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屍連環案
且說馬莊村有個車把式,此人姓譚名啟,一家七口全靠他為人拉腳掙錢度日。一天他到縣城為人拉腳,湊巧貨主未在家,待到貨主回來卸完貨,天已二鼓。於是他便從店鋪中買了幾個火燒,一麵啃著,一麵趕車回家。
出城未走多遠,遇上了一個醉漢,正東倒西歪、搖搖晃晃地走路。馬車走至近前,那人橫擋路中,嘴裏喃喃不清地說道:“大哥,我在城裏喝了點酒,醉了,請大哥捎我一程。”譚啟見這人醉得實在厲害,生怕他在路上出事,滿口答應,隨即說道:“到了地頭,你可告訴我,好讓你下車。”“不遠,就在前麵,約二十裏處。”“好!”譚啟把車停下,扶醉漢上車後,又繼續趕路。
譚啟約計走夠二十裏,停車喊醉漢下車,但是卻叫之不應,推之不動,氣息微弱,脈搏沉遲,倒在車箱內,狀如死屍。譚啟心想:我這個人怎麽如此晦氣,捎個人竟捎成這個樣子,也不知道他是哪個村莊的,如若真的死在我這馬車上,那該如何處理?罷罷罷!趁他尚未死就,不如先把他就近拋棄到樹林中去。想畢,譚啟用車上的席站子,將醉漢一裹,搭肩一扛,便扔到了路旁一個小樹林中。這個樹林,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墓田。譚啟把那人放在一個墳頭邊,立即返回,跳上車,狠加幾鞭,便急急向家奔去。
且說這時有兩個巡邏的差役,為破一樁案子走到這兒,他們見一趕車人從墓田裏出來,心中生疑,二人到墓田裏一看,但見一人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身上還遮著半截席子,這兩個差役隨即商定:先到村裏找裏正,派了人來看住屍體,待到天明再慢慢查訪。
這被委派之人,一名張三,一名李四,乃是李村兩個誤傷人命、受裏正保舉獄外監看的犯罪分子。這倆人來到墳地一看,有些發怵。心想,一個死屍,還怕有人把他偷去不成?天又這麽冷。於是二人約定,一齊到廟中打火取暖。
且說那在墳席中的醉漢,在墓田之中大約又待了一個更次,酒也開始醒了,睜眼一看,見自己竟然躺在一個墳堆旁,四周全是大大小小的墳堆,黑黑的鬆柏遮住了天上繁星,越使得這裏陰森淒冷,毛骨悚然,他於是鑽出那半截席子,揣摩清了方位,知道這是本村的李家墓田,於是起身回到了家。
再說那看守死屍的張三和李四,在廟中取暖後,二人各拿了一根木棍返回墓田,誰知死屍不翼而飛,地上隻剩了半截席子,二人被驚得半響說不出話來。還是李四心眼多些,他對張三說:“三哥,死屍給看跑了,你說這事怎麽辦?”張三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辦?咱倆先前都有點罪,把死屍看跑,豈不是罪上加罪?看來這回是非去蹲大獄不可了。”李四說:“我倒有一個主意,不知你同意不同意?”“什麽主意?隻要能解除我們的為難即行。”“那好!我知道在南村,新近埋上了一個死人,咱不如去把那個死屍扒出來放在這裏,明天縣裏來一看,隻要有個死人,就不會有我們的幹係了。三哥,你若同意咱倆趕緊回家拿銑拿鎬,再晚了,天一亮,就來不及了。”“好!”二人於是把死屍扒出來之後,仍用席子包裹起來放在墳側。
