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七 治溺水諸方
內容:\x治溺水死方。\x
凡溺水。急解去死人衣。炙臍中即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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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以灶中灰。布地令濃五寸。以甑側安著灰上。令溺人伏於甑上。使頭小垂。下抄鹽二錢。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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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掘地作坑。熬數斛熱灰納坑中。下溺人。灰覆。濕徹即易之。灰勿太熱。灰冷更易。
半日即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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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取大甑傾之。扶溺人伏其上。口臨甑口。燃葦火二七把。燒甑中。當溺人心下。令煙出。小入溺人鼻口中。水出盡則活。火盡複益之。令人足得暖。卒無甑者。於岸側掘地如甑。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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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但埋溺人暖灰中。頭足俱沒。唯開七孔。水出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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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倒懸溺人。以好酒灌鼻。又灌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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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綿裹皂莢納下部中。須臾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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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綿裹鍛石。納下部中。水盡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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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倒懸。解去衣。去臍中垢。極吹兩耳。起乃止。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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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熬沙覆溺人上下。但出鼻口耳。沙濕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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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屈溺人兩腳。著別人兩肩上。溺人背向別人背。倒負。持走行。吐水出便活。
\x治冬月落水。凍。四肢直。口噤。尚有氣方。\x 上熬灰使暖。盛以囊。敷其心上。冷即易之。心暖氣通轉。口乃開。溫小便粥。稍稍與之。人即活。若不溫。不得持火炙身。冷氣與火相爭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