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Chapter 11
情侶吵架的正確打開方式
看完《瘋狂動物城》回到家,林知逸說:“你不覺得兔朱迪和狐尼克的相處模式跟我們有點像嗎?”
我疑惑道:“哪兒像啊?”我們又不是跨越物種的愛戀,頂多算是跨越地域的愛戀。
他:“吵架的時候最像,都是你不停嘚吧嘚,我背對著你愛理不理的。”
我:“……”我還以為說兩人情投意合像……
他:“不同的是,我倆吵著吵著就笑了,因為往往壓軸的台詞是我給你說的笑話或承諾。”
這家夥深諳女人就跟孩子似的,一來讓她傾訴個夠,二來就愛聽甜言蜜語。
我:“看來我得買個吵架神器。”
他:“為什麽?”
我:“就是買個胡蘿卜錄音筆,記下你的承諾,作為呈堂證供,督促你執行。”
最近看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發現天賦對一個藝術家多麽重要。斯特羅夫喜歡畫畫,畫了很多年,在“我”看來卻很糟糕。斯特裏克蘭當股票經紀人那麽多年,卻有畫畫的天賦,這天賦讓斯特羅夫沒有道德底線地為之敬畏。
我看完就開始反省:我到底有沒有寫作天賦呢?
因為不自信,我就問林知逸:“你覺得我有天賦嗎?”
他斬釘截鐵地回答:“有!”
我心想,他倒是敝帚自珍。
孰料接下來他說:“要不然也追不上我啊!”
不對啊!明明是他先追我的!
於是我反駁:“當初可是你先向我獻殷勤、先向我表白的!”
他:“你那時在車上都把持不住,摸我了。”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都怪我當初和他一起坐公交車時,夜色太撩人,我被他側臉晃花了眼,才主動撫上他的臉……
不過,這算是撩漢嗎?
林知逸有兩個大學同學出差來北京,說好了晚上一起聚餐,於是他滿衣櫃找參加聚餐的衣服。結果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中意的,他就對我抱怨:“感覺沒一件衣服能穿出去!”
“那就別穿了。”我聳聳肩,表示同情。
“……這個冷笑話一點都不好笑好嗎?趕緊陪我去商場買衣服。”
“我這不正追劇嗎?改天陪你去買。”我邊說邊盯著iPad上的歐巴。
“你再不給我買衣服,我就爆照了!”
我立即放下iPad,“好好好,趕緊陪你買。”
都說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但是和林知逸每次吵架後,還沒開始大發雷霆,他就嬉皮笑臉張開手臂,“抱抱。”
我要是扭開臉,不理他,他就幹脆強行擁抱。
所以,能怎樣呢?
隻好原諒他了。
忽然想起我們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少了,而且現在隻需要一個擁抱就和好了。
從前我們吵架後可不是這樣的——
還記得我們還在大學讀書時,有次也不知道為啥吵架了,我在宿舍躲了他好幾天。不接他的電話,不跟他見麵,不給他道歉的機會。
有天餘喬讓我陪她上晚自習,我自然“舍床陪閨密”。
不知何時,林知逸悶聲不響地走進教室,變魔術似的從身後拿出一個大信封遞給我。
我心下狐疑,莫非是一封萬言情書?
打開信封,裏麵居然是食物!根本沒有情書!
這道歉也太沒有誠意了吧!
林知逸說:“信封背麵有一道計算題,你做做看。”
我半信半疑地把信封翻過來,發現上麵寫有這樣一道計算題:“根據科學家調查顯示,人一生中在情緒激動時呼吸急促的概率為98%,不吃飯的概率為95%。一個小時後感到饑餓的概率為83%,然後每增加一分鍾,概率就增加0.01個百分點。求:在某人情緒激動後兩個小時,當一塊味道鮮美的比薩餅和兩根火腿出現在麵前時,被某人吃掉的概率是多少?(本題滿分100分)”
一看手表,距離我剛才摔他電話情緒激動的時間恰好兩個小時。而信封裏麵的食物就是比薩餅和火腿。
那天因為和他吵架生氣我都沒吃晚飯,此時實在受不了撲鼻香味的**,抓起美食狼吞虎咽起來。
毫無疑問,這道計算題的答案對我而言就是100%。
於是,冷戰期就此告一段落。
想起以前吵架都吵得這麽幽默好玩,我都有些懷念吵架的時光了。
我問林知逸:“怎麽我們現在吵架越來越少了?而且,每次我原諒你是不是都原諒得太快了?”
他淡淡說一句:“這說明你長大了。”
“……”好吧,我終於明白為什麽歌裏唱“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