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肝炎不宜懷孕
患肝炎的婦女不宜懷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由於懷孕,母體新陳代謝加強,隨著胎兒增大,也會擠壓肝髒;從而使肝髒負擔加重,影響肝的正常功能活動。
乙型肝炎病毒可通過胎盤或產道傳給胎兒,發生“垂直傳染”,使嬰兒出生後就感染上乙型肝炎。垂直傳染率很高,,而且多數久治不愈,逐步發展成為肝硬化。
懷孕能加重肝髒的損害,甚至可以引起大片肝細胞壞死。患有肝炎的孕婦,惡心、嘔吐、食欲不振等症狀都會加重,黃疸加深,進一步損害肝功能。
分娩時容易發生產後大出血,產後容易發生宮腔感染。同時,患肝炎的婦女懷孕還可能發生死胎、早產、胎兒感染和先天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