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措施

遭遇搶劫的救助

搶劫——用暴力把別人的東西奪過來。據為己有。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最為嚴重的犯罪,在通常情況下,搶劫罪既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更為重要的是它還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

事件回放

一名搶劫犯交代了他們是這樣選擇搶劫目標的:穿名牌服裝的;戴高級項鏈、戒指、耳環的;大腹便便,看起來是有錢的;經常出入高檔歌舞廳或高級酒店的;在銀行提取了大量現金的;居住在高檔小區的;開高檔私家車的……

權威聲音

通過對100名少年犯(包括搶劫犯)的調查發現100%有行為問題,80%有性格問題,78%有情緒障礙,52%為多動伴學習困難。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追蹤調查了侶00位家長,得出結論:2/3家庭教育不當,其中過度保護型占30%,家長包攬一切,使孩子失去自由和積極性;過分幹涉型占30%,孩子的思想被禁錮,失去了靈氣和創造力;嚴厲懲罰型占7~10%,孩子性格壓抑,心理自卑,或唯唯諾諾,或粗魯冷酷,沒有教養;溫暖民主型占30%左右,民主寬鬆的家庭環境給孩子的心理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廠闊的空間。

第一時間

◆反抗法

當對方與你相當或不及你時,可用手腳反擊,製服對方;當對方有薄弱處時,可出其不意,揪住不放,控製對方;當發現地上有反擊物(如石塊、木棒)時,可佯裝蹲下係鞋帶,撿起來震懾對方。對劫取財物的脅迫行為,反抗要理智、機智、果敢,不能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

◆感召法

通過講道理,曉以利害,啟發對方,或義正詞嚴怒斥對方,使其自我崩潰,自動放棄違法行為。因為打劫者中也有初犯、偶犯者,其心理較為瞻弱。

◆周旋法

佯裝服從,穩住對方,分散對方注意力,鬆懈對方警惕性,拖延時間,尋機報警。要熟記報警電話和逃生路線。

◆耍賴法

突然倒在地上打滾耍賴,喊叫嚎哭,引來旁人圍觀,令歹徒驚慌失措,趁機報警。

◆呼叫法

突然大吼“救命啊!”引來旁人關注,使對方驚恐不安,趁機脫身。

◆認親法

當不遠處有人時,可佯裝驚喜萬分,高呼“表哥!”。二叔!”,把歹徒嚇走。

◆掉包法

佯裝順服,突然提出要。方便’或找人借錢物,趁機脫身報警。

◆放線法

佯裝害怕,暫時答應對方條件,約定時間、地點移交錢物,待對方離開立即報警。

◆拋物法

把背包或身上值錢的物品向遠處拋去,並生氣地說“給你!”當歹徒忙於撿錢物時,快速脫身報警。

◆嚇唬法

佯裝若無其事,理直氣壯地說出一個親友的名字來嚇唬對方“公安局長某某”,既不硬拚,也不一味順從,避免無謂的犧牲和無窮的後患。

生命通道

★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或持有人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和相關措施。

★對品行不端的人要保持一定的距離,要有求援的手段。對壞人可能使用藥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術或用毒藥等手法要有高度的警惕。

★對於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要以人為本,機智應對,要有勇有謀,不要硬拚強打。要盡量保留罪證,如作案現場上遺留的痕跡、物品等。

★要善於求救,盡力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要劃清民事糾紛中強拿或扣留對方財物與搶劫的界限。在借貸等民事糾紛中,妥善處理強行拿走或者扣留對方財物,抵債抵物等不正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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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量刑

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