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五\雜治門 溺水
屬性:(附論)
凡人沉溺水中。水入腹則冷。氣閉暴絕而死。救活之法。宜泄其水。使氣得通。則可複活。
絕。
\x方\x
\x治溺水死 已經半日\x
上取大甕覆地。以溺死人腹伏甕上。以微火於甕下然之。正對死人心下。須臾死人心下甕暖
\x治溺水蔥汁導水\x
取不蛀皂莢為細末。以蔥白汁。或棗瓤和丸。如棗核大。納下部中導其水自出。
\x治溺死酒灌活\x
倒垂死人。以好酒灌鼻中。又灌下部。或醋灌鼻中亦得。
\x治溺水死者\x
上臥倒瀝卻水。便於肚上多著灰掩之。仍以皂莢末。吹鼻中即活。
\x治溺死鍛石壅之得活\x
上取鍛石壅之。候下部中水出盡即活。一方、綿裹鍛石納下部。
\x治溺水死導水\x
取皂莢為末。綿裹納於下部。伏麵向下。須臾水從口鼻中出。仍多取灰覆藉。水盡即活。
\x治落水死\x
以灶中灰布地。令濃五寸。以甑側著灰之上。令死者伏於甑上。使頭小垂。下炒鹽二方寸匕
\x又方\x
掘地作坑。熬數斛灰。納坑中。下死人覆灰。濕徹即易。勿令大熱KT 人。灰冷更易。
半日
\x又方\x
取大甑傾之。死人伏其上。令死人口臨甑口。然葦火二三把。燒甑中。當死人心下。令煙出
氣能
可用
。外台秘要甑作甕。
\x又方\x
但埋死人暖灰中。頭足俱溫。惟開七孔。水出即活。
\x又方\x
便脫取暖釜覆之。取溺人伏上。腹中出水、便活。一方作暖衣覆之。
\x救溺水法\x
凡人溺水者。救上岸。即令溺水之人。將肚橫覆在牛背上。兩邊扶策。徐徐牽牛而行。
以出
即令
\x治溺水心頭尚溫。\x
用人抱定。令頭微仰。令口於鼻中。吸出黃水。卻先用綿絮。 其下體。及陰囊處、即活
\x凡溺死一宿。尚可救。\x
屈死人兩腳。著生人肩上。以死人背貼生人背擔走。吐出水即活。亦療凍死。
\x又方\x
倒懸解去衣。去臍上垢。令兩人以筆管。吹其耳中。
\x又方\x
熬熱沙覆死人麵上。下著沙。隻留退場門鼻耳。沙濕冷。換之。
\x又方\x
或熱沙或炒熱灰。將溺者埋於其中。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x又方\x(出聖惠方)
解死人衣。灸臍中即活。數方皆效。多以為氣絕而不可傷數方。從便而用之。
\x又方\x(出危氏方)
以酒壇一個。以紙錢一把。燒放壇中。急以壇口覆溺水人麵上。或臍上。冷則再燒錢紙於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