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三\足部證治(計十八證) 筋脈

屬性:《靈樞》雲∶發於足上下名曰四**,其狀大,急治之,百日死。發於足旁名曰厲癰,其狀不大,急治之,去其黑者,不消輒益不治,百日死。按此二證,亦不外乎色紅色白癰疽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