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齋直指方論(附補遺)

卷之二\證治提綱 用藥中病不必盡劑

內容:治寒以溫,治熱以涼,但中病即止,矯枉則過正也。蓋涼藥頻施,必至於嘔惡沉冷,溫藥頻施,必至於煩躁烘熱。所貴酌量權度,一毫無過用焉,是為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