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總病論

卷第二 可溫證

屬性:大法冬宜溫熱藥。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幹嘔者,不可吐,宜四逆湯溫之。(方在四逆證中。)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大,因爾腹鳴,宜當歸四逆湯溫之。(方在四逆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