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逼迫對方接受自己的條件
威脅在談判過程中是經常可以見到的,不同點隻在於有時十分見效,有時卻沒有絲毫的作用;有時效果很明顯,有時效果卻顯現不出來;有的人善於利用,有的人則不太擅長。但無論怎樣,威脅策略在談判中都是一種很重要的技巧,隻要運用得當,就完全可以達到所預期的目的。
美國汽車行業的巨頭艾柯卡一次想要給工人們降薪以度過危機。在跟工人們談判時,艾柯卡先是反複強調公司目前的困境,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公司的這項決定,等公司情況好轉,馬上給大家加薪水。但是,艾柯卡不能說服這群固執的工人。
於是,艾柯卡想出了最後一招,他告訴工會:“我希望明天一早你們能作出決定。你們要是不肯幫我的話,我也不客氣了。明天上午我就宣布公司破產,到那個時候就不是我在痛苦了,而是你們。我再給你們幾個小時考慮,到底該怎麽做,你們自己決定。”
這下工人們慌了手腳。想到公司破產後自己的情況會更糟,最後便不得不答應了艾柯卡的條件。實際上,艾柯卡不一定真會宣布公司破產,但麵對當時的情形,他隻有使用這種威脅策略了。
著名談判家蓋溫·肯尼迪認為,要想使威脅達到目的,主要得看威脅的內容。具體地說,它有賴於兩個相互關聯又各不相同的因素。
一是實施威脅的可信程度。實施威脅的可信程度,就是說一定要讓對方相信你對他的威脅並不是在嚇唬他,而是說得出就做得到的,這樣他才會真正害怕。隻有害怕了,他才會乖乖地聽你的話。如果你的威脅像是跟他開玩笑一樣,沒有人相信你會真的去做,那麽這一威脅的效果也就被削弱到最小了。
二是威脅給對方造成危害的程度。威脅給對方造成的危害程度一定要足夠大,這才能逼迫對方屈服。在你向對方發出威脅後,對方一定會麵臨兩個選擇:答應你,或者不答應你。這時他就要比較兩者可能對他造成的危害:如果答應你,他會有什麽損失?如果不答應你,他又會有什麽損失?如果後者的危害程度大於前者,那麽為了減少損失,他也就隻能選擇答應你了。
口才要點
威脅策略的最大好處就在於即便對方再不情願,他也必須權衡利弊,重新選擇有利於自己的條件。而這個選擇,往往就是你對他的要求。在談判的關鍵時刻運用威脅的方法,通常可以使對方讓步,從而達到自己想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