第二天,那兩個巡邏的差役,把昨夜晚所見車夫去墓田作案,並找人看守屍體一事,稟告了縣令。縣令立即派人前往驗看,並把驗屍記錄送到縣裏。縣令接過一看,上麵寫著:“縣北李家村的李家墓田裏,驗得無主男屍一具,年齡約在三十六七,頭頂百會處有鐵釘一顆,疑為凶殺致死。”縣令見此,心裏不覺犯起了嘀咕:本縣內新近出了不少案子,至今隻破得一兩起,這又出了一起人命案件,可叫我怎麽處理……說不定隻有多派差役,四出查訪,或許能理出個頭緒。李家墓田之案最新,若就先從這裏開始,說不定或與前幾個案件有關。
再說那馬車夫譚啟,第二天早晨早起,套上馬車,要去縣裏拉腳,猛然想起,席站子還在李家村附近的墓田裏,於是趕了車急急向那墓田奔去。事也湊巧,當車到了那裏時,縣裏派來勘查的差役亦正好趕到了這裏,差役見到那裹死人的席子,黑乎乎的與馬車上的席站子一般無二,特別是席子邊上所寫的“譚”字,與車上所剩另一塊站子上的“譚”字,很是相對相似,於是差役便認定他就是殺人凶犯,不由分說拉到縣裏。縣令立即升堂,不容譚啟分辨,板子打,夾棍夾,譚啟受刑不過,隻得屈打成招。此案一結,縣令很是心喜,立即備案申報上司,聽候對譚啟一案的處理。
且說那醉酒搭車之人,姓晁名利,乃是李家村中一名出名的老實人,那天在朋友家被央不過,多飲了幾杯,故而一醉如泥。回家之後一連三天,茶不吃,飯不想,直待第四天才從**爬起。吃過飯後,剛剛走出大門,便聽人說村西李家墓田裏三天前出了一起人命案件,殺人凶手竟是個趕馬車的,殺了人怕人家不死,還在人家的頭頂上給釘上了一顆釘子。這車夫已被抓到縣裏,已經招認,單等上司回文,便要開刀處斬呢!晁利一聽,便想道:“這馬車夫說不定就是讓我那晚搭車的那人,人家好心好意讓我搭車,是我醉得太厲害,不知怎麽後來竟到了墓地裏,半夜裏我跑回了家,怎麽他又會在那裏殺人呢?我且到墓地裏去看看,說不定還有別的緣故。他急忙走到墳場,見死人已就地埋葬,詢問知情者,卻知死人所躺的地方,正是自己所躺的那位置,包裹死人的席子亦正是那晚自己甩掉的席子。於是晁利又想道,此案本由我而產生,馬車夫身陷囹圄,我不救他誰救他?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應該上縣裏走一遭去。回家後他把自己要為馬車夫鳴冤的事,告訴了渾家丁氏,丁氏道:“照理當然也該去,可你從墓田回來之後,說不定馬車夫他又作案殺人,卻是很難說的。要不你裝作親朋到獄裏去探探監,看馬車夫有何說法。”晁利道:“探監談何容易?那些獄卒如狼似虎,他不讓你探怎麽辦?”丁氏道:“這也好辦,常言說,有錢買得鬼推磨,我這裏紡棉賣的十兩銀子,你可拿去打點一下。也順便再帶上點幹糧。”
再說被關押在死囚牢裏的譚啟,他原是個本分人,今天他遭了不白之冤,在獄中又不懂得打點,隻好活受罪。禁卒知他是個死囚犯,早晚要被處死的,當然更對他不客氣。
這天晁利帶上幹糧,拿著銀子,前來探監。當然禁卒是不會讓他進去的,他隻得陪著笑臉,拿出五兩銀子,叫獄卒買碗酒吃,才得以允許進監。監裏同時關押著十幾名死囚犯。晁利雖說是來探監,而實際上他並不知道所探之人的姓名,隻知他是個趕馬車的。於是進監就問:“哪位是趕馬車的?……”連問三遍之後,但聽見牆角處有一人有氣無力地回答說:“我是。”晁利走過去問道:“你姓甚名誰?哪裏人氏?”那人道:“我姓譚名啟,乃本縣馬莊人氏。你是何人?今天竟來問我。”