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措施

乘船遇難的救助

乘船遇難——船舶在水上遭遇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難。可給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事件回放

世界海難史上,喪生人數最多的是1912年英國客船“泰坦尼克”號海難,死亡1490人;經濟損失最大,後果最為嚴重的是1978年美國油船“阿馬柯卡迪茲”號在法國西北部沿海擱淺遇難,22萬多噸石油流散,造成海洋大麵積汙染,被迫賠款達8億美元。

隨著科學的進步,船舶在結構、性能、通信導航設備等方麵日益完善,但海難損失率仍沒有下降趨勢。函豳

◆乘船前要谘詢天氣預報,遇到大風、大雨、洪水、濃霧等天氣,盡量避免乘船出行。

◆未成年人要在成年人的帶領下乘船。

◆要乘坐有運營資質的船,不乘坐無牌、無證的船。

◆不坐超載的船或人貨混裝的船。

◆不乘坐冒險航行和設備簡陋、技術狀況不良的船。

◆上船後要坐好,不要在甲板上追逐打鬧,不要為任何原因擁擠到船的一側。

◆不要趴在欄杆上,甚至用手去夠水麵。

◆乘船時,一定要坐穩,不要背靠欄杆,不要身背重物站立,不要在船上行走。

◆不要兩船故意相撞,以防掉進水中。

◆因風浪船體劇烈搖晃時要留在船艙裏。

◆危險發生時,要盡量穿上合身的救生衣。

◆等船停穩再上下,腳步要輕,不要跑跳;萬一翻船,抓緊船邊,並浮出水麵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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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事故後,難船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盡力搶救。

◆情況嚴重確認搶救無效,且有危及人命安全或船舶有沉沒危險時,應發出遇險信號求救,並迅速放下救生艇,棄船逃生。

◆救助上,首先是營救遇險人員。 《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規定各沿海國應設有救援中心。中國已成立了海上搜尋救助中心。

◆對於難船和船上貨物,需先按救助契約達成協議,然後依據救助要求施救。

生命通道

★熟悉有關法規,如《海上交通安全法》、 《船舶安全》、 《船員法》等。

★采取有效措施,包括長、中、短期天氣與海況預報。

★建立世界性航行警告係統。

★加強交通管理和航道整治,使港灣設施現代化。

★增加和改善航標的設置。

★實施船舶定線通航。

★在一些險要水域和港口實施強迫引航。

★舉辦船員培訓班,要求船員通過考試領取救生艇操練、海上求生、消防、醫療等合格證書。

★追究職責過失的法律責任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

造成海難的事故種類

船舶擱淺、觸礁、碰撞、火災、爆炸、失蹤,以及船舶主機和設備損壞而無法自修以致船舶失控等。

發生海難事故的主要原因

天氣條件,船舶技術狀態,船員技術水平和工作責任心,港口設施和管理水平等。盡管自然條件或客觀原因很多,有些是屬於突然性或非人力所能控製的,但人為因素還是主要的。大多數事故是由於駕駛人員的疏忽和過失造成的。不同國家和不同行業的海難統計標準不盡一樣,如在海上保險業務上把扣船、竊賊、船員不法行為等也視為海難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