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然麵對失去的愛

第十一章 鏡子裏的愛

愛情的痕跡

上大學前,蒙一直說到大學找一個靚妞,我相信了。

蒙是我中學時候最好的同學,也是我很默契的同桌。我的屁股離開板凳一點點,他就知道我要幹什麽了,故作渾然不知,一起脫離災區,看到周邊的同學輝書驅趕臭氣,對我們滿是質疑的眼光,我倆一起作無辜的樣子,同樣報以質疑的眼光。最後,沒衷一是。

蒙的父親,是我們這一片派出所的所長,喜歡養狗,蒙喜歡不停的在課間向我們講述他們家條狼狗的故事,自習課開始了也全然不知。他講的故事很刺激也很驚險,如詹姆斯、邦德的故事那樣引人入勝,他說那條狼狗咬遍四方無敵手,當街橫過,餘狗皆伏屋肆,四肢伏地。我則靠著課桌,看著蒙指手畫腳唾液橫飛鼻涕與口水並下,浩浩如長江之水。回頭時候,我總能看見老班站在窗外,惡狠狠的盯著蒙,我於是在桌下踢了蒙一腳。蒙立馬住嘴,馬上捂住肚子,爬在桌子上呻吟起來。於是,一張生病的證明就可以交給老班,老班也就無可奈何。蒙的姨媽是我們學校的校醫。

這樣,老班經常說我們班有害群之犬,自習時候經常發羊角顛。蒙睜大眼睛,喃喃自語:可惜沒有發羊角顛的母犬。

蒙上課時候睡覺,經常流口水,象一條洶湧的河流,將課本淹濕,課本上的鉛字則被浸泡的一片虛腫。每次醒來,蒙都很內疚的樣子,憐惜的擦去口水,慎重的合上課本,翻翻我的筆記本。時間長了,因為口水的滋潤,一樣的書本,他的厚度居然是我的一倍。睡覺不妨礙蒙的學習好。蒙有外星人的頭腦,尤其是英語方麵。每次,英語老師將最鑽刁的選擇題留給半睡半醒的蒙,沒有想到蒙站起來,脫口而出,命中率居然在98%以上。英語老師讓他解釋為什麽選擇那個答案,他摸著嘴角的口水,也說不出一二三來,更不用說什麽語法分析了。

高三那年,蒙癡戀上文科班的雪梅。蒙說那可是雪地中的梅花,經雪更豔,冰清玉潔,燦放迎春。我問蒙不是說到大學再搞個美女的麽?革命尚未成功,哪有桃花之心?蒙大手一揮:英雄難過美人關。回頭時候,發現老班站在窗外,直勾勾的看著他,臉上是詭異的笑。蒙是被學校領導、年級教研組等確定可以為學校創造輝煌的人物之一,所以當天晚上,就被老班召去,具體的談話內容,蒙沒有告訴我,隻是象一條被打敗的公狗,耷拉著腦袋回到了教室。蒙再見到雪梅的時候,眼光中不再有先前的火花。曾經有幾次,因為那火化,我幾度要寫出曠世的愛情詩來。

高考前一個多月,蒙徹底的刻苦起來,驢一樣在在教室、宿舍和廁所中炫耀42碼的腳印。他媽來看他時候,都哭出來了,說他象個政治犯,長發淩亂胡子拉碴衣冠不整麵容枯槁腳上的鞋有半年沒有洗刷過。

蒙考上一個師範類的大學,是他做了一輩子教師的爺爺的意思。上了大學,蒙離我就很遙遠。我們分踞不同的城市,一個東南一個西北。

蒙上了大學給我的第一封信說他們大學美女如雲,他都不知道該從那個下手,如狐狸見到一群肥嫩的小雞,覺得一隻比一隻可口。他說他要是齊王就好了,可以享受齊人之福。青春真他媽好啊,每天晚上,一宿舍的人,都是討論者學校中的美女,流著口水入夢的。

蒙大學第一年的期中前一個月,說帶一個美女回來,讓大家瞧瞧,咽咽口水。然而,假期中,蒙孑身一人回來了,很憔悴,留著嬉皮士的頭發,膝蓋上開著洞的牛仔褲,穿著大學中或許從來沒有換過腳的皮鞋。蒙作了一個無奈的手勢:繡花枕頭,被我甩了,省得在你們麵前丟人現眼。我們哄然大笑。