晁利道:“:我姓晁名利,乃本縣李家莊人氏。”晁利去墓田看視打聽時,曾聽人說,席站子上寫有一個大大的譚字,故認定這位便是拉自己的車夫。於是續問道:“你是怎麽獲罪入獄的?”譚啟道:“說來話長,也是我命該如此,在某月某日晚,我到縣城拉腳,回家路上,遇上個喝醉酒的,他說要搭我的車,讓我捎他一程。誰知他上車後,便昏睡了過去,到了所說的下車地點,我讓他下車,誰知叫之不應,喊之不醒,推之不動,竟是死了過去。也是我一時害怕,用席站子包了包,便把他扛到一個墓田裏,放好之後,我便急急趕回了家。誰知第二天我趕車需用席站子,到墓田裏去看時,竟被差役抓住,說我是殺人犯,把人殺死之後,頭上還給人家釘上釘子,你說冤枉不冤枉?抓到縣衙之後,縣令不由分說,便用極刑逼我,因受刑不過,隻得承認,故被打在死囚牢裏。”說罷淚下如雨。晁利心想,這事真還有點曲折呢,至於我搭乘他車的事,現在還不能向他說明,於是對譚啟說道:“大哥莫要傷心,這都是命運所致,傷心也是無益的,隻是我今天來時,我見有一個大嫂背個孩子,說要到縣裏探監,我見她行路艱辛,便主動提出代為相探,想來那大嫂已經回去。我探完之後,還要到馬莊去告訴那大嫂呢。”說著把身上背的幹糧全部拿出,又從身上摸出約計二兩散碎銀子,一並交給了譚啟,道聲“保重”之後,便退了出去。晁利所說雖然是假話,而譚啟卻信以為真。
晁利探監出來,在飯鋪中買了點飯,邊吃邊想,譚啟確屬冤枉,可怎麽為其申冤呢?那後來的死屍又是誰呢?聽人說為什麽偏偏就死在譚啟包我的那塊破席站子中呢?我到縣衙裏邊分辨,萬一縣令不準我怎麽辦?若糊裏糊塗把我說成譚啟一夥,同謀殺人,那又如何應對?於是他吃過飯後,便匆匆地趕回了家裏去。打算從死屍身上找些端倪。
到家之後,晁利把獄中所見告訴了丁氏。丁氏也一時想不出妙招。晁利道:“我看是不是先把李家墓田裏那具死屍扒出來,看看到底是誰,再作處理。”丁氏道:“即使知道了死屍是誰,又有什麽用呢?”晁利道。“聽人說李家墓田裏出了那樁人命案後,裏正曾經找前街的張三和後街的李四去看著來著,他們恐怕是最知底細的。你們又經常在一起喝酒,不如直接到他們那兒去打聽些消息。”丁氏道。“言之有理”。
晁利先是到了張三家裏。這時,張三正在家中獨自抽悶煙喝悶酒。張三娘子說道:“晁利兄弟,你來得正好,坐下,你兩個好好聊聊。”“不啦,我家裏有隻公雞,我嫌它太踢蹬,把它宰了,我想就讓三哥到我那兒去坐坐。”晁利說著,上前便拉起張三來到自己家裏。
到家後,晁利對張三道:“三哥,聽三嫂說你近來老咳聲歎氣,好象有什麽心事似的,難道你還為去年和李四哥因打抱不平,誤傷了張家莊胡勇那擋子事發愁嗎?”張三道:“不是,你想胡勇那小子和我們是鄰村,坡裏地挨地,趙家孤兒寡母的種地亦不容易。胡勇挨著她,多種人家的地不說,割麥子的時候還誠心多割了趙家的一攏半麥子,兩家爭執起來,趙家哪是他的敵手,胡勇打了趙家的孩子小寶不算,還要打趙寡婦。這事被我和你李四哥看見了,氣不過,將那小子揍了一頓,也是那小子命短,誰知他不睜眼,竟自己撞到了那張倒地的鐮上,割斷了腳脖子上的血管,流血不止,到家後不久便告死去,我和你李四哥因此也就吃了官司,幸虧裏正多方說情,才把我們保釋出獄,否則,說不定我們現在還蹲在大獄裏呢?”“那麽三哥是為保釋,花了幾兩銀子而愁苦了?”“也不是,雖說因保釋我賣掉了一畝半地,那又算什麽呢?”
