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 手對物件的觸摸
手對物件的觸摸,嚴格地說既不屬於身體各部位之間相互接觸,也不屬於相互觸摸的範圍,而是手對某一物件習慣性的觸摸。這些觸摸動作具有一定的意義,也是一種很重要的行為語言。
首先是習慣性地用手摳一些隨手可及的小物品,如衣襟、衣扣、表鏈,等等。如果是坐在桌邊,可能會摳桌角,摸桌麵等。有時候,有人還會把自己另一隻手的指甲也當成了摳弄的對象。這種動作表示的是什麽含義呢?
我們先來看這樣一幅場景:當一對戀人相向而坐交談時,男的仍在海闊天空,可女的已低下了頭,用手不停地摳弄著提包帶。低下了頭,意味要避開男方的目光,表明她已對談話的內容失去了興趣;不停地摳弄著提包帶,表明她對談話的內容產生了抵觸心理。
研究發現,當交談的一方對另一方所說的內容產生輕微的抵觸情緒,或者不讚同對方的意見而又不便提出異議時,便會出現摳弄東西的動作。既然已經有了抵觸情緒卻又不便抗議,那麽摳東西的行為就是一種變相的發泄,是一種消極的反抗心理的體現。
此類行為多發生在戀愛中的女方身上,以及上下級之間的下級或長輩與晚輩之間的晚輩身上。研究還表明,抵觸情緒越強烈,摳弄東西的力度也就越大。
其次是用手撕裂或折斷東西的行為。在日常生活中,當雙方進行認真嚴肅的交談時,如果出現扯破或折斷某物的行為,則表明以前的關係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最後是有關摔砸東西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有人會摔東西,有時甚至會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人們當然都很珍愛自己的財物,愛惜自己的身體,那麽為什麽會出現這種自我懲罰的行為呢?我們注意到,發生這種行為的時候,多是人們處於十分憤怒的情況之下,或者為做錯了某事而十分後悔,以致要通過摔砸東西等自我懲罰行為來消解心中的怒氣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