蒙後來在一封信中無意提到他暗戀上係裏的一號美女,隻是人家名花有主,並且發了很多感慨,我那個時候陷入文字的怪圈一樣。我於是與蒙同病相憐起來。蒙後來在信中沒有再提及那個美女,不停地說與他們班的一個小女生打得火熱,他鐵定心要娶她。並且,不止一次的在信中給我解釋他不是頭腦發熱,是因為她就是他一直尋找的,還隨信寄來一張他們的合影,他摟著一個MM的肩膀,似乎是幸福的笑,紅光滿麵。

接下來,或許是因為要照顧愛情的緣故,他很少有信來,我那個時候,也陷入寫字的怪圈,很少主動給他寫信。偶爾,收到他的信,覺得他的情緒化很重,嘮嘮叨叨的,文詞卻很優美,如情真意切的散文。蒙在我的大腦中,陷入初戀的嫩綠的莊稼地,似乎注定要有一場豐厚的收成了。

學期一半的時候,課程不是很緊,管理也不是很嚴,我於是給蒙一個電話,說我要到他哪裏去玩幾天。蒙支吾著,答應了。

長途奔襲後,我到了蒙的大學,按照他的指示,找到他的宿舍。他的同學告訴我蒙在一個月前就搬出去了,臉上是曖昧的笑。蒙一位要好的同學帶我到了一個四通八達但髒亂不堪的小巷中,指著遠處一排小屋中的一間對我說,那就是蒙的公寓,這個時候,他肯定在裏麵,然後對我笑了笑,回去了。

蒙的門沒有上鎖,站到門上,我聽見房間中遊女人的呻吟,是秋天的蟋蟀,短短長長,隱隱約約。我遲疑了半天,還是拍了拍門。

“誰?”,屋中條件反射似的傳出蒙如臨大敵的惱怒的喝問。我一腳踹到門上,“你他媽的不到車站接我,倒在這裏清閑?”

門內是唏邃得穿衣聲女人小聲的嘀咕聲和床的吱吱呀呀的叫喚聲。

蒙拎著褲子開了門,我看到一個美女坐在**,不是照片的那個。蒙沒有給我們作介紹,轉身在美女的耳邊嘀咕了幾句,女生狠狠的剽了我幾眼,扭著屁股走了。

晚上,躺在蒙的**,我問蒙先前的碼子怎麽飛了?蒙笑著說,“我要是在在她那一棵樹上吊死,豈不是愧對天下美女?”。

我默然了。蒙問,“今天下午的美女怎麽樣?想不想…”

我把臭腳在蒙的臉上重重的抹了一下,算作回答。

蒙笑著說,“很便宜的,真的,這個女人墮落的象個公共汽車。” 後來,我知道那天的那個美女,就是蒙曾經暗戀的哪個。

蒙畢業時候,孤身一人,分配到一個我們以前的中學。有一次,蒙告訴我,醫務室的那個小護士不錯,很水靈,舞也跳得好,很合他的口味。後來卻沒有相關的消息。春節時候,在一起吃飯,蒙的酒喝得有點多了,咬著石頭說,“那個小護士,哼,太髒了,學醫的人太髒了,男人身上什麽東西沒有看過?還有什麽趣味,而且…肯定…. 你說,愛情這玩藝,究竟是什麽東西…。”,

我知道那個小護士嫁給了教務主任的兒子。

蒙的婚禮很盛大,很氣派,出乎我的意料。

蒙與新娘一起出來的時候,更是讓我大吃一驚。我以為愛情路上一向苛刻的蒙,憑著家庭背景和自身的魅力,一定會找個美女,至少也應該秀色可餐,沒有想到新娘竟然是一個有職業摔跤身段的酷女,比蒙整整大了一號。

蒙後來說他老爸退了,沒有辦法。現在的媳婦的老爸是中學廚房的主管,他吃飯是免費的,一輩子在學校吃飯免費,你說不值得麽?管它什麽樣的女人,燈一黑,還不是一樣的?老弟,現實一點吧。

