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金瞳

第166章 房產歸屬合法合規

下午。

林雪專程陪同陸凡,一起前往法院。

隨著法官法錘落下,正式開庭。

許瑤代理胡律師首先列舉證據。

“法官大人,根據原告許瑤女士提供證據,陸凡賣出去的那套房產,房產證上麵的名字正是許瑤,那套房產,按理,歸我方原告許瑤女士所有。”

“可陸凡卻通過不正當手段,將房產證上麵的名字,無故變更為他自己的名字,賣出去。”

“法官大人,我代表當事人許瑤,要狀告陸凡和房產局。”

“讓他們雙方,共同賠償我當事人許瑤的房產。”

法官等胡律師說完,再把之前,寫了許瑤名字的房本拿出來,呈上去,遞給法官過目。

“法官大人,這就是我當事人,原告許瑤之前所擁有的房產證,上麵,清清楚楚寫著她的名字。”

“可之後,房產局卻在沒有通知我的當事人許瑤的情形下,私自更改房產證信息,變更為陸凡,導致我當事人許瑤房產被陸凡賣掉。”

“請法官大人,判陸凡和房產局,共同賠償我當事人許瑤的房產。”

法官接過訴方律師呈上來的房產證,看到上麵,清清楚楚寫著許瑤的名字。

法官看向陸凡這一方。

“辯方律師,對於訴方提供出來的明確證據,有何要說?”

“還有房產局黃局長,你為何要私自變更原本屬於許瑤的房產證信息?”

安律師起身,上前。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到房產局變更房產證信息,完全合乎法規和協議精神。”

“首先,記錄在許瑤名下的這套房產,本來就是我當事人陸凡先生所購買,然後,許瑤以結婚的名義,讓我方當事人陸凡先生,將這套房產的房產證信息,變更為許瑤所有。”

“其次,變更房產信息的時候,兩人更是簽訂協議,任何一方出軌,這套房產即歸對方所有。”

“而許瑤在與我方當事人陸凡先生,以結婚名義交往期間,直接出軌當時的富二代吳不凡,憑此,可以判定,許瑤當時根本就沒有想與我方當事人陸凡先生結婚。”

“她隻是以結婚名義,騙取屬於我方當事人陸凡先生的房產,其行為,已屬於詐騙性質,再加上之前,雙方簽訂好的協議。”

“我方當事人前往房產局,變更房產證信息,完全合法合規,更是遵守協議精神。”

“法官大人,我方辯訴完畢。”

“同時,這是我方當事人與許瑤在過戶房產給許瑤時候,所簽訂的協議。”

安律師說著,呈上當時,陸凡與許瑤簽訂的協議。

法官接過兩人當時所簽訂協議,仔細看完,再看向許瑤一方。

“原告方,根據你們最初過戶房產時候簽訂的協議,陸凡變更房產信息,完全合法、合規,而且,這套房產本就是陸凡先生購買,然後,再過戶給許瑤。”

“兩人在過戶房產的時候,更是簽訂過明確協議,誰出軌,房產就歸對方所有。”

“陸凡隻是依照當時簽訂的協議,拿回原本屬於他自己的房產,這完全合法合規。”

聽了法官的話,許瑤頓時急了。

許瑤趕緊與胡律師商議。

胡律師也趕緊給出建議,兩人合計之後,胡律師再次起身。

“法官大人,我覺得,此事並非合法合規。”

“最關鍵一點,這一處房產變更信息的時候,都沒有通過我的當事人許瑤女士,而是他們私下變更房產信息。”

“這完全屬於違法行為。”

“因此,我的當事人許瑤女士,完全可以要求他們終止這場違法行為,賠償原本屬於我當事人許瑤女士的這套房產。”

法官再看向陸凡一方。

“被告方,請問,你們當時變更這套房產信息的時候,是否通過原告方當事人許瑤?”

安律師起身。

“法官大人,這處房產證信息變更,另有原因,我們可以請當時的經手人黃局長,來親自說明此事。”

安律師說著,就讓黃局長說明此事緣由。

黃局長道:“法官大人,此房產信息變更,我們房產局完全合法合規。”

“首先,我們變更房產信息之前,電話聯係過許瑤,她不予理會。”

“其次,我們房產局也有短信通知許瑤,她接到短信之後,也未前往房產局。”

“最後,我們房產局更是為此事,上報給江城市市首大人,再經市首大人批準,我們房產局這才變更房產信息,將房產上的名字,直接變更為陸凡。"

"並且,房產信息變更完成之後,我們房產局也依照規定,向許瑤發出信息,說明房產證已經通過房產局變更。”

黃局長這些話一說,許瑤有些傻眼。

當時,她的確接到過房產局的電話,也收到過房產局署名的短信。

可她當時,根本沒有當回事。

一、她覺得,這就是詐騙電話和短信。

二、即便真是陸凡找到房產局,房產局給她打來電話,發來短信,可隻要她身為當事人,不露麵,不理會此事,房產局也根本變更不了房產信息。

這房子,依然歸她許瑤所有。

可現在?

房產局當時直接變更信息的時候,可是還上報給市首大人,再得到市首大人認可,這才變更房產信息。

有市首大人背書。

這事,誰還敢說,它不合法合規?

許瑤想著,甚至,心中一陣害怕。

這陸凡變更一個房產信息,竟然把市首大人都牽扯進這件事情裏麵,這陸凡,又到底又怎樣的後台啊。

陸凡若真有這麽強硬的後台,許瑤還去告陸凡,這不是找死嗎?

這個道理,許瑤想到了。

那麽,身為法官,又豈能想不到。

於是,法官再一敲法錘,鄭重道:“原告方,根本被告方提供的證據和說辭,他們做出房產變更的所有這一切處理方式,都完全合法合規。”

“因此,本法官判定,此房產應當歸屬被告方陸凡所有,與許瑤再無任何關係,原告方許瑤,不得再糾纏此事。”

法官直接宣判房產歸屬結果。

許瑤回頭看一眼自己請的胡律師,胡律師搖了搖頭,直接暗示許瑤,尊重法官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