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務運動:中央政府與地方督撫的權力爭奪
1,軍用及民用工業中中央與地方的資本構成
由於軍用工業品不參加商品流通,並無利潤,所以其發展並不取決於內部的資本積累,而是依靠政府的財政扶持。較大的軍工企業多為中央出資,主要來自關稅及軍費的劃撥。以江南製造總局為例,在初創時,其常年經費耗銀“大約每月總在一萬兩以外”(《置辦外國鐵廠機器折》,《李鴻章全集》(一)卷9,第322頁),由淮軍軍費中下撥;1867年,經曾國藩奏準,將江海關洋稅解部中的四成充作製造總局的經費;1869年,兩江總督馬新貽“請自八年正月洋稅第三十四結起,所留二成銀兩,準其全數為製造輪船之用”(《江海關洋稅酌留二成統歸機器局用片》《洋務運動》(四),第20頁),自此,以江海關二成洋稅作為其常年經費。當然,由於中央財力微薄,所以很多軍用工業都是依靠地方政府的投資。以山東機器局為例,其開辦經費和常年經費統由本省自籌,“開辦經費來自藩庫銀94000兩、糧道庫銀72800兩、臨清關稅銀20000兩,共計耗銀186800兩”。(《機器局置器造廠規模大備折》,《丁文誠公遺集》卷12,第45頁)鑒於軍工企業的特殊性,其資金大都來自政府的財政調撥,關稅﹑厘金和軍需項下的撥款。除了江南製造局、金陵機器局等少數大型企業得到中央財政的撥款以外,大多數洋務軍事企業都是依靠地方財政的扶植發展起來的。
民用企業與軍用工業不同,中央財政撥給隻占很小的一部分,其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還是地方,重要的集資方式為借墊官款和招商集資。如輪船招商局創辦於1872年,其資本渠道既是招商集資,最初的股金為100萬兩。1876年,該局麵額200兩的股票在當時隻值40至50兩(《洋務運動與中國近代企業》,第170頁);但隨著經營的改善,到1882,股票大幅上漲,麵值漲至200餘兩,漲幅達到200%之多(張後銓:《招商局史(近代部份)》,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第49頁);到1883年,該局股份銀已經高達200萬兩。招商集資雖然可以迅速融資,但起初卻因沒有一定的底本而不被認可,缺乏信任度。在這種情況下,借墊官款作為底本就成了必要而可行的方式。如輪船招商局開辦之初就墊借官款135000兩,開平礦務局100000兩,漠河金礦130000兩,中國電報總局178700兩,上海機器織布局265390兩(汪熙:《論晚清的官督商辦》,《曆史學》,1979年第1期)所以整體而言,這類民用企業大部分都是在地方實力派領導下通過集資等方式創辦起來的的。
2,地方財權的爭奪
當初,為了解決鎮壓太平天國運動的軍費問題,清廷被迫允許地方征收厘金,厘金成為當時地方財政支出和清朝軍費支出的主要來源。洋務運動中,很多軍用企業的資金來源都出自軍需項下,如津滬電報招商局在籌辦時,將常年經費支出“每年約支湘平銀一萬一千兩,自八年三月起,仍請由淮軍協銅內開支”(羅肇前:《晚清官督商辦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82頁)安慶軍械所所需經費數額不得而知,但也全部在軍需項下支付。而中小企業的經費皆源自地方財政的支持,這意味著厘金收入作為地方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成為一些洋務企業的主要資金支持。同治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會議長江水師營製事宜折》中有“……至於生鐵產於湖南應在長沙設立子彈局,……至三局造辦子藥之費,由武昌、江寧兩鹽道庫於厘金項下撥給”的記錄。(《彭玉麟集》上冊(奏稿電稿),嶽麓書社,2003年版,第161頁)。此外,洋務運動先後創辦了30餘所學堂,這些學堂的費用大部分都是來自當地的土藥藥厘。