蒙說完,長歎一聲,完全看破愛情的樣子。他的身上,我確實尋找不出一點愛情的痕跡了。

再美的一瞬,隻是一瞬

再次相見我們彼此都已經變得那麽釋然。已經沒有了以前的刻骨銘心。對你的思念不再飄起漣漪。但是。做為朋友的立場。讓我問你一句。小狼。最近過得還好嗎。以前總是死心塌地的想念你。如今。我已經有了一個叫純的女孩。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很開心。希望你也像我們般快樂。不要對以前的事產生懷念。過好自己的生活。

以前。很喜歡和你呆在一起。你總是很耐心得哄別人開心。不存在著半點虛假。也許。這點就是你吸引我的地方。分手後。與其說是疼痛,不如說是疼痛的糾纏。日久後,以前的**會慢慢褪去,不存半點以前的浪漫與纏綿。

我不相信。

沒有什麽會永垂不朽。再美的一瞬也隻是一瞬。

離開。隻是遲早。

我對純的承諾。不會是這樣。

其實你應該會想到。我們以前的愛情。哪怕隻是淺淺的一條裂縫。我都沒辦法接受。你不也是一樣嗎。風鈴說我是幻想主義者。完美的東西根本不存在。嗬嗬。也許吧。

現在。我的左耳已經多了個耳洞。但是我越來越發現空虛。總也見不到你。嗬嗬。也許是當初留下的後遺。其實你根本就不會想到。我的QQ裏至今還保留著你的存在。群裏也有你的頭像。可你退了。也許是經不起打擊。

對於愛情。也許真的需要勇氣。

也許有一天。我消失了。

電腦旁放著我從脖子上取下來的項鏈。是冰的形狀。在加拿大的冬天。我時常掛在身上。對於我的名字。這是最好的解釋。它開始伴隨著我。現在。輾轉在我並不孤獨的生活裏。有純的陪伴。我開始變得比以前快樂。

每一天。總也有新的期待。那幸福的瞬間。確實很難比喻。心裏總有一股暖流流動。對於我很純。我無法解釋。但我相信我們會有更好的未來。在這裏。我也衷心的祝福你。希望你也早日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很多事情發生前都不會有預告。並沒有人可以逃避。到最後。隻能現實的接受。

以前。我總認為。時間把你我分成了零散的碎片。到現在。我才發現。隻要缺了一快總也無法填補空白。像人和人的影子一樣糾纏。

當人離開原來的城市。忽然覺得若有所失。再回去的時候。才會發現。回程路早已改變。並非從前。這段回憶暫時就結束了。

兩個星期了。我沒有半點你的消息。有時候。我總會握著項鏈發呆。你始終是從前我生命中比較重要的人。那次離開後。我會時常在課桌上書寫著你的名字。不管怎樣。祝你好運。

以後。也許。我們還會相遇。以後。也許。就這樣沒了痕跡。以後。你成了我生命中一個匆匆的過客。沒有半點留戀。

我的生活仍然簡單的過著。每天依然是純的陪伴。我喜歡給她打電話。一打就是兩個小時。我們聊很多。以前。現在。將來。充滿笑聲。也許。這就是我和你以前。所尋找的幸福。

以前。與你嬉笑的情景。慪氣的沉默。到現在的冷淡。讓我唏噓不已。然而一切。都被封鎖在心底。難以回憶。

我們總是。彼此依偎,彼此傷害。

那次以後。我很少寫文字。對於以前我不想有太多的描述。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從新去擁有一份美好的感情或許更能釋放心裏的憂鬱。臉上也總能保持著笑容。

算計愛情

在愛情遊戲裏,打敗你所愛的人,是贏家,也是最大的輸家;輸給深愛你的人,是輸家,也是最大的贏家。

傲君:悠然,近來為何老是不見你出現在論壇?很想你。

傲君:悠然,為什麽你不來語聊?很想你。

傲君:悠然,發生了什麽事?莫非——你在逃避我?

傲君:悠然,你一定感應到了我們之間的吸引,不要拒絕我。

傲君:悠然,如果你也愛我,或者,你也喜歡我,請回複我。等你。

傲君:悠然,愛恨隻一句,不難。不是嗎?

