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果(蔬)汁飲料的分類
果(蔬)汁飲料是指以水果、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莖、葉、花、果實)或其濃縮果、蔬汁(漿)為原料經加工或發酵,通過加糖、酸、香精、色素等輔料,經相應工藝製成的可直接飲用的飲料,果蔬汁也有“**果蔬”之稱。
果汁和蔬菜汁類飲料分類及相關指標要求如下:
1.果汁(漿)和蔬菜汁(漿):采用物理方法,將水果或蔬菜加工製成可發酵但未發酵的汁(漿)液;或在濃縮果汁(漿)或濃縮蔬菜汁(漿)中加入果汁(漿)或蔬菜汁(漿)濃縮時失去的等量的水,複原而成的製品。可以使用食糖、酸味劑或食鹽,調整果汁、蔬菜汁的風味,但不得同時使用食糖和酸味劑,調整果汁的風味。具有原水果果汁(漿)和蔬菜汁(漿)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為調整風味添加的糖不包括在內)。
2.濃縮果汁(漿)和濃縮蔬菜汁(漿):采用物理方法從果汁(漿)或蔬菜汁(漿)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加水複原後具有果汁(漿)或蔬菜汁(漿)應有特征的製品。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和原汁(漿)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之比≥2。
3.果汁飲料和蔬菜汁飲料:
果汁飲料是在果汁(漿)或濃縮果汁(漿)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酸味劑等調製而成的飲料,可加入柑橘類的囊胞(或其他水果經切細的果肉)等果粒。果汁飲料果汁(漿)含量/%≥10。
蔬菜汁飲料是在蔬菜汁(漿)或濃縮蔬菜汁(漿)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酸味劑等調製而成的飲料。蔬菜汁飲料蔬菜汁(漿)含量/%≥5。
4.果汁飲料濃漿和蔬菜汁飲料濃漿:在果汁(漿)和蔬菜汁(漿)、或濃縮果汁(漿)和濃縮蔬菜汁(漿)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酸味劑等調製而成,稀釋後方可飲用的飲料。按標簽標示的稀釋倍數稀釋後:果汁(漿)含量不低於10,蔬菜汁(漿)含量不低於5。
5.複合果蔬汁(漿):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果汁(漿)、或蔬菜汁(漿)、或果汁(漿)和蔬菜汁(漿)的製品為複合果蔬汁(漿);應符合調兌時使用的單果汁(漿)和蔬菜汁(漿)的指標要求。
6.複合果蔬汁飲料: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漿),蔬菜汁或其混合物並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酸味劑等調製而成的飲料為複合果蔬汁飲料。
複合果汁飲料中果汁(漿)總含量/%≥10;
複合蔬菜汁飲料中蔬菜汁(漿)總含量/%≥5;
複合果蔬汁飲料中果汁(漿)蔬菜汁(漿)總含量/%≥10。
7.果肉飲料:在果漿或濃縮果漿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酸味劑等調製而成的飲料。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漿的果肉飲料稱為複合果肉飲料。果漿含量/%≥20。
8.發酵型果蔬汁飲料:水果、蔬菜或果汁(漿)、蔬菜汁(漿)經發酵後製成的汁液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食鹽等調製而成的飲料。
9.水果飲料:在果汁(漿)或濃縮果汁(漿)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劑、酸味劑等調製而成,但果汁含量較低的飲料果汁含量/%≥5?10。
10.其他果蔬汁飲料:是以上類別之外的果汁和蔬菜汁類飲料,按照相關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