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禮儀常識

第490章 拒絕邀請

在一般情況下,當本人在舞會上受到邀請時,通常不宜拒絕對方。因為別人邀請自己跳舞,實際上是尊重自己。萬一非要回絕他人的邀請,則要注意態度和措辭,切勿傷害對方的自尊心。

1.態度友好

2.托詞標準

一是“已經有人邀請我了”;

二是“我累了,需要單獨休息一會兒”;

三是“我不會跳這種舞”;

四是“我不喜歡跳這種舞”;

五是“我不熟悉這首舞曲”;

六是“我不喜歡這首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