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異帖殺人事件

第18章 曲終人散

任曉凡又去了電視台。林娜直接將她無視。

任曉凡唉聲歎氣,不時跑到林娜辦公室門前晃來晃去,想引起她的注意。

林娜依舊無視。

她已經明白了,這丫頭是個瘋子。任她苦口婆心也好,威脅恐嚇也罷,她是油鹽不進。她隻恨現在是上班時間,不敢打擾大法醫的工作,否則真想讓他立即過來把這隻妖孽收了回去。

可是心裏,還是欣慰的。她想,薛主任沒向她推薦錯人,她也沒有看錯人。

雖然這丫頭第一天來報道的時候,還被自己狠批過一頓。但在弄清事情原委之後,她就認定了:這丫頭行!

任曉凡終於憋到了發狂。忍不住闖了進去,開門見山。

“我要跑新聞!”

“沒新聞!”

“沒新聞我就在這裏大鬧,製造出新聞!”

林娜聳聳肩:“請便!”

任曉凡翻著白眼,撅著嘴,又踱回了自己的座位。

任曉凡又跑到了婁紅身邊。

“有報料嗎?”

“有是有,有用的都去跟了,就剩下些沒什麽價值的。”

“我看看。”

婁紅遞給她一個單子。

任曉凡又進了林娜的辦公室。

“我說,你能不能安穩點?有哪個扭傷的腳的人像你這樣跑來跑去?”林娜故作嚴厲。

“我能跑來跑去,就說明我腳沒傷,你就不應該浪費人力資源。”

“你倒底想幹嘛?”

任曉凡遞過那張單子:“你剛才說沒新聞。可是我看了下,這裏有一些還是可以跟的,也許挖一挖也能出貨。你挑一個給我。”

林娜接過單子,翻了翻,突然停住,道:“嗯。這個不錯。”

“什麽?”

“垃圾堆放點這兩天陸續發現一些烤肉,乞丐、流浪漢紛湧搶食。”

任曉凡聽了,齜牙咧嘴。

“你不是說過要做一檔勤儉節約的話題嗎?就這個了。”

“能不能……換一個?”任曉凡討價還價。

“你忘了我昨天對你的承諾了嗎?去最髒的地方,做最惡心的訪問——非它莫屬了!”

任曉凡一臉的不情願。

林娜將單子折起來,往旁邊一扔:“不要算了。”

“要要要——”任曉凡連忙搶過單子,記下了地址和報料者聯係方式。

出門前,衝著林娜做了一個鬼臉!

鄭鐸打來電話。

“中午想吃什麽?”

“中午?我現在要去跟一個新聞,我怕做完了,別說中午了,晚上可能都吃不下去。”

“什麽新聞?”

“去垃圾堆放點,采訪一些乞丐和流浪漢。問他們從垃圾堆裏撿來的烤肉味道是否鮮美——”說著,任曉凡假裝做了一個嘔吐的聲音。

“嗬嗬。”鄭鐸笑笑,“怎麽讓你跟這樣的新聞?”

“這就叫胳膊擰不過大腿!官大一級壓死人!”

“算了。案子快結了,我這邊也沒什麽事,我陪你一起去惡心吧。”

這是鄭鐸有生以來第二次蹺班。因為同一個原因。

可是很快,他就發現,這並不能算作蹺班。相反,他應該慶幸這次蹺班。

新的一批垃圾運來。乞丐、流浪漢、拾荒者們一湧而上,努力翻找著。

這一次,卻讓他們失望了。

任曉凡卻很不失望。她可不想親眼看到那些人,把從垃圾堆裏翻出來的東西,當著她的麵吃進肚子裏去。

可是職業道德還得有,即來之,則安之。她很敬業地找了幾名乞丐問了問情況,得知那些烤肉都是昨天發現的。從早上開始就有,晚上還有。不過今天就已經找不到了。都是用黑色的垃圾袋裝著的。

任曉凡又請一位乞丐帶她去了他的“領地”,是一個橋洞,讓莫洪象征性拍了拍他的“居住環境”。

鄭鐸卻在一隻破碗前蹲了下來。

“這是什麽?”鄭鐸問。

“就是昨天找回來的烤肉啊。肉吃完了,骨頭還沒扔。”

“什麽時候找到的?”

