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變動
東京銀座的雅達凱信用信托公司,創立於1966年,是由八穀光紀先生獨資成立的。1997年變更為雅達凱信用公司,此後專門從事高利貸的經營。1982年融資貸放金額高達100億日元。在錢滾錢、利加利的情形下,一年後很快地增加到200億日元的貸款額,是屬於“高成長率”的企業,非常令人羨慕。可是好景不常,自日本政府頒布“地下錢莊管理辦法”之後,各銀行馬上收回地下錢莊的貸款,造成地下錢莊接二連三的倒閉,各錢莊的呆帳也因而提高。1984年6月,雅達凱公司第一次發生跳票。雖然因為及時出麵與持票人協議,而平息了風波,但其他中小型高利貸公司仍免不了一一倒閉。東京半導體營銷公司,在1984年8月發生跳票事件,宣布倒閉,負債額15億日元。該公司創立於1980年,是專門從事電動玩具、電視遊樂器等半導體的零件製造,每年的營業額達3億日元。1981年,日本彈子房業者發展出以電子控製的機器之後,半導體的需要量增加,於是營業額激增。1983年度結算書上,更創下15億日元的營業高峰。同年8月,公司變更為半導體銷售公司。可是,不久被政府發現市麵上的彈子房中暗藏賭博的行為,於是大力取締彈子房經營,限定彈子房營業時間。此法規頒布後,彈子房生意一落千丈,半導體公司大受影響,營業額每年少了10億日元。加上娛樂性機械生產業不景氣,呆帳比例提高,又陸續發生多起倒帳事件,最後,在資金周轉不靈的情況下宣布倒閉。位於宮畸市的新屋公司,於1984年3月宣布破產,負債額50億日元。該公司專門營銷魚類食品。1978年以前,每年營業額高達64億日元,但到1982年時,降低到50億元左右。這是因為受國際海運組織的“二百涅界線”的規定所影響;捕魚範圍縮小,造成魚獲量銳減,原料成本又提高,卻無法轉嫁於消費者身上,營業額也自然跟著減縮。此外,政府又頒布“公海汙水公害法規”,規定漁業公司必須有固定的特殊設備,處理海水汙染情況。為了這批設備,又得投下大筆資金,加上高額利息的負擔,日積月累,公司經營更日益困難了。1983年時,該公司收購大批秋刀魚,卻不幸遇到秋刀魚大減價,虧得血本無歸;終於因資金短缺、周轉不靈而宣布破產。因此,由這些實例來看,一項法規的頒布,對某些行業來說,有時會嚴重到影響其生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