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罌粟殼:容易上癮的致命誘惑
什麽是罌粟殼
罌粟殼,俗稱大煙殼,罌粟科植物罌粟的幹燥果殼,呈橢圓形或瓶狀卵形,多已破碎成片狀,直徑1.5~5厘米,長3~7厘米,外表麵黃白色、淺棕色至淡紫色,平滑,略有光澤,有縱向或橫向的割痕,頂端有6~14條放射狀排列呈圓盤狀的殘留柱頭;基部有短柄,體輕,質脆;內表麵淡黃色,微有光澤;有縱向排列的假隔膜,棕黃色,上麵密布略突起的棕褐色小點;氣微清香,味微苦。罌粟殼含有20多種生物堿,其中以嗎啡、可待因,那可丁、罌粟堿等為主要成分。
罌粟殼具有鎮痛作用、催眠作用、呼吸抑製與鎮咳作用,一般用於醫藥行業。我國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加入罌粟殼。
為什麽會非法添加
不法商家為了牟取暴利,在火鍋、麻辣燙、牛肉粉等的湯料和輔料中添加罌粟殼及其水浸物,使食物味道鮮美,也容易讓人上癮。
有哪些危害
罌粟殼含有嗎啡等物質,易使人體產生依賴性而造成癮癖,對人體肝髒、心髒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果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物,就會出現發冷、出虛汗、乏力、麵黃肌瘦、犯困等症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係統、消化係統造成損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現幻覺,有時甚至會呼吸停止而死亡。
被禁用的曆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罌粟殼的,收繳其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的罌粟殼,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987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麻醉藥品管理辦法》規定,罌粟殼屬於麻醉藥品管製品種,藥用罌粟殼的供應業務須由國家醫藥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醫藥管理部門指定的經營單位辦理,其他任何單位不準經營。麻醉藥品的製成品、半製成品、罌粟殼及種子等、均由專人負責,隻供醫療、教學和科研應用。
在1991年8月,衛生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針對四川、河南等地食品衛生經營戶在火鍋佐料等食品中使用罌粟殼的問題,連續發了《關於查處在食品中使用罌粟殼(籽)等違法行為的通知》,並組織各地依法進行了查處。
2008年12月12日,衛生部發布《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罌粟殼被列為非食用物質。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檢測方法
食品中罌粟殼的檢測主要是針對其中的生物堿,檢驗方法有比色法、紙層析和薄層色譜法、高效液相色譜法等,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還有自建的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法。此外,還有商品化的罌粟堿的酶聯免疫檢測試劑盒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