“早上的。中午和晚上的,因為知道的人多了,我沒搶到。”

鄭鐸看向任曉凡,神色異常嚴肅:“這是人骨。”

骨頭帶回去檢驗,被證實的確是人骨。而且,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它的DNA居然和秦風的完全吻合!

秦風的屍體居然變成了一份份烤肉!

而這些烤肉,已經分別被一群乞丐們吃進了肚子裏!

“這怎麽可能!”任曉凡大叫道,“那個乞丐明明說是早上拾到的,可是秦風昨天晚上還活著!”

“從骨頭上殘留肉質的新鮮程度判斷,的確是昨天早上的。誤差不會超過四小時。也就是說,無論如何,不會是昨天晚上。”

鄭鐸拍拍任曉凡的肩:“不能陪你了。這裏你可能也不能再拍了。先回去休息吧。記得暫時幫我們封鎖消息。反正你拍的那些東西,結案後也可以用。”

任曉凡沒有回去。他站在警局門口,六神無主。

這真是一件詭異的事情。昨天晚上,她明明和所有收看《第一播報》的人一起,聽到了秦風的自首電話。

可是那些殘屍卻證明,秦風在打電話前,就已經是一具屍體?

幽靈?鬼魂?

她急切地需要找個人,幫她理一理頭緒。

希凡萱!對,希凡萱!她是寫推理小說的,她一定能分析出點什麽!還有,她同樣關心著秦風的事情,有必要告訴她這個可怕的消息!

任曉凡匆匆地和莫洪交待了一聲,就攔了一輛車向希凡萱家裏跑去。

任曉凡幾乎是跌跌撞撞地敲開希凡萱家門的。那情形,幾乎讓人以為身後有人在追殺。

一見希凡萱,她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抓住她的胳膊說:“凡萱!太可怕了——你猜我剛才發現了什麽?”

“什麽?”

“秦風的屍體!而且是殘屍,被分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烤成了肉塊!”

希凡萱臉色一動。

任曉凡連忙倒在希凡萱的沙發上:“天啊——我真的快瘋了!鄭鐸檢測了骨頭的DNA,和秦風的完全吻合,又從肉塊的新鮮度推斷出,肉塊居然是昨天早上烤出來的!可是我昨天晚上明明還聽到了秦風的自首電話!”

“別著急,”希凡萱靠著她坐了下來,“你冷靜一點!”

“我現在沒辦法冷靜!太恐怖了!”

希凡萱拿起茶幾上,剛才正在刻的木雕,遞到任曉凡手中:“那就跟我學木雕,可以緩解情緒。”

任曉凡看向茶幾,上麵有幾個木雕。有兩個已經成形了,是沈珂的模樣。隻有她手裏這個,才雕了一半。

“你這兩天一直在雕這個?”

“嗯。”希凡萱點點頭,“我想雕滿十二個,到時候和沈珂的骨灰放在一起。”

茶幾上,還有一張火車票,去向H市。

“你準備回家?”

“先回去一趟,替沈珂找一塊墓地。”

任曉凡突然直起身子,靜止在那裏,麵露苦色。突然說道:“不行,我忍不住了。我得去吐一會。”

說著,就衝向了希凡萱的洗手間。

就在她幹嘔完,洗了把臉,準備出來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洗臉台下的一個空瓶子。她蹲下身想把瓶子扶起來,卻怔在了那裏。

她個瓶子,任曉凡家裏也有一隻。是華羽斯幾天前才替她買好的清潔液。

任曉凡舉著瓶子,緩緩站起來,大腦似乎思緒萬千,又像是一片空白。

身後,希凡萱走了過來。

任曉凡轉身,看向希凡萱。

“這個……也是打翻的嗎?和那瓶醋一樣?”

希凡萱沉默著。

任曉凡突然有些明白了。

“你的冰箱,的確是壞了嗎?”

希凡萱沉默。

“還有,你懂影視化妝的,對嗎?”

希凡萱依舊沒有回答。

任曉凡幾乎快要哭了出來,喊道:“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希凡萱終於開了口,輕輕地問道:“你會告訴杜欽嗎?或者鄭鐸?”

初步的報告已經完成。鄭鐸靠在椅子上,籲了一口氣。

眼皮卻不停地跳動著,帶給他心神不寧的感覺。

他打開手機,想給任曉凡去一個電話。

一個女孩子,剛見證了那麽可怕的事情,現在可能又是一個人,會不會很害怕?