正當二人在此談論張三近來的愁悶時,丁氏把菜肴都端了上來,晁利道:“三哥稍等,難得今天有空,我再把李四哥找來,幹脆咱弟兄仨在一起喝個痛快。”說罷出去,不多一會兒便找來了李四,分賓主坐定,便一起喝了起來。先是東扯葫蘆西扯瓢地說了會閑話,慢慢地晁利便把話題逐漸引到了李家墓田所出的事上去。晁利道:“聽說村西李家墓田裏,出了一樁人命案件,不知三哥和四哥聽說過沒有?”“怎麽沒聽說過,我和你四哥還被裏正派去看了他一宿呢。”張三幾杯酒落肚,毫不掩飾地說。“那晚你們一直都在那裏來嗎?”晁利問。李四怕移屍的事露了餡,忙給張三使個眼色說:“是一直都在那裏來。”“你可知那死屍是誰嗎?”“不知道,聽說是一個趕馬車的丟棄的。你說那個趕馬車的也真可笑,他殺了人,第二天早晨卻再去自投羅網……據說到秋後就要處斬呢!”晁利道:“三哥,四哥,那馬車夫丟下的死屍,不是別人,就是我呀!那天我在城裏喝醉了酒,晚上回家,湊巧遇到了那個趕馬車的,我求他捎我一程,他也很爽快地答應了,上車後,誰知真個大醉了,也許馬車夫怕我醉死在他車上,因而把我弄到了墓田裏。三更後,我酒醒過來,見身上包了塊破席子,便一把甩開,回到了家裏。在家裏還一連害了三天酒呢!不知怎的,後來那裏倒真得出個死屍,累得馬車夫蹲了大獄。”
張三李四一聽,齊道:“好小子,原來是你這個小子搗的鬼,累得我們吃盡了苦頭。你這話可曾告訴別人沒有?”怎麽沒有?你想人家那個趕馬車的好心好意拉了我二十裏路,倒因我吃官司蹲大獄,你說我心裏怎麽能忍得過去?所以昨天我到獄裏去探望他。我曾把這話向他說過,若上司複審時,那馬車夫定會把我說出,我到堂上當然不能欺心,隻好如實說明,你們兩個是看死屍的,死屍跑了,後來的死屍是從哪裏來的?問將起來,豈不要說是你們害死的?那時你們即使滿身是口,恐也難把幹係說得清楚。”晁利一麵真話假說,一麵暗暗觀察著二人的臉色。隻見張三李四,一會兒臉色發白,一會兒又臉色發紅,顯得十分恐惶。不過他們均都是血性漢子,晁利既然把話已經挑明,事到臨頭,那還有什麽可掩飾的?於是便把如何取暖,如何回見死屍跑了,如何又到某某地方扒來個死屍,一股腦地說了出來。晁利見張三李四說明了事情的真相,一塊石頭落了地。於是對他二人說:“為了搭救馬車夫,我想約二位到縣裏去自首去,不知二位心下如何?”張三這幾天所愁苦的也正是這件事。聽他這樣一說,當即表示同意。李四到了這步天地,當然隻好答應了。
且說當時的縣令,姓馮名叫喜功,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也十分相符,好大“喜功”是他的突出特點。他到任後,縣裏接二連三地出麻煩,所積壓的案子堆成堆、摞成摞,沒有一件處理得好的,好不容易碰上譚啟一案,板子打,夾棍夾,屈打成招,形成卷宗,申報上司,贏得個上司道他會辦事,自以為得計,不想今天晁利等三人卻要為譚啟翻案,申文已經上去,若翻掉豈不要上司說我出爾反爾不會審理案子?
