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論】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1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
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2,鹿豕狉狉3,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4,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5。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裏胥而後有縣大夫6,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裏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7,邦群後8,布履星羅9,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10。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扡城11。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曆於宣王,挾中興複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12。陵夷13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矣。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14,天下乖盭,無君君之心15。餘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16,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17,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製失也。
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製,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18。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19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製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
唐興,製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20,何能理乎?”餘又非之。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21。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製,不在於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製,而不委郡邑22,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製。秦事然也。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製其守宰,不製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23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24,拜之可也,複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25。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26,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今國家盡製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27。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28,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矣,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29。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30,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31。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32。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1封建:分封建國。
2榛榛:草木茂盛、雜亂叢生。
3狉狉:野獸成群奔走的樣子。
4以安其封:以安於他的封地。
5有方伯、連帥之類:方伯,一個地區諸侯的首領。連帥,十國諸侯的首領。
6有裏胥而後有縣大夫:裏胥,地方基層官吏。
7五等:公、侯、伯、子、男。
8邦群後:邦,分封建國。群後,諸侯國。
9布履星羅:諸侯領地,像繁星排列在全國。
10輪運而輻集:車輪轉動而車輪的輻條集中在車轂上。指周初天子的命令傳達。
11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扡城:朝見天子、守衛城池。
12定魯侯之嗣:魯武公帶著他的兩個兒子朝見周宣王,宣王立年紀較小的為魯武公的繼承人。可是魯武公死後,魯人殺掉小兒子,立大兒子為國君。
13陵夷:衰落。
14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楚莊王問鼎,鄭國射傷周桓王,趙鞅逼迫周敬王殺掉大夫萇弘。
15天下乖盭,無君君之心:乖盭,背離。君君,尊敬君主。
16威分於陪臣之邦:韓、趙、魏三家分晉,齊國田氏篡位。
17都六合之上遊:秦在鹹陽建都,地勢居高臨下。
18陵遲不救者三代:漢高祖、惠帝、文帝三代衰落不振。
19離削自守:削減諸侯的土地,由朝廷自己排遣守臣。
20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苟且任事,隻想著增加俸祿罷了。
21黷貨事戎:貪財好戰。
22不委郡邑:不把大權交給地方官。
23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捕捉、絞殺。
24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孟舒,漢文帝時的雲中太守,魏尚是漢文帝時的雲中郡守,黃霸是漢文帝時的潁川太守,汲黯是漢武帝時的東海郡守。
25戚之而已:隻能憂戚罷了。
26相顧裂眥:嗔目發怒。
27不聞延祚:很快都亡國了。
28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因循守舊。
29私其衛於子孫也:一心利益自己及其兒孫。
30其情,私也:從情感上說就是一己之心、一己私利。
31繼世而理:繼承前代的製度、遵循大道的規律。
32盡其封略:以盡其封地、盡其國土。
這一篇文章的中心其實是在探討封建製的存廢以及與郡縣製相比較究竟哪一個好一些。這篇文章將封建製(也就是曆史上西周的分封製)與郡邑製(也就是秦以後的郡縣製)相比,論證封建製是過時的製度;同時,以此表達作者的政治觀與曆史觀。我們先來看看柳宗元對文明之初的理解:人類在他的原始階段跟萬物一起生存,那時野草樹木雜亂叢生,野獸成群四處奔走,人不能像禽獸那樣抓撲啃咬,而且身上也沒有毛羽來抵禦嚴寒,不能夠光靠自身來供養自己、保衛自己。荀卿說過:“人類一定要借用外物作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來求生的必然會相爭,爭個不停,一定會去找那能判斷是非的人而聽從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從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確的道理告訴那些相爭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懲罰他,使他受痛苦之後感到懼怕,於是君長、刑法、政令就產生了。這樣附近的人就聚結成群,分成許多群以後,相互間爭鬥的規模一定會大,相爭的規模大了就會產生軍隊和威望。這樣,又出現了更有威德的人,各個群的首領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部屬。於是產生了一大批諸侯,他們相爭的規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諸侯威德更大的人,許多諸侯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封國。於是又產生了方伯、連帥一類諸侯領袖,他們相爭的規模還要大。這就又出現了比方伯,連帥威德更大的人,方伯、連帥們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老百姓,這以後天下便統一於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鄉裏的長官而後有縣的長官,有了縣的長官而後有諸侯,有了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了方伯、連帥而後才有天子。從最高的天子到鄉裏的長官,那些對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們一定會尊奉他們的子孫為首領。所以說封建製的產生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這就是作者最後的探討結論。
【時令論】(上)
《呂氏春秋·十二紀》,漢儒論以為《月令》,措諸《禮》以為大法焉1。其言有十二月七十有二候2,迎日步氣,以追寒暑之序3,類其物宜而逆為之備4,聖人之作也。然而聖人之道,不窮異以為神,不引天以為高,利於人,備於事,如斯而已矣!觀《月令》之說,苟以合五事,配五行5,而施其政令,離聖人之道,不亦遠乎?