可是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眼皮跳動的頻繁更大了,鄭鐸有些慌。

他慌亂地衝了出去,在走廊上和杜欽撞了個滿懷。

“怎麽了?”杜欽看出他神色不對。

“我找不到任曉凡了。”

“我也是。”杜欽說,“我們想找她再問一些情況,可是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打去台裏試試。”

電話撥通,婁紅轉給了莫洪,被告知,任曉凡去了希凡萱家裏。

兩人對視一眼,立即衝了出去。

“你都發現了什麽?”

希凡萱問話的時候,任曉凡已經被綁在了椅子上。

“我本來還隻是有那麽一丁點懷疑,可是現在,已經可以確定了。”

“說來聽聽。我想看看,我有沒有交錯你這個朋友。”

“秦風是你殺的,對嗎?”

希凡萱不置可否。

“在你去警局認屍之前,你就已經殺了他。你擔心有人過早到你家裏來,所以在出門前,你故意打碎了一瓶醋,以掩蓋這裏的血腥味,對嗎?”

希凡萱以微笑代替回應。

“所以,昨天晚上的自首電話,是你事先騙他錄好的錄音。”

“繼續。”

“那天認完屍之後,我曾經送你回家,看你額頭有些燙,替你取了些冰塊,當時冰箱還是好好的。可是第二天警察來的時候,冰箱卻壞了。是你故意弄壞的,對嗎?這是因為你當天用微波爐烤製了大量肉塊,你怕警察從你的電費單上看出貓膩,所以就把冰箱故意弄壞,以打消警方的懷疑。”

“繼續。”

“那瓶清潔液本來是女生常備的東西,可是最新的包裝,6月30號才上市,你的正是最新包裝,才幾天就用到見底——你是用它來清理現場血漬的,對嗎?分屍是為了拋屍方便,將肉塊燒熟再丟棄,是為了避人耳目,不讓人發現那是屍體。”

“分析得不錯,你還發現了什麽?”

“我聽說雕刻是很多藝術的基礎,包括影視化妝。雖然正規學影視化妝的是沈珂,但你作為一個作家,各行各業都想體驗,你又有雕刻基礎,她一定願意教你,對嗎?所以這個案件裏,曾經以不同麵孔出現的易容高手,就是你!”

希凡萱看著麵前這個機警的女孩,露出複雜的表情。幾多欣慰,幾多失落。

她欣慰著,物以類聚,人與群分,這女孩的推理能力不在她下。失落著,她本以為萬無一失的布局,居然被她找出了這麽多蛛絲馬跡。

“你為什麽要殺他們?就是因為知道你的秘密?黑幕之擾?見死不救?諸如此類?”

希凡萱冷冷地笑笑:“其實這場謀殺的罪魁禍首不是我,而是周莎莎。或者說,是人性的貪婪。”

“她?”

“幾個月前,沈珂讓我參加玉蘭大賽,很遺憾,我初賽就沒有通過。因為當時參賽的決定是臨時做出的,所以很多關節沒有打通。之後,在複賽期間,沈珂多方走動,又煽動了夜宵為我短信支持,取得了複活權,勉強進入決寒。

“一時間,外麵炒得沸沸揚揚。這時候周莎莎意識到我這個昔日的同事已經是個名人,覺得有利可圖,就找到了沈珂,拿她所知道的秘密想要敲詐。這件事沈珂沒有告訴我,卻不知道,我已經偷聽到了她們的電話。從那一刻起,我就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因為在我看來,殺一個人也是殺,殺一群人也是殺。這樣的事情既然決定去做,不如就將它做得完美。”

說到這裏,希凡萱不覺露出一絲冷冷的微笑:“沈珂總希望我能夠成為真正的大作家,留下不朽的作品。可是,紙上談兵終究難成大器。隻有用生命鑄成的作品,才能成就真正不朽的傳奇。”

任曉凡看著她自信的眼神,無言以對。

“我先利用沈珂在美國認識的一個朋友,買了針孔攝像機,順便也讓她代購了3D隱形眼鏡和變聲器、迷藥之類的東西。——這些在國內購買都比較麻煩,而且容易引起注意。接著,又向沈珂謊稱,我的小說裏需要一段對氰化鉀中毒症狀的描寫,我想弄一些回來做動物試驗。沈珂在寫作方麵,總是對我有求必應,所以,拿到氰化鉀並不難。而我是當著她的麵用完了那些氰化鉀的,所以,就算之後案件裏這一段被曝光,她也不會懷疑到我身上來。——其實這不過是魔術裏常見的偷物的小小手段。為此我特意對著劉謙的光盤學了一個星期。