馮縣令聽了三人的申訴,沉思多時,忽然把驚堂木一拍,喝聲:“大膽刁民,你們得了譚啟多少銀子,竟敢來欺蒙本官,妄想把殺人要犯騙走?左右與我把這三人各杖三十,轟了出去!”說罷,隻見衙役們如狼似虎地上來,把三人拖倒便一五一十地打了起來。直把三人打得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三人下堂,雇輛車兒拉回家去,黃酒貼,溫水洗,大約待了十幾天始能下床走動。
卻說馮喜功的上司青州府裏,新換的府尹是姓洪名一清,乃兩榜進士出身,此人到任後精明強幹,案不過宿。這天接到屬縣送來車夫譚啟謀殺害命的案宗,當即從頭把案卷翻閱一遍。心想,譚啟既然在夜間殺人,並用車上席站子包裹,到天明定當不敢去殺人處,如去豈不是自投羅網?於是當即把此案歸入疑案中去,並未回批,這且按下不表。
再說晁利等人,本屬替人申冤,不想卻被馮縣令杖責三十,趕出衙外,在家休養,直待半月上才逐漸恢複。這天當然無事,閑居在家,忽然聽到雲鑼聲響,知是算命先生到來,晁利便對丁氏道:“你去請那算命先生家來,給我占上一卦,看是若何?”丁氏出去請那算命先生,一見竟是個睜眼算命的,隻得對那先生福了一福,說聲:“先生請了,煩到舍下給算一命。”那先生見招,便隨了丁氏進到晁利家裏,坐定之後便問誰算卦?丁氏回說:“給當家的算一卦。”於是那先生便問晁利道:“家主是算財還是算災?”晁利道:“災財都要算,隻求先生慢慢推詳。”先生道:“請問八字?”晁利把生辰八字告訴了先生。那先生沉思有時,對晁利道:“你這八字之中有三個丁酉,即丁酉年,丁酉月,丁酉時。凡是命中有三個丁酉的人,最怕的是再遇上一個丁酉。丁者,小也,點也。三丁者即三點也,旁再加一酉字,豈不成了一個‘酒’字,想你在半月之前,那個丁酉日,可曾喝過酒?其實那天是不能喝酒的,如若喝酒必然引起一場官司亂子。”一句話觸著了晁利的心病,心想,這先生真是個神人,怎麽一語便道出了我飲酒招災的事,且聽他再怎麽說。隻聽那先生又道:“酉屬雞,酉後是戌,戌屬狗,狗和雞是不對路的,若在戌時喝酒,事情就會更嚴重,即使不是自身,也會給別人招來麻煩,惹場官司,弄不好還會有送命的危險。我這卦很簡單,不知是也不是?”晁利道:“是,是,是!不知這事可有破法?”先生道:“破法是有,凡事隻要能實事求是,不畏首畏尾,就能逢凶化吉。但不知家主可曾遇到甚事?”晁利見先生說得誠懇,便一五一十地把半月前如何在城裏飲酒,如何遇到趕馬車的等等……一切經過全部告訴了先生。先生聽了道:“這好辦,明天青州知府就要到邑下來巡視,你可約了張三李四前往訴說,保準一說即成。”晁利道:“當今當官的沒有一個好東西,那有個為黎民真正辦事的?我們到縣裏為車夫申冤尚且挨了打……”先生道:“那也未必,真正為民辦事的官也有哩,不信明天你就前往試試。”說罷收起招子,就要告辭。丁氏見狀忙付卦金,先生道:“我這人算命,與別個算命先生不同,算不準我倒要收卦金。算準了,卻是分文不取。”說罷便揚長而去。
