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二\舌部證治(計九證) 筋脈

屬性:(一名子舌,又名 舌。)

舌之下血脈脹起,如小舌狀故名。不可用針刺,宜用桑皮、僵蠶、發灰等分末,醋調濃敷舌下,或珍珠散吹之。又方,用鏽鐵鎖燒紅,打下鐵鏽研末,水調一錢,噙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