“之後,我利用曾經在淵城工作時留下的鑰匙,潛進淵城去安置好攝像機,監控設備安放在沈珂一個移民了的朋友閑置的別墅裏。又找好一個冷清的論壇,為之後發布靈異帖故弄玄虛之用。很走運的是,6月中旬,我又無意中拾到了一個LV包,我利用裏麵的身份證去銀行開了戶,並且留下了裏麵的包裹單,在網上搜索到這家快遞公司的印章圖案後,我自己雕刻了一個,蓋上去的效果,足以以假亂真。做完這些準備工作,我就開始等待時機的到來。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我的目的不僅僅是殺人,還要讓這過程,成為一種藝術,滴水不漏,無懈可擊的藝術。”

任曉凡聽著,搖了搖頭:“你一直都是一個有心的人,一直都有著觀察生活的習慣,所以你知道,周莎莎有亂點鏈接的毛病,就選擇她成為靈異帖的第一個接收人,又知道吳薇有啃指甲的習慣,所以你選擇用下毒的方式,讓她在眾目睽睽下離奇地死去,以達成你所想要的藝術效果。”

希凡萱點了點頭繼續道:“在我的計劃裏,從一開始,我就將所有的矛頭指向了自己。其實這是一種心理戰術。因為從案件本身來看,凶手從各方麵為案情製造著迷霧,所以大家會理所當然的認為,一開始就成為焦點的人物,一定隻是眾多迷霧之一,不過是想吸引過警方的注意力。而事實上,我了解警方的查案流程,我有足夠的信心,在案件之初,他們不會在我身上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而當他們對我的調查有可能深入下去的時候,在我按排的劇情裏,必定會有更可疑的目標把他們吸引過去。”

“也就是沈珂,對嗎?防曬霜、購買渠道、氰化鉀這些線索,都是你為沈珂而準備的。你讓警方先注意到你,那麽,在調查你的過程當中,必定也會同時注意到沈珂。而且對你的懷疑隻是空穴來風,對她的懷疑卻有著各種線索,所以,警方的調查就會順著你所期望的方向進行下去。”

“可以這麽說。其實中間還有管樂萍的那一段,也是如此。其實如果隻是為了殺周溫妮,實在沒有必要借用管樂萍的身份簡單複雜化。還有給吳薇送快遞時故意女扮男裝還使用變聲器的事,都不過是想多留給警方一些無用的線索,給他們走進死胡同,再折回來重新開始的機會。”

任曉凡想想自己這些天跑的新聞,和杜欽他們調查的思路,的確有些被她牽著鼻子走的感覺。不禁有些神傷。

希凡萱繼續回憶道:“一個月後,也就是6月24日,沈珂和周莎莎的討價還價已經結束,她們約好第二天一早,在廣貿大廈的天台交易。我知道,我的東風到了。

“25號那天,我有個簽售會。七點多的時候,我去了淵城對麵擺放監控設施的出租房。因為前一天,張揚將靈異帖轉發給吳薇的時候,吳微已經關了電腦準備下班回家,所以我預計她一早上班的時候會看見。等吳薇和周溫妮回複過之後,我立即趕到廣貿,看到沈珂上了天台,我就跟了上去。在沈珂離開後,我搶回了支票,將周莎莎推下了樓。之後直接趕赴簽售現場,時間剛剛好夠。”

“然後……就是吳微、周溫妮……”希凡萱數著。

“中間還有一個莫綺麗。”任曉凡忍不住提醒。

“莫綺麗和我的計劃無關,隻是個意外插曲。她是自己送上門來的。”

“自己送上門?”