悠然打開心情日記,傲君的留言赫然跳入眼前,紅色的字體清晰得象一道道血痕,讓人心酸也讓人心痛。

纖手一揚,玉指輕敲,屏幕上傲君的留言驀地消失不見,如同燃燒的火苗忽然熄滅。但終於熄滅了。

悠然倒在背椅上,幽幽一歎。

認識傲君,是一個BBS上。

悠然剛開始對論壇這東西一竅不通。但天生的聰明和冷靜讓她僅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便弄明白了那個論壇上所謂的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

包括傲君是一個女孩子的“老公”,倆夫妻公開在論壇上打情罵俏,“老公”“老婆”地叫極為甜蜜,若無旁人。

悠然不管這許多,她對別人的“家務事”向來沒有心思理會。而且,她不認為網戀這東西當真存在,對網絡上“老公”“老婆”的關係更是一笑置之。

她喜歡獨來獨往,習慣了象老鷹一般猛地俯衝下來,然後一飛振天;也習慣了象疾風般遊走於種種迷霧,穿越,然後無影無蹤。

她酷愛那種極速的自由和不羈,如同徐誌摩的詩: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一個是論壇上的風雲人物,一個是默默無聞的新入會員,本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扯到一塊的。但——命運之神偏偏喜歡開玩笑。

問題出在悠然的第三張貼子上。

那是一篇悠然的內心獨白,表明了她對人生百態的種種看法。好評如潮。

唯一的意外來自於傲君的批評,尖銳地指出她的陋弊,一針見血。

悠然暗暗咬牙,決定跟傲君耗上了。

她收集了傲君所有的貼子,包括他的同貼轉貼複貼,甚至連他的資料、他的簽名也不放過。

“知已知彼,百戰不怠”。悠然自小是個三國迷,深諳算計之術。

一天的時間,她便把傲君的性格摸了個七八分。

她開始有意無意地出現在傲君負責的專版裏,發貼複貼都精彩得讓人刮目相看,暗暗叫絕。

傲君毫無例外地“上鉤”了。倆人相逢,在論壇上鬥文鬥智,烽煙四起。

傲君難掩興奮之情,頻頻發出讚美之詞。悠然看了心中多少有點得意。

她決定以勝利者之姿昂首離去,消失。

就在此時,她收到了傲君的邀請,約她到一間語音聊天室碰麵。

傲君的聲音有種令人迷醉的魔力,低沉回旋,一如深邃的大海之音。

悠然斷定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人是衝著傲君的聲音來的,尤其是那些言語裏充滿天真的純情女生。

她靜靜地守在哪裏,一言不發。

傲君很快找到了她。

倆人聊得很愉快,投契得如同相識已久的好友。

一種嶄新的友情開始建立。論壇裏的火藥味繞了一大圈,終於煙消雲散,不留痕跡。

悠然和傲君不時在語聊裏碰麵。每次她出現時,傲君便閃開他成堆的朋友,甚至拋下他身為網管的責任,隻陪她一人聊。天南地北,五湖四海,倆人總有說不完的話題,興趣也相似得驚人。

一天,聽著他朗朗的笑聲,悠然突然發現自己似乎動心了。

似乎?她一驚,找了個理由不露聲色地開溜了。

薰衣草的花語,據說是等待愛情。

薰衣草,一種不美卻給人嫻靜感覺的花草。傲君的“老婆”,網名就叫做薰衣草。

人如其名,不才華洋溢,卻溫柔賢嫻。

在發現自己對傲君動了心後,悠然終於麵對了以往不曾關心的細節:傲君有一個公認的女友。

不是胡編,亦非單戀。兩人正在談戀愛,感情好得讓人羨慕。薰衣草對傲君的愛,體貼得讓身為女孩的悠然也不由得不動容。

她無法對那個女孩反感;但同時,她也無法拒絕傲君的吸引。

她想再一如既往地瀟灑離去,卻發現自己不再心無眷戀,她的思緒,已經全部被傲君填滿。

一種愛與不愛的矛盾浮現。悠然悲哀地覺察自己陷入了一個讓人覺得可恥的角色。而她,分明地了悟傲君近日來的反常正是因為她。

傲君開始有意無意地躲著他的“老婆”薰衣草。他對別人起哄般的呢稱和搞亂,再不複鎮靜和豁達。他體現出來更多的,是打算“慧劍斬情絲”的變心前兆。

論壇裏敏感的人都覺察到了,薰衣草自然更不例外。

文采一般的她在論壇裏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當我感覺愛情不再》。難得地,寫得深情款款,真摯動人,不失為一篇佳作。

