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凶貓作祟之物

第46章 逼近十女案的真相:分屍

我滑動鼠標翻回到前麵,這位刑警清楚地記錄了這樣的錄音信息……

「……歡迎致電絕美精品化妝店……」

是重名嗎?

有一定的可能。畢竟十年已經過去了,化妝店名字相似也說不定。再說了,青澀心情化妝公司是個大企業,旗下應該有好幾個不同的精品店……

雖然這麽想,但一種強烈的預感還是揮之不去。搞不好,這十人的死亡……那個共同點就在這裏!

這位苦逼的刑警繼續講述:

「太原這座城市,我是第一次來。為了將凶手繩之於法,我來到這裏,它給我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記憶。第二案第三案的調查中,畢竟聚集了各方力量,還有“捕蛇行動”的加油打氣,大家都覺得真相很近了,但是我們都過於得意忘形……」

這段文字下方貼著一張照片,拍的是一份誓約,上寫:

“十五日之內,將真凶查明並逮捕。起草人:朱榮光。”還有一排淩亂的血手印。

看起來,這位寫記錄的刑警就是朱榮光啊。我搜尋著過去的記憶,當年報紙電視瘋狂報道這個案子,經常有一位平頭刑警出現在記者的攝像頭下,好像就是這個朱榮光。這個案子撲朔迷離,出現過多位嫌疑人,早年的報道好像播過一些,後來關於這些警方誤判的報道越來越少,以至於現在搜索百度百科,隻能看到幾位嫌疑人的簡短記載,但是具體細節一概不知。

畢竟是大案,有關案卷都是絕密吧。

朱警官接下來的敘述冗長而複雜,為了使敘事流暢,我將以第三人稱轉述,為了避免誤會,特此說明。

那麽,就繼續吧。

朱警官一下火車就直奔市公安局。當時已經是三月六日下午,屍體發現後過去三天了。朱警官並沒有受到友善的歡迎,他被一個警員領著進了髒兮兮的宿舍,將行李都安頓好後,他隨即前往局長辦公室呈交上頭的任命文件。局長是個光頭,他瞥了眼朱警官,禮貌性地問了問履曆和籍貫地,朱警官說:“都寫在上麵呢。”

局長:“我知道,我想聽你說。”

朱警官一路走到局長辦公室,看到那些警員個個有氣無力,刑事科的幹事更是毫無精神頭,一個電話響了很久都沒人接,他甚至從地上撿起一張案件筆錄,背麵竟然還畫著漫畫。所以,看到局長慢條斯理,毫不把自己放在眼裏,朱警官就有些不滿。

“局長,我想辦案不靠說,得做事兒。”

“朱榮光……咳,你都是老刑警了,放輕鬆點,何必那麽緊張……”局長斜眼看了看飲水機,舉起手中的茶杯,但就是不站起來。

朱警官很不情願地接過茶杯,幫上司接了杯水。

“目標已經有了……”朱警官走之前,局長仿佛自言自語一般說著。

“有嫌疑人了。”局長說。

朱警官立刻前往刑偵部門的辦公室,裏麵並沒有人。桌子上雜亂的放著一些文件和照片,仔細一看,竟然是太原303分屍案的報告,以及現場拍的特寫。這麽草率的放在桌上真的合適嗎?

朱警官不由自主翻閱起來,這些資料比自己在火車上獲得的要詳細得多,他坐下開始細致地閱讀。

死者是孫佩佩,女,二十歲,遼寧人。她被殘忍分屍,所有屍塊被胡亂丟進行李箱裏,一對情侶在湖邊約會時,發現了浮在水麵的行李箱,行李箱沒有完全關上,露出一隻血手,兩人馬上報警。

朱警官看著那些照片,屍塊血肉模糊,觸目驚心。這上麵法醫登記的屍檢報告寫著致死原因是失血過多。

分屍案是刑事案件中比較難的一類。有的碎屍案,被害者突然人間蒸發,連一丁點皮肉都找不到。死者是否遇害是這類碎屍案最頭疼的問題。證據是最好的說明,如果現場有血跡,可以通過估算失血量等客觀證據推定被害人死亡。

但即使找到部分屍塊,要破案也很難。

首先,若是發現被害人的頭顱、軀幹,那至少能斷定被害人已經死亡;但若是隻發現一隻手、一隻腳或是一塊肉,那麽,最多隻能證實被害人受傷了。

其次,屍塊不完整的情況下很難判定死因。致死原因究竟是什麽?鈍器還是銳器?失血過多還是重度顱腦損傷?機械性窒息?沒有關鍵部分的屍塊,法醫鑒定無法進行。

當然,拋屍的地點一般會很隱蔽,不易被發現,所以發現屍塊或是發現案件往往是數月乃至數年之後了。這時通過法醫鑒定很難認定確切的死亡時間,甚至嫌疑人都可能忘記作案的時間了,如果被害人家屬也無法確定被害人失蹤的時間,那麽死亡時間也無法查實。

但這個案件完全不同,死者被分屍後,凶手規規矩矩地把死者身體的所有部分扔進了行李箱,不拉上拉鏈,而是刻意將死者的衣物疊的高高的,再將一隻手露出來。毋庸置疑,凶手毫不懼怕案發,更像是期望警方快點發現。

由於死者的軀幹部分相當完整,結合屍僵、屍斑、胃內容物、蛆的長度等征象進行估算,死者孫佩佩的死亡時間應該是三月一日的深夜到三月二日的淩晨三點左右。

死者全身至少有十多處刀傷,腹部的傷口最為嚴重。案發現場已經發現,也是在偏僻的樹林裏,這個樹林就在湖邊。

完全不明白她那麽晚來到偏僻的樹林做什麽。

根據現場的狀況來看,死者腹部中刀之後,忍受著劇痛向後退去,這時凶手持刀向死者揮舞,造成多處刀傷。

最匪夷所思的一點是,凶手就地進行了分屍!這實在太狂妄了!