“她和沈先生設計了一出綁架案,那天,她溜出未央宮後,去電話亭通知沈先生,正好被我撞上。

“因為她知道沈先生想找我來編排當中的一段情節,並且寫一本關於她的小說,就以為我是沈先生按排的接頭人。我從她的話中聽到了機會,就騙她去了惡人穀鬼屋。

“為了給自己時間回家取迷藥,我說沈先生吩咐了,為了掩人耳目,我們不能同行。我取好迷藥後,就去鬼屋找到了她。——如果她帶了手機,在我取迷藥的時候很容易就能拆穿。很可惜,他們為了製造綁架現場的真實性,故意將手機落在了房間裏,也從而給了我機會。

“本來,遇到她的時候,我剛趕完稿子準備回未央宮。動完手,我又折回了家裏,重新趕了兩篇,再次發給了編輯,以作不在場的證據。”

任曉凡不得不驚歎:“你居然在那種情況下,還可以在那麽短時間內趕完兩篇專欄稿?”希凡萱不無自信地笑笑:“我寫東西從來很快,隻不過是小專欄,腹稿都不用打。”

“那周溫妮呢?你殺周莎莎、吳薇,我都可以理解,可是周溫妮呢?她當初不是替你解圍的嗎?你怎麽連她也殺了?”

“她是替我解了圍,可是事後,卻找到我單獨談話。提醒我,周莎莎和吳薇嘴風很不嚴,如果我不想秘密外泄,最明智的辦法就是離開。”

“她為什麽這麽做?作為上司,她不是應該找她們談話,警告她們別無事生非才對嗎?”

“那是因為,她當時在淵城還隻是個小小的主管。其實算她時運不濟,本來在另一家做得好好的,淵城的總經理把她挖了過來,許以重職。可是她剛過來報到,總經理就因經濟糾紛離開了,公司隻暫時給了她一個主管的位置。而她那年,已經33歲了,怎麽可能甘心當一個小小的主管?後來策劃部經理跳槽走了,公司決定內部竟聘,本來她應該是不二人選。偏偏我正好那段時間在‘夢曼迪’發布會上的表現,令新任總經理對我非常讚許,升我為首席策劃。而策劃部經理的人選,按淵城的傳統,一直由首席策劃來兼任著。她擔心我留在淵城,對她的前途是個威脅,所以才會利用那個秘密勸我離開淵城。”

“原來是這樣……”

“也正是她,讓我看清了職場的黑暗、爭鬥、爾虞我詐,從此放棄求職,把自己鎖在家裏寫作,度過了最清苦和無助的歲月。直到……沈珂回國。”

頓了頓,希凡萱繼續道。

“我先是以拉拉的身份接近她,送給她一支被我隱藏了病毒的U盤。又調包了她家閑置已久的隱形眼鏡,取代為有3D效果的偏光鏡,然後找機會打碎了她的眼鏡。接著,利用一個叫來電騙子的軟件,設置了自動撥打功能,和女鬼索命的背景音效,以烘托出靈異的氛圍。我不僅要她死,還想讓她在死前飽受精神的折磨。而最後選擇在3D電影院結束她的生命,則是為了,讓她在臨死前明白過一切,體會到被出賣的滋味。——我想這樣的滋味對她而言,一定比死更殘忍。”

“可是,你隻是想殺她而已。像給她中病毒,想辦法讓她戴上特製眼睛以看到靈異現象,接到電話聽到靈異聲音這些事,以你的能力,用其它方式也可以達到相同的結果。你為什麽要選擇……選擇……”

“以和她成為情人的方式接近她?你問的是這個,對嗎?”

任曉凡點點頭。

希凡萱歎了一口氣:“因為從14歲那年起,我就開始討厭男人。了解周溫妮有同誌傾向後,我想給自己一個機會,作一次嚐試。”

“啊……那……你嚐試的結果是什麽?”

“嚐試的結果是:”話說到一半,希凡萱卻突然停了下來。半晌之後,才艱難地開口:“我同樣不能接受女人。”

“那一刻,我感覺異常孤獨,我發現我沒有辦法去愛任何人,包括我那在我出事後隻為了聲譽而不顧我屈辱的家人。而沈珂,當時對她又有著那麽大的間隙……”說到這裏,希凡萱突然輕輕地笑了一笑,“還好我後來遇上了你,我以為,我好歹還能擁有一個朋友。”

“你真的把我當朋友嗎?還是一直在利用我?比如你特意告訴我趙永華敲詐你的事情。你不過是知道我和杜欽走得比較近,所以在我麵前假扮無辜,假扮受害者,希望能以我對你的評價,影響他的判斷!”

