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觀察力的結構
觀察力的結構
(1)感覺
A感覺是什麽
感覺是觀察力的一種形式。
感覺是感覺器官對來自體內外的一定刺激所產生的能力活動,是人腦對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的客體對象(也包括人體)的個別屬性的直接反映能力。如視感覺就是眼睛對光線所產生的反映能力;內髒感覺就是由腦神經對體內髒器活動的變化所產生的反映能力。
B感覺的特征
感覺性質是感覺的根本特征。列寧指出:"在感覺中不可避免地也會有質。"任何一種感覺領域內都存在著性質和區別。如視覺表現為紅、黃、綠、藍、白、灰、黑等;聽覺有音響、音色和響度的區別;味覺則有酸、甜、苦、辣、鹹等。
感覺強度是感覺在數量方麵的特征。它決定了信息的強度和感官的機能狀態。一個人從暗室中突然走到明亮的室外,剛開始什麽都看不清,幾秒鍾之後,才漸漸看清東西。這就是由弱向強的過渡。反之則為由強向弱的過渡。
感覺在時間方麵的特征即為感覺的持續性。它主要決定了信息作用的時間和長度以及感覺器官的機能狀態,具體表現為感覺的潛伏期及惰性。所謂潛伏期,是指當信息作用於感覺器官時,感覺需要經過一段時間以後才發生;所謂惰性,是指感覺不是隨信息停止作用而立即消失的,也就是後作用,如脫離嘈雜的環境後產生"耳鳴"等。
擴延性是感覺在空間方麵的特性。它主要決定於信息作用的空間距離和感覺器官的機能狀態。如視覺中的距離、聽覺中的範圍等。
C感覺的分類
外部感覺:是接受外部刺激的感覺器,反映外界對象屬性的感覺,它又分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皮膚覺等。它們分別是眼、耳、鼻、舌、身的機能。
內部感覺:是由於感覺器接受機體內部的刺激所產生的反映內髒器官的不同狀態的感覺。例如饑餓感、幹渴感、昏覺、幻覺等。
本體感覺:在身體外表麵和內表麵之間有一種本體感受器,能反映身體各部分的運動和位置的情況。如反映並辨別機體自身運動狀態和健康狀態的運動感覺,反映和辨別身體(主要是頭部)的運動速率和方向的平衡感覺等。
(2)知覺
A知覺是什麽
知覺是觀察力的另一種形式,比感覺形式更高級更全麵。
知覺是在感覺的基礎上發生的,但它並不是感覺的簡單相加或拚板,它具有新的性質。
知覺是個體對客體各個部分和屬性的整體反映,表現為對客體的整體認識、對客體綜合屬性的判別或對客體意義的初步解釋。
B知覺的一般特征
選擇性。在同一瞬間,優先反映一些對象或對象的一些屬性或部分,即從眾多的對象中,有選擇地以一些對象作為知覺對象,從而使知覺對象特別清晰,而使其餘對象成為知覺對象的背景,比較模糊。不同的人們看"兩可圖",能看出不同的情景,這就是典型的知覺的選擇性。
理解性。人們總是根據已有的經驗和知識對知覺對象加以認識,並用語詞標誌出來。由於人們總是具有不同經驗和知識,所以對同一個知覺對象的知覺常常有很大的區別。在某一領域具有豐富經驗和專門知識的人,對該領域對象的知覺要比其他人深刻得多,反之則較淡漠。譬如一個對建築設計完全沒有概念的人,即使在他麵前擺上設計十分完美的圖紙,他也不一定會產生強烈的知覺。
整體性。個體所反映的是知覺對象的整體現象,可以把具有不同屬性的知覺對象感知為一個綜合的完整的統一體。例如,蘋果有圓的形狀,有一定的硬度,有一定的顏色,有一定的氣味,我們在感知時,就可以把它們作為一個不可分的整體來把握,這就是知覺的整體性。
恒常性。在一定範圍內,當知覺的條件發生變化時,個體的知覺對象仍能保持一定的恒常性。如一個人從距我們1米處走到5米遠時,雖然他在我們視網膜的影像縮小到1/5,但我們感到此人的高度大體未變,這就是知覺的恒常性。
C知覺的分類
一般把知覺劃分為視知覺、聽知覺、觸知覺、複合知覺、空間知覺、時間知覺和運動知覺等。
人們在觀察大自然,觀看圖畫、雕塑、體操表演、各類球賽等時主要使用視知覺,在欣賞電影、電視時,就是視聽複合知覺起作用,戰爭中則是視、聽、觸、複合知覺起作用。空間知覺主要包括距離、方位、大小、形狀、立體等知覺。時間知覺總是通過衡量時間的媒介來實現,媒介可能是自然界的周期現象,如四季的轉換、晝夜的交替等,也可能是機體的生理狀態如睡眠周期、月經周期等。
(3)感知
在實際認識過程中,感覺與知覺很難區分,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顏色總是某種對象的顏色,聲音總是某種東西發出的,軟硬屬性也總是某種對象的,反過來某種對象也總是有顏色和硬度的。因此,人們把感覺與知覺合稱為感知。
觀察力就是在感知過程中形成的,脫離感知過程,也就沒有觀察力。如果一個人沒有任何感知能力,或有感知能力而未感知任何外部對象,他都不會有觀察力:
國外有人讓成人受試者呆在一個專門設計的特殊實驗室內,不讓他感知到任何一個外界對象。過了一段時間,受試者開始產生幻覺,隨後又出現了極度警戒狀態,並且伴隨有閉鎖恐懼症。再過一段時間,受試者對環境的興趣完全消失,開始轉向注意自身,產生忐忑不安情緒,喪失了觀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