朱警官盯著照片特寫,幾乎幻想出那片血腥的樹林。下一張照片裏,拍攝了行李箱裏的物品:一張標有“3”的卡牌、死者的手提包以及一封寫給警察的挑戰信。

不管怎麽說,這個卡牌和挑戰信都和日照的識女服務員被害案裏發現的太像了。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麵對這些繁瑣的卷宗,朱警官感到頭疼……這麽一來,之前在日照作的很多假設都被推翻了。

凶手的動機是什麽?他又是怎麽選擇被害人的呢?太原、長沙、日照這三個城市之間相距甚遠,這三個被害人毫不認識對方,生活也沒有任何交集,連像樣的共同點都沒有……唯一說得上的——就是年齡相仿。

再這樣下去,就不會有進展了……

朱警官這樣想著,重新聚精會神,看那封挑戰信的複製版。

挑戰信:致無能的警察,這是我殺的第三人。我的殺戮還會繼續,你們能比我還快嗎?

這封信很簡短,隻比日照市公安局收到的那封信多了幾個字而已。但越是這樣,對警察更是侮辱。

到底是誰?

凶手竟然敢在現場就地分屍……他是怎麽想的?雖說深夜樹林很隱蔽,但同時也異常安靜,分屍這種困難的工作,難保不會搞出大響動,他就不怕被發現嗎?

膽大包天……

朱警官瞥見了什麽,坐直了身子,從一堆文件裏抽出一份,上麵寫著大字:嫌疑人名單。

“這就是局長說的有目標了嗎?”他自言自語。

事到如今,朱警官對於凶手的定位早已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凶手絕不是什麽縱欲過度的嫖客、貪圖小利的女主婦、癡心絕對的前男友,他是個高智商犯人。

絕對是。

第一,分屍的工作不容易完成,分屍者必須有很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一般人要麽不敢進行,要麽做到一半就堅持不下去了。氣味、黏液,還有視覺的衝擊會讓人無法承受、舉手投降。真正能完成分屍的人,必然是極度冷靜,甚至是個冷血的人。

第二,分屍需要借助工具,一般是鋸子或砍刀等。當然,不同類型的分屍工具會形成不同的分屍特征:

1、菜刀類的分屍特征是在創口皮膚上留有較長的魚尾狀刀痕,肌肉斷離整齊,骨質上留有線狀砍痕或骨碎片,有時可在骨質的砍痕中檢見刀刃的金屬碎片;

2、匕首類的分屍特征是創緣皮瓣較少,多從關節處解開,骨質上無砍痕,在關節凹及關節頭上可見條形切痕和類三角形戳條狀劃痕;

3、斧頭類的分屍特征是創口皮膚上魚尾狀拖切痕較少,且較短,肌肉斷離十分整齊,骨質損傷嚴重,明顯反映出切勢輕、砍勢重的特點;

4、使用鋸子分屍主要用於鋸斷較大的骨骼,鋸在鋸斷骨骼時,使附在骨質上的軟組織斷麵參差不齊,在骨的斷麵上可見一定規模的波浪起伏鋸齒痕。在骨質鋸痕處周圍的軟組織常被鋸成條形、球形、不規則形的細小碎塊。

這裏的鑒定報告上說是砍傷。朱警官定睛一看,現場遺失了凶器!為什麽?

凶手居然遺漏了殺人的刀,與此同時,分屍用的砍刀也留在現場了。

按照這報告的意思,刀上殘留的血是孫佩佩的沒錯。指紋和DNA應該還在鑒定之中,不過應該不會有任何發現吧。

朱警官設想著案發當晚的情景:死者孫佩佩約凶手在湖邊見麵,凶手來了,兩人邊談話邊漫步到樹林附近,這時兩人發生了激烈爭吵,凶手一怒之下將死者……

不對!朱警官馬上意識到自己的主觀臆測是完全不正確的。這起案件一定是蓄謀已久的。凶手把孫佩佩約出來(也許兩人需要談話解決一些矛盾),可是凶手想要用殺人解決一切。他事先買好了刀和分屍工具,將孫佩佩騙進樹林誘殺,然後進行大膽刺激的分屍。

可是,這還是太冒風險了……朱警官敲敲腦袋,心想——

如果我是凶手,我會把死者誘騙到一個封閉的室內,殺人後耐心地進行分屍。

這麽說來……那個行李箱,是死者的所有物,深夜拿著行李要去哪兒?朱警官想到了什麽,拿出隨身的地圖,才突然想起這裏並不是日照,而是太原。但是,在這張桌子上——在重重文件下有一張太原地圖。

找到發現死者的湖,還有那片樹林……

離機場和車站都出奇地近呢……

“原來如此……”朱警官自言自語,“孫佩佩馬上要離開,凶手不能再猶豫,必須立刻動手殺了她。所以不得不在樹林下手,這恐怕也是屍塊很不平整的原因,環境黑暗和心理因素都是硬傷。”

“哼,還考慮心理因素……凶手可刺激的很,他還實施了強奸!現場發現了精液。”

門口出現一個年輕刑警。

“你說什麽?!精液?”朱警官猛地站起來。

“沒錯,那混蛋已經在審訊室了。”

(看來,在第三案中出現了強有力的嫌疑人,這恐怕是吳心最樂意看見的吧。隻是我漸漸從這宗撲朔迷離的十女案中發現了什麽——那是一個長久存在的漏洞,有人的地方就有罪惡。事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