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百事通

藥物過敏的預防

藥物的過敏反應是一種嚴重的不良反應。這種反應和藥物劑量大小無關,主要是由於病人的特殊體質,對藥物特別敏感引起的。許多藥物都屬於一種抗原成分。抗原進入人體,體質特殊敏感的人就會產生一種相對應的抗體。體內的抗體積累到一定程度,再度與抗原相遇就會引起過敏反應。因此,能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有許多種。幾乎每一種藥都有可能引起個別人的過敏反應。常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包括青黴素、磺胺類藥物、痢特靈、魯米那、氯丙嗪、維生素B。、破傷風抗毒血清、普魯卡因、解熱鎮痛類藥物、抗結核藥、奎尼丁、碘劑、爭光黴素等。

過敏反應可以於用藥後馬上出現,也可以在用藥後許多天出現。症狀可以很輕,隻出現皮疹;也可以很重,加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不同的藥物出現的過敏

反應時間及症狀可以不同。同一種藥在不同的病人身上出現過敏反應的時間及類型也可能不同。

常見的過敏反應為各式各樣的皮疹,如紅斑,蕁麻疹,有時在身體的某個固定的位置,如麵頰、口唇、陰莖、陰唇等處出現皮疹,叫固定性藥疹。還有的過敏反應為低燒、頭痛、關節痛、全身淋巴結腫大;也還有的過敏反應使血小板減少出血或過敏性紫癜。比較嚴重的是使用青黴素或血清製品(破傷風抗毒素、白喉抗毒素等)引起麵色蒼白、血壓下降、四肢冰涼、昏迷、休克、死亡;也有的過敏反應為胃腸絞痛或支氣管喘息。

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使用引起過敏的藥品,如為急性過敏反應,應到醫院進行搶救。

為了防止發生過敏反應,使用青黴素等容易發生過敏反應的藥物時必須做皮膚過敏試驗,皮試陰性方可注射。停用3天後再次使用,仍需再做皮膚過敏試驗。第一次使用時皮試陰性,隔一段時間再次使用這種藥品,仍需皮試陰性後再用;已知過敏的藥物,禁止再次使用,病人自己要記清楚,每次看病均應向醫生講明,病曆上也應做好記錄,供大夫診治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