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四\發無定處證(計四十證) 瘡

屬性:凡患瘡誤用攻劫之藥,致毒瓦斯入內,腹大脹滿,名曰瘡 ,棗蠶丸主之。如痛勢危篤不及合

於前,則 全消矣。再按瘡治。蓋瘡 死證也,瘡易愈也,不可畏其發而自貽伊芳戚也。

\x棗蠶丸\x

白僵蠶 紅棗(各四兩)

上先用水煮紅棗一、二滾,取湯洗蠶棄湯,以棗去皮核搗爛,將蠶曬幹為末二兩,同棗搗和為丸。每服三錢,早中晚仍用紅棗湯送服三次,服完痊愈。