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分 善理小事才不會出現大問題
問題67 處理裁員與員工
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公司破產倒閉,成千上萬的員工從領導的位置一跌而下,永遠地被開除了。許多人事先都得到通知而有所準備,但是無論他們做了多少準備,無論他們如何開始新生活,在他們得到解雇通知的時候無一不會感到震驚、生氣、疑惑或其他的正常反應。
1沒有親自把消息傳達給當事人;沒有表達出對員工的關心
國際商業交流谘詢公司副主席約翰先生說過:“管理者在與員工的最後交流中應使用人道的方法。”。它強調“最重要的事、任何壞消息都要盡可能親自傳達給員工或通過電話通知員工。”。他還建議“首先要言簡意賅,最多不超過10分鍾。”、“告訴員工發生了什麽,為什麽會這樣,對他們意味著什麽,失業總是不讓人愉快的,給員工時間接受事實,員工在接受到壞消息後就什麽也聽不進去了。然後表達出你的關心。”一些搞人事工作的人說,顯示出同情關心是非常重要的。他們認為顯示關心與聆聽員工問題與讓他們發泄同等重要。
2沒有提供給員工下一步的信息,沒告訴員工在失業後應有的權利
因為員工可能不清楚自己的權利,因此管理者有責任給他們提供這方麵的信息。幾乎所有的商業交流顧問都同意“員工想知道遣散費用、就業機會及健康保險等方麵的事宜。約翰先生建議”要口頭傳達關於失業、找工作及失業保險等各方麵詳細事宜,告訴他們失業賠償金在何時何地如何發給他們。
有一些相關法律文件需要員工們了解。
提前約60天通知員工告訴可能會倒閉,若不及時告知員工此事,告訴可能會麵臨一些法律問題及可能的懲罰。
在1986年的COBRA法案中,雇主必須提供給員工繼續享受健康保險18個月的機會。
雇主還要調查研究建議失業員工所存在的各種服務項目。許多學校畢業生組織,地區交流中心,社會團體,醫院等均提供諸如寫簡曆,麵試技術等方麵的服務。地方報紙經常刊登招聘信息,這些信息對你的員工都會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