第二天,晁利把算卦的事告訴了張三李四,並鼓動他倆再到縣上找知府為譚啟申冤。張三李四道:“晁弟,這次還是你自己去吧!我們說什麽也不敢再去了。馮縣令已經把我們打了三十大板,知府還不得把我們打五十板嗎?挨了打倘能為譚啟申了冤還好,如申不了冤,我們豈不是又是白挨了打?不去,不去!”晁利道:“三哥,四哥,常言說,‘為人為到底,送人送到家’我們已經為譚啟到縣裏申過一次冤,十裏八村都知道的,冤沒申成,那等於沒申,一旦有人知道我們申冤的內情,到知府那裏代為申冤,說不定還要把我們攀扯在內,到時恐不去也得去,去了恐不是隻打我們三十五十所能了事,那個打挨了豈不更是白挨?”張三李四一聽這話想想也是,於是隻得硬了頭皮一同前往。
再說那算命的先生,原來就是新上任的青州知府洪一清,治下所屬十一縣,到任已視察了八個縣,他每到一縣,都是先讓衙役先行入縣,而他自己卻常常是穿了便服,微行私訪。他接到譚啟一案後,發現可疑,便扮成算命先生,前往晁利的村莊進行訪查。經稍加試探,晁利便把真相和盤托出,卦金也不取,便急急趕到縣裏。單等晁利等人來仔細剖析譚案。
晁利等人到了縣城,洪知府放告升堂,三人進去,齊齊跪倒,口稱“太爺在上,小民特來為譚啟申冤。”洪知府道:“爾等三人且莫害怕,把頭抬起,慢慢訴來。”晁利抬頭一看,心裏不禁打了個寒戰,這哪是什麽府尹,竟是昨天到家算命的那個一清先生。這下又完了,昨天算命時,我曾說如今當官的沒有一個好東西,他今天若把這話計較起來,豈不要我吃大虧嗎?洪知府見晁利臉色紅一陣黃一陣的,知其害怕,於是說道:“為人申冤是大義之舉,爾等莫怕,本府是絕不會怪罪你們的,你們有話,盡管直說。”晁利聽府尹這樣一說,才把懸著的一顆心放下,壯了膽把如何飲酒,如何搭車,如何從墓田中回家等情況全部說出,洪尹讓書吏都一一記下。又讓張三李四把有關後來屍體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亦都一一記下。然後讓三人暫到下處歇息,以待明天早衙與馮縣令同審譚啟圖財害命一案。晁利等人聽到吩咐,叩頭起來,退了出去。張三和李四這次沒有挨打,都感到奇怪。晁利道:“這原因你們怎麽能夠知道?這府尹不是別個,就是昨天到我家給我算卦的那位一清先生,許多情況他早已了解。今天怎會就打我們呢?”張三聽了,心裏也覺得踏實了。
第二天,府尹讓馮縣令一塊複審譚啟一案。衙役喝過堂威,從獄中提出譚啟,隻見他披枷戴鎖鱗傷遍體,入堂之後,便跪倒塵埃。洪尹一見,便令人給他卸去了刑具,然後說道:“譚啟,你趕車為何見財起意,把所拉之人害死?抬起頭來,從實說來。”譚啟聞言,抬頭一看,見正麵堂上坐的不是馮縣令而是另一個官兒,因而未曾開言,首先淚下如雨,傷心有時,才對府尹說道:“大人在上,小人冤枉……”於是把如何捎腳,如何丟屍等情一一道出。馮縣令在旁聽了,隻氣得臉色焦黃,對洪府尹道:“大人莫聽這刁民的信口雌黃,他殺了人,卻在大人麵前放刁,這還了得,還不快大刑伺候。”洪府尹道:“馮縣令莫急,待我慢慢繼續審來。”一句話未完,隻聽“咚!咚!咚!”衙門口傳來幾聲響亮的擊鼓聲。洪府尹讓人把譚啟帶出,然後宣擊鼓人進堂,擊鼓人正是張三、李四和晁利。他們仨人進堂後齊齊跪倒在地。洪府尹假意道:“你們三人有何冤枉?擅擊堂鼓,從實說來。”晁利道:“大人在上,不是我等冤枉,我們是為譚啟申訴而來。”一聽說為譚啟鳴冤,馮縣令立即把驚堂木用勁一拍,高聲喝道:“這三個刁民,半月前已來堂上鬧過一次……,來人!把這三個刁民拉下去重責四十!”洪府尹馬上製止道:“且慢!他們三人尚未把話說完,怎好就先用刑,待說完了之後如有不符,再用刑也不遲。”於是喝退衙役,讓三人仔細述說。三個人見洪府尹在場,於是把諸多情況全部詳細說出。洪府尹聽後立即派人,分別到李家墓田和張三李四扒取死屍的墓田,掘開墳墓,看是否與所說相符。又著精細捕快一名,問準扒取死屍地方,查清墓田的歸屬,把墓主的家人也全部傳來聽審。
