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私有的快樂並不快樂
【原文】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方七十裏,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猶以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裏,民猶以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裏,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於境,問國之大禁,然後敢入。臣聞郊關之內,有囿方四十裏;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裏,為阱於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
【譯文】齊宣王問道:“聽說周文王的園林,方圓有七十裏,有這回事嗎?”
孟子回答說:“據傳說是有的。”
齊宣王說:“那不是很大嗎?”
孟子說:“老百姓還覺得小哩。”
齊宣王說:“我的園林方圓才四十裏,老百姓就以為很大了,這是為什麽呢?”
孟子說:“周文王的園林,方圓七十裏,割草打柴的人可以去,獵取野雞和野兔的人也可以去,文王與百姓一同享用。百姓覺得小,不是很自然的嗎?我剛踏上齊國的邊境,先要打聽一下齊國有什麽禁令,然後才敢進入。我聽說齊國首都的郊外有園林方圓四十裏,凡有獵殺麇鹿的人,按殺人的罪名處罰,這就等於設下方圓四十裏的陷阱在國土中。老百姓覺得大,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說明】齊宣王為了追求自己的快樂,仿效古代先王營造了可供打獵取樂的園林池沼,但他不象古代先王那樣與民同樂,而是將這些視為私有財產,私有利益不容侵犯,因此他對私入園林者施行嚴刑峻罰。他這種禁止捕殺糜鹿的動機並不是今天我們保護珍希動物意義上的禁令,而是為了個人的享樂和個人私欲的滿足,以顯示自己的唯我獨尊而草菅人命。他的這種行為就不是最佳行為方式。他是利用自己的權勢將征收的稅收貢賦來營造使自己快樂的園林池沼,而不是將這些稅收貢賦用於國家的建設和改善人民的生活,因此人民就不滿意他的所作所為。而周文王卻不一樣,他首先是富民,然後是強國,他之修建園林池沼,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快樂,而是為了迷惑商紂王;而即使修建了園林池沼,他也是與民同樂的,所以人民當然擁護他,所以人民認為方圓七十裏的園林仍然是很小的。這就是周文王為公與齊宣王為己的根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