲重複著兩個人的名字:“我的姐姐!還有格雷那凡夫人!……”

“別怕,我的孩子,”格雷那凡安慰年輕的羅伯特說,“我們的地理學家帕噶乃爾說的有點誇張了!”

“我一點也沒有誇張,”帕噶乃爾抗議道,“羅伯特已經是一個真正的男子漢,所以我把他當男子漢對待,不對他隱瞞真相。新西蘭人天生就是最凶殘的,是最喜歡吃人肉的食人族。不管怎麽樣,他們從來不會放過落到嘴邊的肉。對他們來說,戰爭就是獵取最美味的獵物——人。可是不得不承認,這是戰爭中惟一符合邏輯的。歐洲人殺死敵人後會把他們埋掉,而野人殺死敵人後卻是把他們吃掉。我的同胞圖斯內爾說得對,把已經死了的敵人烤熟吃掉,並不比殺死一個不想死的人犯下的罪過更大。”

“帕噶乃爾先生,”少校回應道,“這件事有待討論,不過不是現在。不管把敵人吃掉是不是符合邏輯,反正我們可不想成為那些人的口中餐。可是,基督教和傳教士們怎麽到目前為止還沒鏟除這種可怕的吃人習俗呢?”

“新西蘭人怎麽可能全都是基督教徒呢?”帕噶乃爾反問道,“在他們之中,基督教徒隻占極少數,而且成為那些野蠻人腹中餐的恰恰經常是傳教士。去年,尊敬的沃爾克內爾教士就是被毛利人抓住殉了教。他受的殘酷折磨讓人聽起來不寒而栗。毛利人吊死他,女人們挖了他的眼睛,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腦子。那是在一八六四年,發生在離奧克蘭僅僅幾公裏的奧波蒂基,可以說,它就是在英國當局的眼皮底下發生的。朋友們,要改變一個種族的天性,並不是短時間就可以辦到的!毛利人以前是什麽樣,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裏基本還會是什麽樣,不會有本質的改變。他們的曆史就是一部充滿了血腥的吃人史。從塔斯曼的水手,到霍斯號上的海員,殘忍冷血的毛利人屠殺並且吃掉了無數的人!並不是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是白人的肉刺激了他們的胃口。早在歐洲人到來之前,屠殺就已經成為能滿足新西蘭人貪饞嗜血本性的重要手段。在他們當中生活過的不少旅行家,都曾親眼目睹過他們的人肉餐。而且他們最喜歡吃精細的東西,比如女人和孩子的肉!”

“夠了!不要再說了!”少校說,“我看,這些大部分都是旅行者們自己杜撰的吧?有的人不就喜歡扮演從危險的地方,從吃人的野人胃裏死裏逃生的角色嗎?說的越危險就越顯出他們有多勇敢!”

“我承認我說的話裏也有誇張的成分,”帕噶乃爾失望地回答說,“但是,傳教士肯達爾·瑪德森、船長迪翁、杜爾維爾、拉普拉斯,還有其他一些人總都是值得大家信任的吧?我相信他們的講述,而且應當相信。新西蘭人天性殘暴,這是不爭的事實。每當他們的酋長死後,他們就要宰活人作為祭祀的供奉品,他們認為這樣可以平息死者的怒氣,以免他拿活人出氣。他們還給死去的酋長送去仆人,以方便在‘陰曹地府’為他服務!然後他們把這些死後要去當仆人的人殺了吃掉。所以,我們不得不認為,他們這樣做並非是僅僅出於迷信,更為關鍵的是出於他們吃人的欲望。”

“不過,”約翰·孟格爾反駁說,“在我看來,迷信還是起一定的作用的。所以,當宗教信仰改變時,習俗也會跟著改變的。”

“好,我的朋友,”帕噶乃爾回答說,“您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也就是食人肉習俗的起源問題。究竟是宗教還是饑餓驅使人們相互食用呢?討論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尤其是在眼下這種情況。人吃人的現象為什麽存在,我們不得而知,但的確是存在的。而且我們現在有絕對的理由去相信這個嚴酷的事實。”

帕噶乃爾是對的。在新西蘭,比如在斐濟群島或托雷斯海峽,吃人現象就像慢性病,一直存在,難以治愈。在這種可怕的習俗裏,宗教迷信也許有一定的作用,但還有一方麵或許是因為有時獵物實在太稀少,為了填飽肚子。起初野人吃人肉可能是為了填飽肚子,但到了後來,是祭司讓這種習俗傳承下來,並且把它神聖化,最終使得人成了宗教的犧牲品。事情就是這樣。

在毛利人看來,人吃人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傳教士們曾無數次的問過他們,怎麽能忍心吃自己的兄弟呢。酋長們回答說,魚吃魚,狗吃人,人吃狗,狗吃狗,它們之間都會互相吃,人與人之間怎麽就不能互相吃呢?在毛利人的宗教觀念裏,神也是會吃神的。既然有這樣的先例,又怎能改變得了他們的思想,阻止得了他們吃人呢?此外,新西蘭人還認為,吃了死掉的人,便徹底消滅了敵人的靈魂,同時自己也擁有了敵人的靈魂、力量和本領。而一個人的靈魂、力量、本領都儲藏在腦子裏,所以,人腦在筵席上被視為最上乘、最貴重的菜肴。