經過一番查證:原來張三李四所扒之屍體,本孝婦河畔董家莊董丙乾的屍體。董丙乾自幼喪父,家道貧寒,母親郝氏,耳聾眼瞎,常年臥床不起,因此丙乾二十八九尚未娶妻。這年也是他時來運轉,紅鸞照命,無多破費,便娶了一房妻小。所娶之人係武定府慶雲縣人,複姓上官,小字單名一個“玲”字,本是大家豪富之家的一個使女,長得平頭正臉,亦有六七分姿色,被家主看中,暗與私通。女主人得知詳情後,便招來親信,把上官玲遠遠地打發出去,所以董丙乾沒費幾錢,便娶得了一房妻子。
真個是“好漢無好妻,賴漢占花枝”,董丙乾娶了一個漂亮的妻子,在董家莊引起了人們的注目。關鍵是讓一個叫黃其同的人盯上了。這個黃其同,年方二十六七,家資頗厚。妻死之後,受不得清靜,所以到處尋花問柳。仗著他的手段,仗著他的相貌,更重要的是他的小恩小惠,一來二往,黃其同便與上官玲勾搭成奸了。
此後,黃其同便天天來上官玲處與其相就。時光荏苒,倏爾就是三個月。最終還是被老實巴交的董丙乾給發覺了。雖說董丙乾為人老實,亦頓覺怒從心上起,火向膽邊生。他一腳踹開房門,照著倆人就是一頓暴栗。黃其同被打,但畢竟他力壯年輕,一個鯉魚打挺從上官玲的身上躍起,亦顧不得穿衣服,就勢把董丙乾狠狠地按倒在炕沿上,繼而又用雙手死死地卡住他的脖子,雙膝緊緊頂住了他的背脊,董丙乾此時臉朝下,背朝上,即使有雙手亦不能為力。上官玲此時亦穿好衣服,從炕上起來,隻見董丙乾口吐白沫,眼睛泛白,奄奄一息。黃其同道:“你快去拿支鐵釘來,給這小子釘進頭去,讓他真真實實地死去。”可憐的董丙乾就這樣成為了冤鬼,村中的鄰居隻曉得他是害心疼病而死,誰能沒事找事,細究他的死因呢!發喪埋葬之後當然更無人前去問津了。要不是遇著張三李四刨墳移屍,說不定這樁公案將永無了期呢?
且說被派去李家莊墓田與被扒墳察勘的差役,先後回來稟報交差,驗屍的稟報道:“李家墓田驗得死屍一名,係頭頂釘釘而死。”察勘被扒之墳的差役報說:“被扒之墳係董丙乾家的墓田,被扒之屍正是董家莊董丙乾之屍,墳內棺材被砸,棺內無屍。現把其家人—為兒子暴死而瘋癱瞎眼的老太及董丙乾妻子上官玲鎖來,聽憑大人發落。”洪尹道:“把這位老太婆先送回家,著令上官玲前到李家墓田,去認定那死屍是不是她的丈夫。”說罷退堂,諸人自去。
上官玲被衙役帶到李家墓田,上官玲一見,當即撲向前去嚎啕痛哭道:“夫君啊,你死得好苦,你死之後我明明把你埋在咱家的墓田裏,誰知你人死腿活,竟到了這裏來串門子,串門子不打緊,你卻叫為妻拋頭露麵出入公堂,我這是遭了哪輩子的孽?夫君嗬,你倒是說,你倒是說呀!……”眾衙役見她已認準死者就是她的丈夫,便不容她哭泣,攙架起來帶回衙去。
