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憲章運動
19世紀30年代,英國完成了工業革命。英國資產階級的經濟力量壯大起來,他們洋洋得意,政治上的要求也越來越要得到滿足。
富有的資產階級掌握了國家政權,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們製定了一係列的法律。而廣大的無產階級深受資產階級的剝削,在政治上毫無權力,在經濟上處於貧困狀態。工人們每天要工作16~18個小時,資本家還大量雇傭低工資的女工和童工。
這就是憲章運動的曆史情況。
1836年,英國倫敦一個叫洛維特的木匠,發起成立了“倫敦工人協會”,第二年就和同會中激進的議員商討擬定了有關普選的6項主張:
第一,凡是年滿21歲,身體健康、沒有刑事犯罪記錄的男子都應該擁有選舉權;
第二,選舉時必須是秘密投票;
第三,全國各選區應該按照當地的居民人數排定,選區選出的議員名額也應當與人數相適應;
第四,國會應當每年改選一次;
第五,取消對候選者的資格限製;
第六,當選的議員應當支給薪金。
1838年5月,這6項主張被以法案的形式公布,並命名為《人民憲章》,因此,為實現憲章內容的鬥爭就稱為憲章運動。
《人民憲章》一經公布,就受到了廣大工人的熱烈歡迎,憲章運動很快從倫敦擴展到全國各地。工人們在各地舉行大規模的集會,經常有四五萬人參加,有的集會甚至多達10萬人。他們高舉著火把,發表戰鬥性的演說,甚至高呼鬥爭口號:“武裝起來!”工人領袖在演說中說:“普選權問題,歸根結底是刀子和叉子的問題,是麵包和乳酪的問題!”
1839年2月4日,第一屆憲章派代表大會在倫敦召開,定名為憲章派工會會議。會議一致決定在5月5日采取和平請願的方法,向議會遞交請願書。有的代表提出,如果議會拒絕請願書,和平請願失敗,那就舉行武裝暴動。
憲章運動由此進入了第一次**。在請願書上簽名的人數超過125萬人,請願書的重量達300公斤,工人們把它放在裝飾著彩旗的擔架上,抬到了議會。7月12日,議會拒絕了請願書提出的要求。政府隨即派出了大量的軍警對工人們進行鎮壓。
和平請願活動失敗後,憤怒的工人們舉行了武裝暴動。1839年11月,英國南威爾士1000多名礦工,手拿木棍、長矛和短槍等簡陋武器,向南約克郡進軍。政府立即派出大量軍警前去鎮壓。在達紐波特,軍警向工人們瘋狂射擊,很多工人倒在了血泊中。工人們沒有被敵人的殘暴嚇倒,他們沉著迎戰,頑強抵抗。20多分鍾後,由於寡不敵眾而遭到失敗。政府以此為借口逮捕了憲章派領導人歐康納,憲章派工會被迫解散。各地運動相繼失敗,運動進入低潮。
40年代初,憲章運動迅速恢複。經濟危機和農業歉收引起的饑荒,再度引起工人鬥爭的高漲。1840年7月,憲章派在曼徹斯特召開新的代表大會,成立了“全國憲章派協會”,到1842年,“憲章派協會”會員總數達5萬多人。協會實際上是憲章派的政黨組織。
1842年2月,憲章派提出新的請願書,運動進入第二次**。這次請願書比第一次進了一步,除原先六條外,還陳述了勞動人民的苦難;譴責政府的警察統治與暴政;支持愛爾蘭人民爭取獨立的鬥爭。
這次**的特點是清一色的工人運動,激進派資產階級已經分離出去。在請願書上簽名的達300萬人以上。但請願書又一次被議會否決。全國許多地區出現罷工,形成8月罷工浪潮。但是“憲章派協會”仍然沒有明確的行動綱領和鬥爭策略。9月,罷工遭到鎮壓,政府實行大逮逋,1500多名憲章運動領導人和活動分子被投入監獄。
憲章運動最後一次**發生於1848年。1847年開始的經濟危機和法國開始的革命,給憲章運動以新的刺激。1848年4月3日,憲章派又舉行代表大會,決定再次遞交請願書,並提出了建立民主共和國的要求。
4月10日,成千上萬工人群眾集會在肯曼頓廣場,準備向議會進發。政府調集大量軍隊到首都實行戒嚴。政府還把15萬資產階級子弟組成誌願兵,發給武器,對付工人,在這樣嚴峻的關頭,憲章派主要的組織者奧康瑙爾不敢發出起義的信號,而是勸告工人解散回家。議會第三次否決了請願書。憲章運動自此進入低潮。
憲章運動雖被鎮壓,但英國政府不得不頒布了一些改善工人勞動狀況的法令,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英國社會的階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