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禮儀常識

第482章 為他人做介紹

1.在向他人介紹時,首先要了解對方是否有結識的願望。最好不要向一位有身份的人介紹他不願認識的人。

2.注意介紹次序

在為他人做介紹時,要遵從“尊者先知”或“先向尊者介紹”的準則進行介紹。因此,先要確定雙方地位的尊卑,然後先介紹位卑者,後介紹位尊者。這樣,可使尊者先了解位卑者的情況。

(1)介紹上下級認識時,先介紹下級,後介紹上級。

(2)介紹長輩與晚輩認識時,應先介紹晚輩,後介紹長輩。

(3)介紹年長者與年幼者認識時,應先介紹年幼者,後介紹年長者。

(4)介紹女士與男士認識時,應先介紹男士,再介紹女士。

(5)介紹已婚者與未婚者認識時,應先介紹未婚者,後介紹已婚者。

(6)介紹同事、朋友與家人認識時,應先介紹家人,後介紹同事、朋友。

(7)介紹不賓和主人認識時,應先介紹主人,後介紹來賓。

(8)介紹與會先到者與後來者認識時,應先介紹後來者,後介紹先到者。

(9)介紹本國人和外籍人士認識時,應先把本國人介紹給外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