文章結尾是一首短詩:生也為情,死也為情,癡情卻如何?思亦痛苦,棄亦傷心,此生有何求?仰問蒼天我是什麽。無盡相思消得人憔悴,他日重逢定必淚滿臉。

傲君的劍舉到半空,終於無力地垂下。

那一刻的遲疑,讓悠然明白,她不會是傲君最終的選擇。

傲君愛她,她不懷疑這一點。但傲君和薰衣草之間,除了誠諾,還有愛情——盡管那愛情已牽強得隨時搖搖欲墜。

以“哀兵之計”先下手為強,悠然不由得對薰衣草另眼相看,同時也為之感動。無論多麽愚笨的女孩,在決意爭取愛情挽救愛情的那一刻,有時也會閃耀一種智慧的光輝。

薰衣草並不笨。

傲君的劍沒有揮下,薰衣草卻抽出了溫柔的一刀,砍斷了傲君和悠然那根情絲。

在愛情遊戲裏,打敗你所愛的人,是贏家,也是最大的輸家;輸給深愛你的人,是輸家,也是最大的贏家。

悠然忽然想起這句話。她贏了也輸了。

所不同的是,她贏得了傲君的愛,連帶地也贏了薰衣草的愛。她輸給了傲君的仁慈,也輸給了薰衣草的堅持。

人生不過一場場算計。愛情是算計之後的意外,本不期望它的到來,就讓它悄然離開。悠然決定了放棄。

隔日,傲君收到了一通匿名的留言。

“傲君,悠然已死。請珍重。”

蘋果裏的光陰

戀愛的時候,她知道他喜歡吃蘋果,可又沒太多的錢,於是隻能買那種成堆稱來的等外品。那些蘋果,有的已經打皺,有的小得可憐,可是用不多的錢就能買來一大堆。她坐在宿舍裏細心地削著蘋果,一個接著一個,纖細的手指很靈活地轉動著一把水果刀,長長的蘋果皮沒斷過一截。她削得很認真,很緩慢,把爛的皺的巧妙地剔掉,然後把削好的蘋果又切成很薄的片,盛在一個磨花的玻璃盤子裏,將幾支細細的竹牙簽插在蘋果上,端給他。

兩個人互相喂著吃下這些甜中微酸的蘋果,覺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他說她削蘋果的時候最美麗,溫順可愛,我見猶憐。她笑了,嗬嗬,“如何讓你遇見,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讓我們結有段塵緣。”因為蘋果,他們結婚了。

婚後的生活忙碌而緊張,為了生活打拚發體係每天都在充斥。漸漸地,他們不用再買次等的蘋果,他們可以買地道的紅富士蘋果,又大又紅卻讓人沒了削它咬它的欲望。她陷在柔軟舒適的沙發裏,咬著一個沒削皮的蘋果,無聊而乏味。茶幾上擺著一個缺口的蘋果,他剛咬了幾口就接到電話回公司裏去了。她望著窗外,眼神飄忽,以前為他削蘋果、一起吃蘋果的那份心跳和心動哪裏去了呢?

時光永遠不會停歇,它不動聲色地催老了兩個人。當孩子成家立業,他和她已雙鬢斑白。她病倒躺在醫院休養的時候,他帶來幾個蘋果,抖動著水果刀戰戰兢兢地削了一個蘋果。他發現蘋果並不好削,好幾次蘋果皮險些因削的力量不勻而斷掉,他想起年輕的時候,她曾為他削過的無數的蘋果,那需要怎樣的一煩惱耐心和專著!流逝的歲月裏他丟失了太多為她削蘋果的機會,老來才想起,丟在蘋果裏的光陰已一去不複返。

他把削好的蘋果切成幾瓣,插上牙簽,輕輕地送進她的嘴裏,旁邊的收音機裏傳來一個淒淒啞啞的聲音:

“一盞燈/兩個人/一點音樂/就是這樣/半生的故事/便流瀉而去。”

