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都木客”之謎
唐宋以來,在我國湖北、江西、福建、廣西等南方地區的偏僻山區裏,生存著一種似人非人的動物,《太平禦覽》及《太平寰宇記》等宋代古籍稱之日“山都”或“木客”,在此前後一些方誌古籍對“山都木客”的形狀、特征及生活習性有眾多的描述記載。這1000多年前被視為神出鬼沒的“魍魎妖怪”,究竟是人還是至今科學界尚爭執不休的野人,有關研究者,存在著不同的看法。
一種意見以著名人類學家林惠祥教授和陳國強教授為代表,他們主張這些“山都木客”可能是古代南方最早的民族,即黑矮人尼革利陀(Negrito)。尼革利陀人種至今尚殘存於南洋各地的山林之中。其特征一是矮小,身高多在一米四五左右;二是膚黑;三是發短;四是力氣較大,行動敏捷。由於《太平寰宇記》對福建等地的“山都木客”有“人形而卑小”等記載,於是,他們便結合有關資料認為其屬於至今已經絕跡的黑矮人尼革利陀(見林惠祥《福建民族之由來》,《福建生活》1947年第1期;陳國強:《福建的古民族——“木客”試探》、《廈門大學學報》1963年第2期)。
第二種意見以蔣炳釗先生為代表,認為這些“山都木客”與秦漢前後南方地區的土著越人有關。其主要理由一是“山都木客”分布的地區與古越人活動區域大體一致;二是同有斷發(短發)和愛吃水產品的記載;三是同有鳥的傳說:四是“木客”之稱可能與越人有關的“木客”稱呼有聯係,等等(見《廈門大學學報》1983年第3期)。
第三種意見以林蔚文先生為代表,他根據大量的資料分析,認為“山都木客”大部分應屬野人而不應屬於人的範疇。對於小黑人之說,林蔚文認為唐宋古籍除了個別記載“人形而卑小”外,更多的記載是“身高一二丈”、“身高丈餘”、甚至誇張為“長可四五丈”等等,說明其中不乏身高者。其二,“山都木客”的頭發是“**披發”、“披發疾走”,如《太平禦覽》引《述異記》雲“南康有神日山都,形如人,長二丈餘,黑身、赤目、發黃披之”,這些披發與小黑人短而卷的頭發比較,顯然是不同的。因此,從特征上看,“山都木客”應不同於矮黑人尼革利陀(見《閩西文叢》,1985年第4期)。
那麽,“山都木客”是不是古越人呢?林蔚文認為不是。其一,從地域分析,古代越人極少涉及的四川、湖北等地也有“山都木客”,說明二者之間並無直接的聯係。其二,古越人著名的習俗之一是“斷發文身”,斷發與文身往往連在一起,難分難解。然而有關“山都木客”的文獻中從不見有“文身”的記載,至於斷發,實際上也是指“披發”,文獻無見“斷發”之載,而披發與斷發又應有所區別。其三,古越人確係崇拜鳥圖騰,並留有許多有關鳥的傳說。至於“山都木客”與鳥的傳說有無聯係,從有關古籍看,後人強加的成分居多。如《太平寰宇記》卷一。九說“山都木客鳥……又俗雲是木客化為此鳥也”。同書卷一。二說閩西山都木客分為“人都”、“豬都”和“鳥都”,如是,則山都木客也崇拜人和豬,顯然這與越人圖騰崇拜相去甚遠,應為後人加以杜撰。此外,最主要的一點是“山都木客”生活十分原始。思維低下,巢居樹處,赤身**,飲食完全靠原始采集供給。這和早他們近千年社會政治、經濟就已經比較發達進步的古代南方越人真是有天壤之別,不可能認為在社會發展近千年之後,原先較為進步的民族及其後裔在社會政治、經濟等方麵會發生與時代發展成反比的現象,以至於倒退到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
林蔚文的觀點是“山都木客”應視為野人較為妥當。他認為可從六個方麵與近現代野人的生性特征相比較。其一,“山都木客”與野人一樣,多在深山老林人跡罕到之處居住活動。其二,見人則笑,有的怕人,有的敢接近人。如《太平禦覽》引《南康記》:“見人則閉眼,張口如笑。”其三,行走敏捷,善於攀援。如《太平寰宇記》卷一五八載廣東之“山都”“形如人而披發迅走”,閩西的“山都木客”甚至“聞其聲而不見其形”。其四,大多身高力壯,如“身高四五丈”,等。其五,臉形似人,直立行走.無尾,**,渾身是毛。如江西廬陵縣的“山都木客”,“似人,常**”,福建興化的木客“似猴非猴,似鬼非鬼”等等。其六,“能嘯能呼”,但除個別章回小說如《閩都別記》說“木客”會吟唱外,基本不見有複雜的人類語言。這幾個方麵與近現代在湖北神農架等地正在探索追尋的野人特征十分接近,因此,古代南方各地深山老林中存在的“山都木客”大部分可以屬於野人之列。
除了野人之外,林蔚文還認為在眾多的“山都木客”資料中,可能也有一小邵分類似人類的猩猩或狒狒等動物。另外也不排除極少數因曆史原因逃匿山居的人類及其後裔,不過這一事例不會多見.因為在那種艱苦卓絕的原始生態環境之中,人類要想大量繁衍世代相傳,其困難是可想而知的。
千百年來,“山都木客”像一幅忽明忽暗的謎影,吸引著古今中外多少人的心。在現代科學文化排除了古人“神仙鬼怪”之說以後,其屬於人或野人範疇的探討還在進行,正確的謎底還有待於探索者們的共同努力。
(林之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