凡政令之作,有俟時而行之者,有不俟時而行之者。是故孟春修封疆,端徑術,相土宜6,無聚大眾。季春利堤防,達溝瀆,止田獵,備蠶器,合牛馬,百工無悖於時。孟夏無起土功,無發大眾,勸農勉人。仲夏班馬政,聚百藥7。季夏行水殺草,糞田疇,美土疆8,土功、兵事不作。孟秋納材葦。仲秋勸人種麥。季秋休百工,人皆入室,具衣裘;舉五穀之要,合秩芻,養犧牲9;趨人收斂,務蓄菜,伐薪為炭。孟冬築城郭,穿竇窖10,修囷倉,謹蓋藏,勞農以休息之,收水澤之賦。仲冬伐木,取竹箭11。季冬講武,習射禦,出五穀種,計耦耕12,具田器;合諸侯,製百縣輕重之法、貢職之數。斯固俟時而行之,所謂“敬授人時”者也。其餘郊廟百祀,亦古之遺典,不可以廢。
誠使古之為政者,非春無以布德和令,行慶施惠,養幼少,省囹圄,賜貧窮,禮賢者;非夏無以讚傑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斷薄刑,決小罪,節嗜欲,靜百官;非秋無以選士厲兵,任有功,誅暴慢,明好惡,修法製,養衰老,申嚴百刑,斬殺必當;非冬無以賞死事13,恤孤寡,舉阿黨14,易關市,來商旅,審門閭,正貴戚近習15,罷官之無事者,去器之無用者,則其闕政亦以繁矣16。斯固不俟時而行之者也。變天之道,絕地之理,亂人之紀,舍孟春則可以有事乎17?作**巧以**上心,舍季春則可以為之者乎?夫如是,內不可以納於君心,外不可以施於人事,勿書之可也18。
又曰:“反時令則有飄風、暴雨、霜雪、水潦、大旱、沉陰、氛霧、寒暖之氣;大疫、風咳、鼽嚏、瘧寒、疥癘之疾19;螟蝗、五穀瓜瓠果實不成、蓬蒿藜莠並興之異;女災、胎夭傷20、水火之訛;寇戎來入相掠、兵革並起、道路不通、邊境不寧、土地分裂、四鄙入堡21、流亡遷徙之變。”若是者,特瞽史之語,非出於聖人者也。然則夏後、周公之典逸矣。
1《呂氏春秋·十二紀》,漢儒論以為《月令》,措諸《禮》以為大法焉:《呂氏春秋·十二紀》、《月令》,古代禮法論著。
2其言有十二月七十有二候:
3迎日步氣,以追寒暑之序:合於天氣的變化、四時的交替。
4類其物宜而逆為之備:使人事與自然相應而根據天道來序人倫。
5合五事,配五行:五行,金木水火土。
6端徑術,相土宜:正典籍,查勘土地的材質。
7班馬政,聚百藥:
8糞田疇,美土疆:鋤去雜草,給田地施肥。
9合秩芻,養犧牲:給用於獻祭的牛羊豬喂草料和食糧。
10穿竇窖:修建地窖。
11取竹箭:用竹子製成箭。
12計耦耕:
13賞死事:執行死刑。
14舉阿黨:捉拿舉亂不正之人。
15審門閭,正貴戚近習:將門戶關好,使禮正風嚴。
16其闕政亦以繁矣:治理的不好的,現在也變得井井有條。
17舍孟春則可以有事乎:不是夢春時節,可以作這些事嗎?
18勿書之可也:不寫也行。
19大疫、風咳、鼽嚏、瘧寒、疥癘之疾:
20女災、胎夭傷:
21四鄙入堡:四鄙,指四夷,少數民族。入,入侵。堡,中原地帶,代指都城。
柳宗元在這篇文章中所說的“時令”,其實就是古時候按照季節製定的關於農事等政令。柳宗元的《時令論》主要分成上下兩篇,這一篇是《上篇》,主要是針對《呂氏春秋·十二紀》和《禮記·月令》而具體分析了自然條件與人類活動的各種關係,指出哪些生產活動是必須適應自然界的季節變化的,哪些政治活動與季節無關,是不必要也不可能適應季節變化的。作者對《月令》裏的農業生產經驗予以肯定,是對的。但無論什麽好的經驗,都不能生搬硬套,要因時因地因人有所不同,至少是有所側重。何況由秦到漢,社會不斷發展,生產工具日新月異,生產經驗也必然有所更新和充實,如“季夏……土功、兵事不作”,“季秋休百工,人皆入室,具衣裘”,等等,這樣一刀截的政令,不因具體情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是不夠全麵的。作者列舉《月令》中所規定配合季節施行的政令,一一進行具體分析,指出:哪些農業生產活動,為了適應自然界的季節變化,是可以按季節去實行的;哪些政治活動與季節無關,是絕對不能等待某一季節,必須常年實行的。否則就會擾亂君心,禍國殃民。其實在這篇文章中,柳宗元雖然對很多是持批評態度的,但是《時令論》中的文章確實是古人經驗的總結,甚至可以說是古人真正智慧的結晶,是經過了幾百年、幾千年的人類勞動的總結而後得出的,這裏柳宗元是以這是由戰國和秦以後的人自己做的而將之否定掉了,當然是由於柳宗元自己的一種意見造成的,因為對於其中真正的智慧或許柳宗元在這裏並不認同,因為那看起來比較玄妙,說的似乎與平常人的生活常識不能相合,不能令我們一般人滿意,那時因為我們太過於粗心大意的緣故,真正細心了就能慢慢體察到這種真理性的智慧所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