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十\運氣要略緣起 主運甲乙丙壬癸五年同

屬性:每運各管七十三日另五刻,與客運同,俱自大寒日起。

初運∶太角(木),大寒起,立春、雨水、驚蟄、春分後十二日止。

二運∶少征(火),清明前三日起,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後九日止。

三運∶太宮(土),夏至前五日起,小暑、大暑、立秋、處暑後六日止。

四運∶少商(金),白露前九日起,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後三日止。

五運∶太羽(水),立冬後四日起,小雪、大雪、冬至、小寒至大寒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