希凡萱不置可否地笑笑:“也許吧。其實有時候做某些事的動機,我自己也說不清楚,隻是一種直覺。也許,我真的很有犯罪的天賦。”

“你的確是一個思維敏捷,心計深重的人。可是沈珂對你那麽好,你怎麽就能狠得下這份心?虧你當天在警局哭得死去活來,我還當了真!”

希凡萱沉默著,臉上的肌肉有些輕微抽搐。

“因為我曾經恨過她。”

希凡萱的聲音漸漸低沉了下去,方才的自信滿滿不見了,取而代之的,居然是沉重與哀傷。

“14歲那年發生的事情,其實你知道的並不是全部。事實上,原本被騷擾的,是她而不是我,我去救她,她卻自己跑了,沒有替我呼救,也沒有報警。如果她肯幫我打一個電話,我也不會遭遇後麵發生的事情。”

“怎麽——會這樣?”任曉凡輕輕地歎道。

“她後來找到我,照顧我,盡量補償我,我不是無動於衷,也不是對她全無感情。隻是那個陰影,一直主導了我的思維,讓我質疑著這份感情。我想,她後來那樣對我,也許隻是在買一份內心的安寧。”

“可是我還是不明白,”任曉凡問,“就算你恨她,想讓她死,你的計劃已經快要得逞,警察已經開始拘捕沈珂了。如果你不殺沈珂,就算她不願意招供,所有的證據也都指向著她,很有可能案件就此終結,而你則可以逍遙法外。——你為什麽突然又殺了她?”

希凡萱勉強讓自己振作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氣。

“沈珂不是我殺的。”

“不是你殺的?——那是誰?”

“是秦風。”

“真的是秦風?為什麽?怎麽會是他?”

時光倒轉,又回到了7月3號的夜晚。夜已經深了,秦風突然敲開了希凡萱的門。

他反穿著T恤,雙手護在胸前。當他鬆開雙手,希凡萱驚訝地發現,T恤上竟隱隱印著血漬。

“凡萱,我需要你的幫助。”秦風說。

希凡萱立即關上門,讓秦風先去洗手間換下血衣,當場燒掉,換上了她的中性睡袍。

然後,秦風拿出一隻U盤,插進了希凡萱的電腦裏。

“U盤裏是什麽?”任曉凡問。

“是沈珂的一份私密日記。她習慣在電腦裏記一些私密日記,密碼隻有我和秦風知道。”

“日記是什麽內容?”

“裏麵羅列了,她謀殺周莎莎、吳薇、莫綺麗和周溫妮的粗略過程,以及未完成的殺人動機。”

“沈珂她——”任曉凡不禁有些吃驚。

希凡萱痛苦地垂下頭,手指插入發間,聲音哽咽。

“我這才明白,原來她已經知道了我是凶手。她這樣做,是想替我頂罪……我從來沒有像當時那麽後悔過。我處心積慮懷疑的、想陷害的人,居然真的把我當成了生死之交。而我卻對她……”

“可是可是……秦風又為什麽要殺她?”

“秦風發現了這份日記後,問了沈珂。沈珂告訴他,她知道自己得了絕症,時日無多,因為我救過她——沈珂從沒有和秦風詳細講過我們的那段隱私,隻是含糊地提起我救過她,——她想利用這無多的時日,多為我做些事情。所以才想到,把所有威脅過我,讓我不開心的人,都滅口,並且利用這個案子,把永夜的名氣炒作上去。隻有為我輔好了路,她才可以安心地離去。

“可是秦風,他那麽愛她,不忍心她受過病痛的折磨之後,還要接受法律的裁決,背負著一個殺人犯的罪名死去。在他知道沈珂病情的時候,他就已經做好了陪她一同赴死的準備。所以……”

“所以他仿照靈異案的手段,殺了沈珂,想替她頂罪?”

希凡萱點點頭:“那天他來找我,是因為沈珂寫下的資料並不完整。他覺得我是推理作家,也許能幫他補充遺漏,好在招供的時候不留破綻。另外,因為凶手換了個人,他希望我能替他編造一個合情合理的殺人動機。”

“那你……”任曉凡遲疑地問:“那你又為什麽要殺了他?是為沈珂報仇?可是,他殺沈珂,完全是為了沈珂著想呀。”

“這是另一個原因。也是一個意外。”

“什麽原因?”

