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吳武陵論《非國語》書】
濮陽吳君足下:仆之為文久矣,然心少之1,不務也2,以為是特博弈之雄耳。故在長安時,不以是取名譽,意欲施之事實,以輔時及物為道。自為罪人,舍恐懼3則閑無事,故聊複為之。然則輔時及物之道,不可陳於今,則宜垂於後。言而不文則泥4,然則文者固不可少耶!拘囚以來,無所發明,蒙覆幽獨5。會足下至,然後有助我之道。一觀其文,心朗目舒,炯若深井之下,仰視白日之正中也。足下以超軼6如此之才,每以師道命仆,仆滋不敢。每為一書,足下必大光耀以明之,固又非仆之所安處也。
若《非國語》之說,仆病之久7,嚐難言於世俗。今因其閑也而書之,恒恐後世之知言者,用是詬病8,狐疑猶豫,伏而不出,累月方示足下。足下乃以為當,仆然後敢自是也。呂道州善言道,亦若吾子之言,意者斯文殆可取乎9?
夫為一書,務富文采,不顧事實,而益之以誣怪,張以以闊誕,以炳然誘後生,而終之以僻,是猶用文錦覆陷阱也。不明而出之,則顛者10眾矣。仆故為之標表11,以告夫遊乎中道者焉。
仆無聞而甚陋,又在黜辱,居泥塗若蚓蛭然,雖鳴其音聲,誰為聽之?獨賴世之知言者為準,其不知言而罪我者,吾不有也12。仆又安敢期如漢時列官以立學,故為天下笑耶?是足下之愛我厚,始言之也。前一通如來言以汙篋牘13,此在明聖人之道,微足下,仆又何托焉?不悉。宗元頓首。
1少之:不重視。
2不務也:沒有專心去寫。
3舍恐懼:除了害怕。
4泥:不能傳播得很遠。
5蒙覆幽獨:耳目閉塞。
6超軼:超越眾人。
7仆病之久:為《非國語》中的言論,傷腦筋很久了。
8用是詬病:對他進行職責非難。
9意者斯文殆可取乎:難道這本書真的有可取之處嗎?
10顛者:落入陷阱的人。
11標表:標示。
12不有也:不會理睬。
13前一通如來言以汙篋牘:對對方書信的敬語。
我們知道柳宗元與吳武陵兩個人之間的友誼是非常深厚的,通過這一篇《答吳武陵論〈非國語〉語》一文,我們能更加清楚地看到這一點。在答信中,柳宗元強調了他寫作這封信的緣由:“嚐讀《國語》,病其文勝而言尨,好詭而反倫,其道舛逆。”所以要“黜其不藏,救世之謬”,而作《非國語》。盡管如此,由於《國語》名氣很大,作者成文之後,仍有所憂慮。因此,將此文首先托給又是摯友又是知音的道州刺史呂溫過目指正,然後又征求同貶永州的密史吳武陵的意見。這樣,雖然自己有“苟不悖於聖道,而有以啟明者之慮,則用是罪餘者,雖累百世滋不憾而恧焉”的表白,終因得到密友的支持而坦然。柳宗元特別欣賞吳武陵的才華。第一段,指出要將大中之道傳於後代,必須有文采;言之無文,行而不遠。第三段,指出要將《非國語》中所宣揚的大中之道得到闡明,傳於後代,必須托付吳武陵。又可分為二層:一、作者謙稱自己既沒有名聲和學問,又處在貶謫受辱之時,他隻以世上有見識的人的評論為標準,對那些不明是非的糊塗蟲的指責,是不會理睬的。二、作者說,他哪敢期望象漢代那樣設專門學官來研究《非國語》,以引起天下的嘲笑呢?《非國語》的目的在於闡明聖人的大中之道,除了武陵,就沒有可以托付的人了。於是可以看到兩點,一是柳宗元對他自己這本《非國語》的意義看得很清楚,而且自認為也是很重要的,雖然謙虛地說不敢要人專門研究,但是也不能磨滅它的意見。第二就是他與吳武陵的關係,柳宗元對他非常信任,而且希望從他那裏獲得支持和意見。
【與呂恭論墓中石書】
宗元白:元生至,得弟書,甚善;諸所稱道具之1。元生又持部中廬父墓者所得石書,模其文示餘,雲若將聞於上2,餘故恐而疑焉。
仆早好觀古書,家蓄晉魏時尺牘甚具;又二十年來,遍觀長安貴人好事者所蓄,殆無遺焉。以是善知書,雖未嚐見名氏,亦望而識其時也。又文章之形狀,古今特異。弟之精敏通達,夫豈不究於此!今觀石文,署其年曰“永嘉3”,其書則今田野人所作也。雖支離其字猶不能近古。為其“永”字等,頗效王氏變法4,皆永嘉所未有。辭尤鄙近,若今所謂律詩者,晉時蓋未嚐為此聲,大謬妄矣!又言植鬆烏擢之怪5,而掘其土得石,尤不經,難信。或者得無奸為之乎?
