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二\齒部證治(計十六證) 筋脈

屬性:初牙間紅腫,漸變紫黑,腐爛臭穢,此係胎毒或痘毒,殺人最速,一日爛一分,兩日爛一寸

其毒,赤霜散吹之,雖致延爛穿腮不堪危險之候並效。

\x赤霜散\x

用紅棗一枚,去核,入紅砒如黃豆大一粒,紮好放瓦上,炭火炙至棗枯煙盡為度,取起蓋熄,俟冷加冰片一分,研吹立效。

\x又方\x(存驗。)

用白馬前蹄,修下之腳皮,炙炭存性為末,加冰片少許,吹患處立愈。

\x清胃散\x(見前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