希凡萱沉默著,眼裏,又流露出久遠的疼痛。

“因為我在讓他換血衣的時候看到,他的胸上,有一隻雄鷹的刺青,並且鷹嘴那裏,有一道傷痕……”

17年前,昏暗的小巷,希凡萱被幾個小流氓摁倒在地。

街燈很暗,沒有行人,她大腦一片空白,什麽都聽不到,什麽都看不見。

她隻恍恍惚惚地,看到了一隻雄鷹的刺青,正麵目猙獰地注視著她。鷹嘴處,還有一道疤痕……希凡萱閉了眼,重重地向後靠去。

任曉凡突然噤了聲,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許久之後,任曉凡才輕輕地問道:“那你準備回H市,是想盡早脫身,離開警察的視線範圍?”

希凡萱睜開眼,不屑地笑笑:“隻有最失敗的凶手,才會選擇逃逸。如果事情敗露,隻能怪自己布局不夠完美,願賭,就該服輸。”

“那你回去是因為什麽?”

“就是替沈珂找墓地。順便……我既然已經知道了秦風就是當年的那幾個人之一,想通過這條線索追查另外三個人的身份和下落。”

任曉凡歎了一口氣:“你還真是瘋狂。”

“既然已經走上了這條路,就應該好好走下去,這也是一種責任,和對自己的交待。”

希凡萱不再說話,任曉凡也歸於沉默。

她之前想過,如果讓她見到凶手,大卸八塊的說法雖然誇張,但她一定會上去狠狠地踹上幾腳,以泄心頭之恨。可是……真的當她找到了凶手,知道了一切,內心卻無比地複雜了起來。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她實在無法相信麵前這個昨天還和她那麽親近的女子,那個看上去低調、溫和,善良而不畏強權的女子,那個讓她曾經和杜欽大吵一架,不惜以人格為賭徒證明她清白的女子,居然真的是這一係列案件的幕後凶手。謀殺、陷害、分屍……想到分屍,她又想到了,秦風是在沈珂死後不久被她殺害的。而那天晚上,自己還去她家陪了她很久……去她家之前,分屍工作應該才進行到一半吧?那麽,自己居然在一個藏滿殘屍的屋子裏待了那麽久都不知情……想一想都想嘔吐。

希凡萱看到她複雜的表情,輕輕地笑了。

“好了。”她說,“現在你是這個世界上,唯一知道我全部秘密的人了。以你對我的了解,你覺得,我會不會殺你?”

杜欽和鄭鐸已經趕到了門口。大聲地呼叫著,並沒有聲音回應。

幾分鍾之後,裏麵突然傳來一聲重物墜地的聲音。

杜欽顧不得太多,向後退了幾步,一腳踹開了門。

任曉凡被綁在椅子上,倒在地上,嘴上還貼著膠帶。

兩人立即上前替她解綁。

剛鬆開手,任曉凡就“哇——”地一聲,撲進了杜欽的懷裏。

“快去找希凡萱!都是她幹的!從周莎莎到秦風,都是她幹的!”

鄭鐸看著他們,僵在了那裏。

他知道,她已經給了他答案。也許不是她有意給出的。可是就在這一刻,她的潛意識,已經替她做出了選擇。

最終的選擇。

案情,變得明朗了起來。

最後的衝刺階段已經到來。

通緝令已經發出。

找到希凡萱,便有了完結。

一個小時以後,未央宮有人打來電話。

有人在未央宮見到了希凡萱,神智似乎有些不正常。沒有人驚動她。

未央宮。

排練廳。

舞台。

希凡萱穿著那件本來在決賽時才會穿起的改良漢服,揚起水袖,唱著那一曲自己作詞,由古韻子為她量身譜曲的歌謠:

“靜夜多寂寥,秋蟬倦在林梢。倚上一段小橋,流水,悄悄。

“醉意正當好,憂鬱伴著妖嬈。三分柔情潦倒,裙袂,飄飄。

“伊人偶遇巧,且把閑話來聊。心事有人問及,嫣笑,草草。

“月色清冷照,目光漸遠漸遙。落葉無人清掃,風聲,蕭蕭。

杜欽想要上去拿人。任曉凡扯了扯他的袖子,示意等一等。

一曲畢,希凡萱做了個謝幕的動作,慘淡一笑:“沈珂,我還是沒能如你所願,在這個舞台上,成就你對我的期待。曲終,就該人散了。我不該再有更多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