厘金的征收紛雜多變,中央很難統一監管,這就給地方財政帶來了相當的自主權,但清廷並不願意放棄這種財政權力的監管,曾對厘金進行過多次整頓。鹹豐十一年,戶部擬定厘金章程八條,“規定各地厘金征收,三個月奏報一次,將征收之數與支解之數分別造冊送部”,企圖將厘金的征收管理權收歸中央,這一舉措遭到了各省份督撫的反對,最終難於施行;同治、光緒年間,清廷通過一些列整頓,使得地方上一些小的厘卡被裁撤掉,同時大厘卡的運行也漸趨規範,收到了一定的功效,但將厘金收入納入中央財政管理體係的做法阻力重重,不斷地受到地方政府大員的抵製,一直到清朝滅亡,中央也未能完全將厘金納入其財政體係,厘金一直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之一。(參見楊梅:《晚清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研究–以厘金為中心》,2007年中國政法大學博士論文,第127-148頁)
3,關稅權的爭奪
自近代海關建立後,關稅稅額不斷增長,成為支撐晚清政府統治穩定而可靠的重要的財政收入。1861年,清朝財政總收入約5300萬兩,關稅總數為496萬兩,約占9.0%;1864年財政總收入約為6500萬兩,關稅收入為787萬兩,約占12%。(參見《近代海關與中國財政》,第25頁),由此可見其對清朝財政的重要性。
19世紀60年代初,在海關處於草創時,中央政府便決心利用海關以整頓關政、懲治貪汙,以便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因此任命英人赫德為總稅務司。雖然清朝政府通過外人牢牢地掌握了海關稅收,避免了地方官員的截留,但洋務派卻通過大量洋務企業的創辦常年控製了部分海關收入。如江南製造總局的常年經費就來自江海關的二成洋稅;金陵製造局的籌辦經費為江海、江漢、九江關洋稅,合計110000兩,常年經費來自南北洋海關洋稅;天津機器局的籌辦經費中有津津津海、東海兩關洋稅100000兩,常年經費來自津海、東海兩關四成洋稅(《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二卷),第379頁),可以說,關稅支撐了諸多洋務企業常年的經費開支,而這些企業大多又牢牢地掌控在地方,這等於間接地將部分海關稅收的使用權下放給了地方政府。當然,中央政府也企圖利用總稅務司署通過擴大海關征稅範圍、提升權限等方式將本屬於地方征收的厘金等納入到關稅的征收中去,這一舉措直接侵害了地方當局的財源和地方要員的利益,引發了與地方的衝突,自然難於實施。
可以說,在洋務運動過程中,地方控製了很大一部分關稅稅源,據統計,從1863年至1894年,僅李鴻章所辦軍用工業的常年經費中,關稅就高達3583111兩,占所有經費的83.7%(《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二卷),第380頁)。但中央企圖利用關稅壓製地方的企圖卻因地方的頑強抵製落空了。
4,中央和地方的權力格局扭轉
太平天國運動爆發後,中央的綠營和八旗軍隊缺乏足夠的戰鬥力,不得借用地方的軍事力量進行鎮壓。而匱乏的中央財政無法支撐龐大的軍費,又不得不讓地方自行籌款。如此,中央的軍權與財權都逐步地下放到地方。在洋務運動中,由軍事發家的地方大員憑借雄厚的軍事力量為資本–這些軍事力量用以支撐清廷的統治–從中央不斷分得財權,壯大自身的力量。以李鴻章為首的地方實力派掌握了絕大部分的洋務企業,增強了與中央進行對話的資本。但地方實力派的狹隘和自私並沒有隨著地位的不斷升高而弱化,他們“主要關心的是使他的區域力量基礎比任何潛在敵手都要勝過一籌,保持足夠強大的力量以與虛弱的中央政府分庭抗禮,同時又為充當這個政府最尊貴的大臣而竊喜。”(羅茲曼主編:《中國的現代化》,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3頁),這就造成了地方的獨立自保,除非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否則他們是可以完全不聞不問的。例如在改變中日國際格局的甲午戰爭中,由於地方大員的自保之心,甲午戰爭儼然成為了一省保衛戰
地方獨立自保的狀態使中國被明顯地分割為以某個地方大員為首的勢力範圍,擁有單獨財政收入和由自己掌控的軍事力量,幾乎可以不用理會中央政府,特別是政府的號令侵蝕了地方利益的時候。雖然當時李鴻章、張之洞等地方大員掌握著實權,但由於他們篤信綱常名教,所以對清朝並沒有十分跋扈的表示。(《洋務運動新論》,第337頁)但後來,隨著中央政府勢力的絕對弱化及帝製時代忠君思想的喪失,地方漸而飛揚跋扈,不受中央節製,最終發展成為軍閥割據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