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辨陰陽易瘥後勞複脈證並治第十一
屬性:\x凡七條方四\x
(一)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 散主之。
燒 散方
上取婦人中 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 當燒灰。
少腹之少。去聲。傷寒。包中風而言也。易。猶交易變易之易。言大病新瘥。血氣未複。強合陰陽。則二氣交感。互相換易而為病也。身體重。少氣。真元虧竭而困倦也。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者。所易之氣內攻也。熱上衝胸。頭不欲舉。眼中生花者。虛陽生熱而上蒸也。膝脛拘急者。脈亂而筋傷也。 當近隱處。陰陽二氣之所聚也。男女易用。物各歸本也。
(二)大病瘥後勞複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
枳實梔子豉湯方
枳實(三枚炙) 梔子(十四枚擘) 豉(一升綿裹)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
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大病。概言也。下仿此。勞。強力房勞。複。重複作病。蓋大邪初退。血氣新虛。作強勞傷。
虛而生熱。猶之病複發。非實發初病也。枳實寬中破結。梔子散熱除煩。香豉能解虛勞之熱。清漿則又梔子之監製。故協三物之苦寒。同主勞傷之複熱。而與發初病之實熱不同倫也。宿食。陳宿之積食也。食能生熱。故須去之。大黃者去陳以致新也。
(三)傷寒瘥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者。以下解之。
此示病後不謹。調理小複之大法。脈浮。有所重感也。脈沉。飲食失節也。
(四)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牡蠣澤瀉散方
牡蠣(熬) 澤瀉 栝蔞根 蜀漆(洗去腳) 葶藶(熬) 商陸根 海藻(洗去鹹以上各等分)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
水氣。肌肉腫滿而虛浮。蓋瘥後新虛。土未強而水無製也。從腫以下而不及上者。水性就下。
勢之初起。故雖泛濫未至於橫溢也。牡蠣澤瀉海藻。鹹以走腎。腎強則水行。葶藶商陸根。苦以利濕。濕去則腫沒。蜀漆辛而能散。故為諸品之佐也。栝蔞根苦能徹熱。本乃蜀漆之使也。
(五)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唾。口液也。寒以飲言。不了了。謂無已時也。方見前。
(六)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者。竹葉石膏湯主之。
竹葉石膏湯方
竹葉(二把) 石膏(一斤) 半夏(半升洗) 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炙) 粳米(半升) 麥門冬(一升去心)
上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羸。音雷。羸。病而瘦也。少氣。謂短氣不足以息也。氣逆欲吐。飲作惡阻也。蓋寒傷形。
故寒解則肌肉消削而羸瘦。熱傷氣。故熱退則氣衰耗而不足。病後虛羸。脾胃未強。飲食難化。
則痰易生。痰湧氣逆。故欲吐也。竹葉清熱。麥冬除煩。人參益氣。甘草生肉。半夏豁痰而止吐。粳米病後之補劑。石膏有徹上徹下之功。故能佐諸品而成補益也。
(七)病患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瘥。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
損穀則愈。
脈已解。邪悉去而無遺餘也。日暮陽明之王時也。強與穀。謂壓其進食也。損。言當節減之也。蓋飲食節。則脾胃和。脾胃和。則百體安。此調理病餘之要法也。
上經十一篇。法三百九十七。方一百一十三。蓋仲景氏之遺書。而叔和所詮次之者也。傳謂世稱仲景
醫聖。良以仲景者。集醫哲之大成。而是書者。正醫教之大訓也。初學之士。舍是則無以為入道之門。而敦進德之基矣。故夫篤誌斯道者。亦曰必由是而學焉。則亦庶乎其不瘥。而於人亦不致誤。馴是以往。誠能至於仁熟義精。道久化成。不但人無枉命。而己亦無慚德。則帝伯之堂可升。
有農之神可繼。豈不偉哉。
(三百九十七者。今移六條在第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