且古之言“葬者,藏也。”“壤樹之6”,而君子以為議。況廬而居者,其足尚之哉7?聖人有製度,有法令,過則為辟8。故立大中者不尚異,教人者欲其誠,是故惡夫飾且偽也。過製而不除喪,宜廬於庭9;而矯於墓10者,大中之罪人也。況又出怪物,詭神道,以奸大法,而因以為利乎?夫偽孝以奸利,誠仁者不忍擿過,恐傷於教也。然使偽可為而利可冒,則教益壞。若然者,勿與知焉可也,伏而不出之可也。
以大夫之政良,而吾子讚焉,固無闕遺矣。作東郛,改市鄽11,去比竹茨草之室12,而土、大木、陶甄、梓匠之工備13,孽火14不得作,化墮窳之俗,絕偷浮之源15,而條桑、浴種、深耕、易耨16之力用,寬徭、嗇貨、均賦之政起,其道美矣!於斯也,慮善善之過而莫之省17,誠愨之道少損18,故敢私言之。夫以淮濟之清,有玷焉若秋毫,固不為病19;然而萬一離婁子眇然睨之20,不若無者之快也。想默已其事,無出所置書21,幸甚。宗元白。
1諸所稱道具之:凡是所稱道的事情,信中都寫得很詳細。
2雲若將聞於上:好像想向皇帝報告。
3永嘉:西晉懷帝司馬熾的年號。
4王氏變法:王羲之寫字用筆的變化之處。
5植鬆烏擢之怪:說在墳墓旁邊栽鬆樹,有烏鴉來拔它。
6壤樹之:反而把墳墓築得很高並種上樹。
7其足尚之哉:還值得讚揚嗎?
8過則為辟:太過分了,就是邪道。
9過製而不除喪,宜廬於庭:超過了守孝製度還不除喪,應該在廳堂裏居住。
10矯於墓:故意住到墓地上去。
11作東郛,改市鄽:興建東麵的外城,改建城市商業區。
12去比竹茨草之室:拆掉竹子茅草房。
13土、大木、陶甄、梓匠之工備:建造磚瓦房所需的材料和技術工人都給準備齊全。
14孽火:火災。
15化墮窳之俗,絕偷浮之源:改變那些敗壞的風俗,杜絕了偷安好閑的根源。
16條桑、浴種、深耕、易耨:采桑、浸種、深耕、除草。
17慮善善之過而莫之省:讚成獎勵好事太過分而缺乏覺察。
18誠愨之道少損:使誠實謹慎之道受到損害。
19有玷焉若秋毫,固不為病:雖有一絲秋毫似的小汙點,本也不算什麽毛病。
20離婁子眇然睨之:被離婁子那樣目光最敏銳的人仔細地瞧見了。
21想默已其事,無出所置書:希望暗暗停辦這件事情,不要把墓中石書公布出來。
柳宗元的這一篇文章主要可以分成三個大的層次:第一層主要是包括第一個自然段,作者對“部中廬父墓者所得石書”表示懷疑。作者說:元生捎來的信收到了,很好;凡他所稱道的事情信中都寫得很詳細。第二層主要是包括第二與第三兩個自然段,為什麽對墓中石書感到疑惑,從事實上和理論上進行具體分析。又可分為兩個小點:第一個小點主要是第二自然段,作者舉出確鑿的事實,論證墓中石書是偽造的假古董,決不可信。第二個小點主要包括第三自然段,作者舉出前人的製度、法令,論證墓中石刻是偽孝者為之,不可讚揚。更為嚴重的是,對於偽裝盡孝而去求得利益的事,確實是講仁愛的人不忍心去揭發和指責的,那是恐怕有傷於教化,但是如果虛假的事可以作,利益可以騙取,那麽道德教化不是更壞了嗎?作者認為,像這樣的事,不去理睬它可以,把它掩蓋起來也可以。第三層主要是第四自然段,文章在肯定呂恭實行改革取得成績的前提下,提出解決墓中石書的辦法。作者首先肯定呂恭讚助韋大夫實行了好些政治改革,說明作者雖因參加改革失敗而被貶謫,但仍然非常關心政治,熱烈支持和讚頌除弊政、促生產的改革,這種不計個人得失,隻望國家興盛的精神,何等高尚。但呂恭也有不夠之處,作者指出,恐怕呂恭對墓中石書一事,讚成獎勵好事太過分而缺乏覺察,使誠實謹慎之道受到損害,所以才以個人名義私下裏提出意見。經這樣形象有力的勸說之後,再提出解決辦法,呂恭就能愉快地采納,會暗暗停辦這件事,不把所藏的墓中石書公布出來,是最可慶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