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聖惠方

卷第八 辨不可水形證

內容:凡發汗後飲水。水灌之。其人必喘。水藥不得入口。入則為逆。傷寒結胸無熱證者。宜與平

和氣

寸口脈浮大。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即為腹鳴。醫不知而反飲其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病必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