姐,當我的新娘好不好

林念吟9歲的時候,羅素衣19歲。

那時他還隻是個調皮的小學二年級男生,手裏總是拿把小彈弓。羅素衣看見他褲子上的泥巴,皺著眉頭說:“你這小破孩兒,真髒。”

羅素衣是林念吟的遠房親戚,來參加林念吟叔叔的婚禮。外麵的鞭炮聲響了,羅素衣牽著林念吟的手去看新娘子,林念吟跳起來想看熱鬧,卻被裏三層外三層的人擋住了。“姐姐抱我。”羅素衣敲敲他的頭說:“小鬼頭,麻煩死了。”但還是把他抱了起來。新娘子非常漂亮。林念吟嚷起來:“我也要新娘子,我也要!”

大家轟地笑了,新娘子也笑了。“這小孩兒,什麽都想要!”羅素衣連忙掏出糖來哄他,花花綠綠的糖紙非常耀眼。林念吟笑了,露出嘴裏的牙窟窿,羅素衣笑話他:“牙還沒長全就要新娘子,羞,羞!”

林念吟拉住羅素衣:“姐姐,長大了你當我的新娘子好不好?”羅素衣笑哈哈彈了一下他的小腦殼。

林念吟忽然說:“姐姐你笑什麽呀?你真的要做我的新娘子呀?”

羅素衣笑著,把林念吟手裏的糖紙一張張疊好:“記住了,把這些漂亮的糖紙攢好,什麽時候夠了一萬張,就來娶姐姐吧。”其實羅素衣隻是不想林念吟把那些糖紙扔得到處都是,但林念吟卻很認真地說:“好的,姐姐。”

那隻是羅素衣生活中的一個小插曲,6年後,當她接到一封中學生來信時,已記不得他是誰了。

二

信,當然是林念吟寫的。此時的他已經是一個15歲的少年,變了聲,喉結突了出來,嘴唇上也有了細細的茸毛。15歲的少年,有了青澀的心事。他偶爾會想起那個抱著他看新娘子的女孩兒,她身上散發著一股奇異的香味,他喜歡聞這種味道,此時想起來卻臉紅心跳。他寫了一封信過去,是想問她好不好。因為聽母親說她的男朋友去了法國,兩人相戀多年終於還是分手。想必她是難過的,隻是,她還記得他嗎

很快,她給他回了信,她說:“小弟,沒想到你還記得你姐姐,謝謝你的關心。對了,你的糖紙還在收集嗎現在有很多人收集各種各樣的東西,但收集糖紙的好像不多,你好好留著吧,弄不好將來會有用的。”

林念吟心動了,他想起羅素衣說過的話:“什麽時候夠了一萬張,就來娶姐姐吧。”從那次起,他開始四處收集糖紙。高中三年,林念吟一直和羅素衣通信,告訴她自己的學習情況,但從沒說起過收集糖紙的事。直到某一天,林念吟收到一封羅素衣的信,信中她說:“小弟,姐姐終於要結婚了,他也是一個記者,我們很愛很愛,馬上要去歐洲度蜜月。結了婚給你的信也許會少一些,但姐姐永遠惦記你。”

林念吟的心一點點沉下去,呆呆地坐在校外的池塘邊,看著水鷗飛起又落下,沒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沒有人知道他一個人翻看那些糖紙的心情。

幾個月後,林念吟考到北大,第一個電話就是打給羅素衣:“姐,我到北大來了。”電話裏羅素衣嚷著:“小破孩兒,真有你的。”那時,羅素衣28歲,新婚三個月,有新郎寵愛著。隻是她從不知道,還有一個少年的相思。

三

當英俊挺拔的林念吟站到羅素衣麵前時,她簡直都認不出來了,羅素衣笑了:“小破孩兒,長這麽高了。”

他終於鼓起勇氣說:“姐,我不是小孩子,我是男人了。”

她笑了起來:“喲,還男人男人的。走,姐帶你上東四吃好吃的去。”像小時候一樣,她仍拉住他的手,但這次,他反握了她的手。

那天他們喝了一點兒酒,微醉中,羅素衣談起了這些年的生活,也說起了自己的婚姻。新婚才三個月,丈夫就被派到英國去了,留下她一個人。言談間,眼神有一絲落寞,沉默片刻,她笑嘻嘻地說:“你來啦,姐以後就不會寂寞了,周末來姐姐家吃飯,我給你做紅燒排骨。”