第二天洪府尹升堂,仍叫馮縣令同審此案。譚啟、晁利、張三、李四跪在一側,上官玲自跪一側。洪府尹看那上官玲時,隻見她狐眉狐眼,年齡約在二十三四,雖說居喪,一身縞素,但掩不了她的輕佻**,素羅裙下微露灑花石榴紅的褲管。洪尹看罷,不禁心裏想道,這女子並非良善之輩,董丙乾之死定與這女子有直接關係,待我慢慢審來好了。於是待衙役喝過堂威之後,洪府尹問話:“堂下所跪女子姓甚名誰,何方人氏,你可知為何把你拘來堂上嗎?”回話,她說:“小女子名上官玲,乃武定慶雲縣人氏,嫁予本邑丙乾為妻。半月前夫婿心疼病複發,醫治無效而死。並不知大人為何把小女子拘來堂上。”洪府尹道:“你丈夫死時,在家還是在外?”“在家。”“死前死後都有誰守候在旁?”“隻奴家一個人守候在旁。”“那麽你丈夫頭頂的鐵釘該是你給他砸進去的了?”“什麽鐵釘?小女子一點不知。”“好個不知!看來抄手問案,斷不肯招,來人!看大刑伺候!”衙役聽見吩咐,當即把夾棍拶子重刑具抬來。洪府尹道:“上官玲你是招也不招?”“小女子冤枉,夫君頭上鐵釘實實不知。”“用刑!”洪府尹一聲令下,衙役立時給上官玲上了拶子。一邊一個剛把繩收了兩收,隻見上官玲頭上汗珠滾落,疼得殺豬也似叫喚:“大人鬆刑,小女子願招。”於是上官玲把罪情一一招認。洪府尹立時派人把黃其同拘來,跪在上官玲的旁邊,洪府尹道:“你可知罪嗎?”“小人不知。”“好個不知,把你與上官玲通奸合謀殺死董丙乾的事從頭招來!”“小人冤枉,小人並未與什麽上官玲謀殺他的本夫。”“噢—”眾衙役高高地喊了一聲長長的堂威。隻見上官玲勸道:“招吧,免得皮肉受苦。”聽此一說,黃其同不禁怒道:“小娼婦,你殺死你的丈夫,難道還要我替你抵罪嗎?人是你扌卡 死的,釘子也是你砸的,這與我有什麽相幹?”黃其同之說,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欲蓋彌彰,結果弄得越畫越真,愈描愈黑,不打自招。此時,隻聽洪府尹把驚堂木一拍道:“大膽**賊,看來不動大刑,你是絕不肯招的。”說罷令衙役給他上了夾棍,也隻用了六七分力,便疼得他死去活來,狼嚎一般的哀叫:“願招,願招。”鬆刑後黃其同隻得乖乖地招認,且與上官玲所說絲毫無異。書吏把供詞當眾讀了一遍,確鑿無誤後,令上官玲和黃其同各自在自己的名下畫押簽字。
最後隻聽洪府尹判道:“查得董家莊上官玲與奸夫黃其同合夥,謀殺親夫董丙乾一事,均屬事實。**婦上官玲氏著擬淩遲,奸夫黃其同著擬斬絕,立即執行;因此一案,至累無故車夫譚啟身陷囹圄,奄奄待斃,今案情已白,著賞紋銀百兩以補損失;晁利搭車,知恩報德,探監申訴,實屬義士,著賞紋銀五十,以旌其所為,望今後務要節飲為宜;張三李四,看屍丟屍,掘墓移屍,雖有褻職守,但念其亦能上堂申訴,因移屍一事,使董丙乾冤情大白,使譚啟解脫冤獄,著賞銀各二十。據悉張三李四,曾因打抱不平,受胡勇牽扯蹲獄,後經保釋監外管製,今撤去管製,還其清白麵目;董丙乾的屍身,撥銀十兩,著李村裏正雇役仍還歸南莊原墓;董丙乾之母瘋癱無助,著從黃其同就近土地中割取二畝,以資董母晚年護養。”此案已結,洪府尹回頭又斥責馮縣令:“你身為黎民父母,玩忽職守,造成冤獄,若非本官勘明,豈不要草菅人命?據此特罰俸祿一年,官降二級,以儆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