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齋直指方論(附補遺)

卷之二\證治提綱 治渴有法

內容:凡病患兼有燥渴之證,用烏梅、栝蔞根、幹葛、甘草數輩皆不作效,遂致引飲過多,兩腳浮腫,此證不可以為裏熱,蓋腎水不上升,心火不下降故也。須用交感丹為主,卻以烏梅、濃蜜、生薑、甘草煎湯咽之。腎水一升,心火一降,其渴自止,腳亦不複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