帕噶乃爾卻始終認為,新西蘭人吃人肉就是為了滿足感官上的享受和生理需要,不僅大洋洲的野人是這樣,歐洲的野人也是如此。這位地理學家的話並非全無道理。“事實上,”他補充說,“即使是現在最開化的民族,他們的祖先中也曾長期存在過食人肉的現象,新西蘭人並不是一種特例,在蘇格蘭人中也是如此。”

“真的嗎?”麥克·納布魯斯難以置信的問。

“確實是這樣的,少校,”帕噶乃爾說,“如果您曾讀過聖徒吉羅姆描寫蘇格蘭阿提科裏人的一些段落,您就知道該怎麽看待您的祖先了!甚至都用不著追溯到遠古時代,就在伊麗莎白統治下,也就是莎士比亞構思他的夏洛克的時代,蘇格蘭強盜索內·賓就是因為吃人肉而被處死了的!是宗教驅使他去吃人肉的嗎?不是,是饑餓!”

“饑餓?”約翰·孟格爾不敢相信地問。

“是的,饑餓!”帕噶乃爾回答,“最重要的是,食肉動物需要用動物血肉裏所含的氮來更新自己的血肉。雖說,吃含澱粉的塊莖也能給肺和其他器官的工作提供能源,但是,如果想要真正強壯和充滿活力,就得攝取能促使肌肉恢複的營養食品。也就是說隻要毛利人還沒有成為素食者,那他們就要吃肉,而人肉對他們來說隻不過是肉的一種罷了。”

“那他們為什麽不吃牲畜的肉呢?”格雷那凡問。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牲畜。”帕噶乃爾回答,“你們必須明白,我並不是在為他們吃人肉的行為作辯護,而是要解釋這種習慣。在這個沒有生機的地方,飛禽走獸很少,所以毛利人不得不靠吃人肉活下來。他們甚至還有‘吃人肉節’,就像在文明社會裏的狩獵節一樣。在這個節日裏他們大舉圍獵,也就是說,進行大規模屠殺。有時整個部落的男女老幼都會慘遭屠戮,成為勝利者餐桌上的一頓美食。”

“照您這麽說,帕噶乃爾,”格雷那凡說,“如果新西蘭的草地上一直沒有成群的牛羊,那他們吃人肉的現象永遠就不會消失。”

“當然了,我親愛的爵士,而且即便牛羊成群,還是需要好些年頭才能讓毛利人改掉吃人這一惡習的。他們最喜歡吃的是新西蘭人,因為這是他們祖先喜愛的東西,他們也會一直喜愛。根據他們的說法,新西蘭人的肉有豬肉的味道,隻不過更多了一點人肉香。白人的肉並不是他們特別喜歡的。因為白人在食物裏加鹽,所以他們本身就有一種特殊的味道,而善於品味人肉的毛利人不太欣賞。”

“他們倒還挺挑剔哩!”少校無奈的說道,“不管白的,還是黑的,他們到底是怎麽吃的呢?”

“咳,這很重要嗎,麥克·納布魯斯先生?”羅伯特好奇的問道。

“當然了,我的孩子,”少校一本正經地回答,“如果有一天,我真成了他們的牙中肉,那我寧願是被燒熟了吃!”

“這是為什麽?”

“因為我不想自己被活生生地吃掉。”

“好!少校,”帕噶乃爾取笑說,“不過,我隻能讓你知道您是被活生生地煮了!”

“也許,”少校反駁道,“給我半個皇冠,我也不想放棄這種能自由選擇的可能性。”

“無論如何,麥克·納布魯斯先生,如果這樣能讓您心情舒暢,”帕噶乃爾又說,“那我就告訴您,新西蘭人總是吃熟肉,他們可是很精通烹調的廚師,不過,對於我來說,隻要想到要被人吃掉,心裏就特別不舒服!想到要在野人的胃裏來結束自己的一生,真是太惡心了!”

“最後,”約翰·孟格爾清了清嗓子說,“歸根結底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能讓自己落在他們手裏。還有就是希望有那麽一天,基督教能清除這種惡習。”

“是的,這也是我們的願望,”帕噶乃爾回答,“不過,要讓一個嚐過人肉滋味的野人放棄吃人肉的習慣的確是很難的。你們聽聽這裏記載的兩件史實,就會明白這一道理。”

“那就讓我們來回味一下曆史吧,帕噶乃爾。”格雷那凡說。

“第一件事是記載在巴西耶穌會教團編年史裏的。一天,一位葡萄牙傳教士跟一個病得很重的巴西老婦人相遇,她已經沒有幾天的壽命了。傳教士給她講了些基督教的教義,病入膏肓的老婦人毫不猶豫地接受了。在給過精神食糧後,教士又想到了物質食糧,就給了她一點歐洲甜食,可老婦人卻說:‘唉!我的胃受不了這些食物。我隻想嚐一樣東西,而你卻斷然是不會給我的。’——‘是什麽東西?’教士好奇的問。‘噢,年輕人,我好想吃小男孩的手!啃一啃那一根根細細的骨頭一定很美!’”

“什麽?美?”羅伯特問。

“你要的答案就在第二個故事裏,我的孩子!”帕噶乃爾接著說,“一天,一位傳教士批評一個野人說,吃人肉是可怕的,是違背上帝意誌的一種壞習慣。而且,人肉肯定很難吃!‘啊,神父,’野人一邊回答,一邊貪婪地覷了傳教士一眼,‘您可以說上帝禁止吃人肉,但卻不能說人肉不好吃!如果您嚐過人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