周末的時候,他坐地鐵穿過大半個城區來羅素衣家。飯桌上,她開著玩笑,爽朗大方:“小弟這麽帥,肯定有女生追你,老姐教你幾條妙計,對女生要欲擒故縱……”她一邊說,一邊不停地往他碗裏夾菜。他低著頭默默吃,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眼神泄露了心中的秘密。

就這樣過了三年。林念吟大四的時候,他們一起去了一趟香山。此時,她已經是31歲的女人了,追不上林念吟飛一般的腳步。她喘著氣,在台階上坐了下來,自嘲道:“念吟啊,姐姐真的老了。”他也坐下來,認真地說:“姐姐不老,姐在我心中永遠是年輕而美麗的。”她誇他會說話,掏出紙巾給他擦汗,依然拿他當小孩子。他紅了臉,說:“姐,我自己來。”

那天他們一直爬到鬼見愁。秋天的北京美麗妖嬈,羅素衣的長發飄起來,臉上飛起紅暈。林念吟覺得這景致就像此時的羅素衣,31歲,正是女人最美麗的時刻。林念吟說:“姐,你還記得那些糖紙嗎我快攢夠一萬張了。”

羅素衣呆了一下,然後笑了起來:“小傻瓜,還真想娶姐姐呀可惜姐姐已經嫁人了,而且是半老徐娘了。我聽你們宿舍的人說,你是女生心中的白馬王子呢,不要太驕傲啊。”他的心沉下去……

回去的車上,羅素衣疲憊地睡著了,香山一點點遠去,漸漸地,羅素衣的身體一點點靠在他的肩上,他不由自主地伸過手攬住了她的細腰。這是他們的身體第一次如此親密地接觸,他緊張得輕微顫抖起來。就這樣,他抱著她,雖然她把他的胳膊壓麻了,但他一直堅持著,聽著她均勻的呼吸,嗅著她長發裏洗發水的清香。那一刻,他忽然想流淚。

卻沒有料到,半年之後,就在他即將畢業的時候,羅素衣離婚了。他去看她,見她一個人呆呆地坐在屋裏,他遞上紙巾,又遞上自己的肩膀。這次,她靠在他肩膀上哭了起來。

良久,羅素衣抬起頭,幽幽地說:“你不知道姐姐的苦。”

“我知道,”他說,“我從來都知道。姐,我的糖紙有一萬張了。”她站起來,背過身去說:“你還是個小孩子,不懂什麽的。”

他忽然狂躁起來,攥住她的雙手,瘋狂地嚷道:“不要再說我是小孩子了!我不要你永遠把我擋在外麵!我喜歡你,從我9歲起,從我19歲再一次見到你,為什麽你不相信我!年齡不是問題,愛情隻是一個人到達另一個人的靈魂,我有這種感覺!”

羅素衣倒了一杯冰水給他,緩緩地說:“念吟,姐姐已經32歲了,32歲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兒,她知道自己應該要什麽。小弟,姐累了,你回學校準備論文吧。”

他忘記自己是如何回的學校,一夜沒睡的他,第二天又坐地鐵來到羅素衣那裏,卻發現門鎖上了,門上留了紙條給他:小弟,我離開這個城市了,不要找我,我不想耽誤你的青春。

他頹然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我知道你喜歡我,我知道你喜歡我……”

畢業後,他放棄了去美國的機會,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找她。每到一處,他都會去電台請主持人講這一萬張糖紙的故事,找一個叫羅素衣的女子。

兩年後,他來到杭州,這裏是羅素衣的老家。電台裏播放著他的故事,講到最後,主持人的聲音哽咽,說:“或許我們早已對愛情不再發燒了,因為我們的溫度總是36.5度,但有一個男孩兒,他的愛情熱度始終保持在38.5度,林念吟的熱情,讓我們深深地嫉妒……”

林念吟堅信羅素衣總有一天會聽到自己的愛情宣言,他決不會放棄。

門鈴響起來,他以為是收水電費的。打開門,卻看見外麵站著一個美麗的女子。林念吟怔住了,一下子淚流滿麵,囁嚅著:“姐……”張開雙臂擁抱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